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米勒大法官宅邸中的布克被米勒的园丁助手曼纽尔出卖给陌生人,从而开始了从一只狗演变成一头“狼”的奇异旅程。经多次转手后,布克从南国来到了北国。他先在两位加拿大人——派特劳和法兰夏手下干活,为他们在冰天雪地之中运输邮件。其间,布克迅速掌握了野外求生的技巧,如夜间在什么地方睡觉,偷东西如何不被发现,拉雪橇如何不挨打等,同时也初步唤醒了他生理上野性的冲动。在一次生死搏斗中,他赢得了对手成为领队狗。此后,布克又一次卖给了查尔斯等三个南方人。布克在他们手中备受折磨,所幸得到约翰·宋顿的拯救得以逃生。在随宋顿寻宝的途中,布克在森林中结识了一头大灰狼。在布克发现宋顿和他的伙伴已被印第安人杀死后,他脱离了人类世界进入森林,成为狼群的首领。
【作品选录】
日日夜夜,船随着推进机不倦的搏动而震颤着,每天的情形虽然非常相像,但是布克却显然觉得气候确实变冷了。最后,一天早上,推进机沉静了,“纳霍号”被一片激昂的气氛笼罩着。他感觉到这点,别的狗也如此,知道即将发生变动了。法兰夏用皮带拴住他们,带他们上了甲板。刚一踏上寒冷的舱面的时候,布克的脚就陷进一种洁白柔软、非常像泥的东西里面。他哼一声,跳回去。这种白色东西还在从空中纷纷落下。他抖一抖身体,但是身上又落了好多。他好奇地嗅嗅它,随后用舌头舔了一些。它像火一样刺激,但是一下就没有了。这使他感到莫名其妙。他又试了一下,结果相同。旁观者们哄堂大笑,他觉得很害羞,他不知道人家为什么笑他,因为那是他第一次看见的雪。
布克在代牙海岸上的第一天仿佛一场梦魇。时时刻刻充满了震骇和惊奇。他突然从文明中心被人拖出来,抛进了原始事物的中心。这可不是懒洋洋的、温暖幸福的生活,除了终日游荡,心烦意乱,无所事事,这里既没有和平,也没有休息,也没有一瞬间的安全。全部是混乱和行动,生命和肉体随时随刻都处在危殆之中。经常保持警惕是绝对必要的。因为这些狗和人可不是城市里的狗和人。他们是野蛮的,无一例外,他们不懂任何规矩,除了棍子和虎牙的规律。
他从来没有见过狗们打架像这些狼似的动物打得这么凶,他的第一次经验就使他受到一次终生难忘的教训。不错,那是借鉴他人的经验,否则他就不会活着利用这种经验了。牺牲者是科利。他们的营帐扎在木料堆栈附近,她友好地跟一条赫斯基狗要好,那条狗像长足了的狼那么大,然而还没有她一半大。并没有发出警告,只是闪电般地一跳上来,牙齿发出金属般的一声“咔嗒”声响,又是迅速地一跳开去,科利的脸上已经从眼睛到颚骨被撕破了。
那是狼作战的方法,进攻一下立即跳开;不过事情还不止如此。三四十条赫斯基狗赶到那里,围成紧张而沉默的圆圈包围住两位战士。布克不理解这种沉默而专心致志的态度,也不懂他们干吗那么贪婪地舔着嘴巴。科利向她的敌手冲去,他又跳上来袭击,然后又跳开。她第二次冲上去的时候,他把胸脯迎住她,用一种特别的方法使她翻了身。她再也没有爬起来过。这正是那一条条袖手旁观的赫斯基狗所等待的。他们一拥而上,咆哮着和叫唤着,而她发出剧痛的尖叫,被掩埋在密集的狗群的毛茸茸的身体下面了。
那是这样的突兀,这样的意外,以致布克吓了一跳。他看见史皮兹伸出了深红的舌头,那是