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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逃学为读书(代序)》原文及赏析

2020-04-09 12:05:39

  当时,我曾经想,这事虽然是我的错,可是它有前因,有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我,如果父亲也要动手打我,那么我不如不要活了。

  我休学了一年,没有人说过一句责备我的话。父亲看了我便叹气.他不跟我多说话。

  第二年开学了,父母鼓励我再穿上那件制服,勉强我做一个面对现实的人。而我的解释,跟他们刚好不太一样,面对自己内心不喜欢的事,应该叫不现实才对。

  母亲很可怜,她每天送我到学校,看我走进教室,眼巴巴的默默的哀求着我,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去,我低头坐在一大群陌生的同学里,心里在狂喊:“母亲,你再用爱来逼我,我要疯了!”

  我坐一节课,再拿起书包逃出校去,那时候我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我根本跑到省立图书馆去,在那里,一天啃一本好书,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

  在我初二下那年,父母终于不再心存幻想,将这个不成器的孩子收留在家,自己教育起来。

  我的逃学读书记也告一段落了。

  休学在家,并不表示受教育的终止。

  当时姐姐高中联考上榜了二女中,可是她实在受不了数学的苦难,又生性喜欢音乐,在经过与父母的恳谈和了解之下,她放弃了进入省中的荣誉,改念台北师范学校音乐科,主修钢琴,副修小提琴。也因为这一个选择,姐姐离家住校,虽然同在台北市里住着,我却失去了一个念闲书的好伴侣。

  姐姐住校去了,我独占了一间卧室,那时我已办妥休学手续,知道不会再有被迫进教室的压力,我的心情,一下子轻松了起来。

  那一年的压岁钱,我去买了一个竹做的美丽书架,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架上零零落落的几十本书,大半是父亲买回来叫我念的。

  每天黄昏,父亲与我坐在藤椅上,面前摊着《古文观止》,他先给我讲解,再命我背诵,奇怪的是,没有同学竞争的压力,我也领悟得快得多,父亲只管教古文,小说随我自己看。

  英文方面,我记得父亲给我念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是奥·亨利写的《浮华世界》,后来又给我买了《小妇人》、《小男儿》这些故事书,后来不知为了什么,母亲每一次上街,都会带英文的漫画故事给我看,有对话、有图片,非常有趣而浅近,如《李伯大梦》、《渴睡乡的故事》(中文叫《无头骑士》吗?)、《爱丽丝漫游仙境》、《灰姑娘》这些在中文早已看过的书,又同英文一面学一面看,英文就慢慢的会了。

  真的休学在家,我出门去的兴趣也减少了,那时很多同年龄的孩子们不上学,去混太保太妹,我却是不混的,一直到今天,我仍是个内心深爱孤静而不太合群的人。

  每一次上街,只要母亲同意,我总是拿了钱去买书,因为向书店借书这件事情,已不能满足我的求知欲了。一本好书,以前是当故事看,后来觉着不对,因为年龄不同了,同样一本书每再看看,领悟的又是一番境界,所以买书回来放在架上,想起来时再反复的去回看它们,竟成了我少年时代大半消磨时间的方法。

  因为天天跟书接近,它们不但在内容方面教育我,在外型方面,也吸引了我,一个房间,书多了就会好看起来,这是很主观的看法,我认定书是非常优雅美丽的东西,用它来装饰房间,再合适不过。

  竹书架在一年后早已满了,父亲不声不响又替我去当时的长沙街做了一个书橱,它真是非常的美丽,狭长轻巧,不占地方,共有五层,上下两个玻璃门可以关上。

  这一个书架,至今在我父母的家里放着,也算是我的一件纪念品吧!

  在我十五、六岁时,我成了十足的书奴,我的房间,别人踏不进脚,因为里面不但堆满了我用来装饰房间的破铜烂铁,其他有很多的空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在性质上,它们也很杂,分不出一个类别来,总是文学的偏多了些。台湾的书买得不够,又去香港方面买,香港买不满足,又去日本方面买,从日本那边买的大半是美术方面的画册。

  现在回想起来,我每年一度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是这么送给了书店。

  我的藏书,慢慢的在亲戚朋友间有了名声,差不多年龄的人,开始跑来向我借。

  爱书的人,跟守财奴是一色一样的,别人开口向我借书,我便心痛欲死,千叮万咛,请人早早归还,可惜借书不还的人是太多了。

  有一次,堂哥的学音乐的同学,叫做王国梁的,也跑来向我借书,我因跟二堂哥懋良感情至深,所以对他的同学也很大方,居然自己动手选了一大堆最爱的书给国梁,记得拿了那么多书,我们还用麻绳扎了起来,有到腰那么高一小堆。“国梁,看完可得快快还我哦!”我看他拎着我的几十本书,又不放心的追了出去。

  国梁是很好的朋友,也是守信用的人,当时他的家在板桥,书当然也放在板桥。就有那么不巧,书借了他,板桥淹了一次大水,我的书,没有救出来。国梁羞得不敢来见我,叫别人来道歉,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心痛得哭了起来,恨了他一场,一直到他去了法国,都没有理他。而今想不到因为那一批书债,半生都过去了,国梁这个名字却没有淡忘,听说前年国梁带了法国太太回台,不知还记不记得这一段往事。我倒是很想念他呢。

  其实水淹了我的几十本书,倒给我做了一个狠心的了断,以后谁来借书都不肯了,再也不肯。

  在这些借书人里,也有例外的时候,我的朋友王恒,不但有借必还,他还会多还我一两本他看过的好书。王恒也是学音乐的,因为当年借书,我跟他结成挚友,一直到现在。

  那时候,国内出版界并不如现在的风气兴旺,得一套好书并不很容易,直到“文星”出了小本丛书,所谓国内青年作家的东西才被比较有系统的做了介绍。我当时是一口气全买。那时梁实秋先生译的《莎士比亚全集》也出了,在这之前,虽然我已有了“世界”出版的朱生豪先生译的那一套,也有英文原文的,可是爱书成奴,三套比较着,亦是怡然。

  又过了不久,台湾英文翻版书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了,这件事情在国际间虽然将台湾的名声弄得很坏,可是当时我的确是受益很多的。一些英文哲学书籍,过去很贵的,不可能大量的买,因为有了不道德的翻版,我才用很少量的金钱买下了它们。

  爱书成痴,并不是好事,做一个书呆子,对自己也许没有坏处,可是这毕竟只是个人的欣赏和爱好,对社会对家庭,都不可能有什么帮助。从另一方面来说,学不能致用,亦是一种浪费,很可惜,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父亲常常问我:“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我没有一技之长,很惭愧的,至今没有。

  离家之后,我突然成了一个没有书籍的人,在国外,我有的不过是一个小房间,几本教科书,架上零零落落。我离开了书籍,进入了真真实实的生活。

  在一次一次的顿悟里,那沉重的大书架,不知不觉化作了我的灵魂和思想,突然发觉,书籍已经深深植根在我身体里,带不带着它们,已不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在象牙塔里看书,实是急不得的,一旦机缘和功力到了某个程度,这座围住人的塔,自然而然的会消失的,而“真理”,就那么明明白白,简简单单的向人显现了。

  我从来没有妄想在书本里求功名,以致于看起书来,更是如鱼得水,“游于艺”是最高的境界,在那儿,我的确得到了想象不出的愉快时光,至于顿悟和启示,那都是混在念书的欢乐里一起来的,没有丝毫强求。

  而今在荷西与我的家里,两人加起来不过一千六百多本书,比起在父母家的盛况,现在的情形是萧条多了,望着架上又在逐渐加多的书籍,一丝甜蜜和些微的怅然交错的流过我的全身,而今我仍是爱书,可是也懂得爱我平凡的生活,是多少年的书本,才化为今日这份顿悟和宁静。我的心里,悄悄的有声音在对我说:“这就是了!这就是一切了。”

  三毛《逃学为读书(代序)》鉴赏

  特别是读了三毛的散文集《背影》之《逃学为读书》一文,让我们通过三毛自叙自己的读书历程,对她为什么能在撒哈拉大沙漠游历有了深入的认识。

  《背影》是三毛所著的一本散文集,收录了以下文章,而我对第一篇代序印象尤为深刻。

  在小的时候,她还读了《木奇遇记》,《格林兄弟童话》,《安徒生童话集》,《爱的故事》,《苦儿寻母记》,《爱丽丝漫游仙境》等。

  在大些,她还先后阅读了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等作家的作品,特别说到读鲁迅的《风筝》,非常的感动,她还看了冰心写给小朋友的文章。

  她说自己对《红楼梦》的爱好是一生一世都在看下去。甚至到了恍惚的境地,仿佛她也置身于书中之境了。

  12岁那年,她羞愧于自己还没看过《水浒传》,便孜孜不倦地阅读,父亲责怪说:若继续这样看书,要成瞎子了。可是,她还是要做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鸵鸟,乐此不疲。

  为了看书,她将母亲给的饭钱,偷偷存下,存了三四块,到旧书店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

  痴迷读书,以致功课懈怠了,后来休学一年,在家与父亲念书,学习《古文观止》,还有英文书籍。

  到了十五、六岁时,她已成了十足的书奴,无论是桌上,桌下,床边,地板上,衣橱里,全都塞满了乱七八糟的书籍。每一年的压岁钱和每周的零用,都送给了书店。

  爱书成痴,她父亲常常说:你这么啃书啃书,将来到底要做什么,不如去学一技之长的好。

  她却以为在象牙塔里看书,是急不得的,虽没有一技之长,但对于事物的认知却是很容易理解的。

  三毛的另一本书《撒哈拉沙漠》,讲述了她在撒哈拉沙漠时遇到的见闻趣事,以及与柯西生活的林林总总,这些都无不显示出读书给她带来的知识和能量,让她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中,依然将生活过得怡然自乐。

  多读书,读好书,其义自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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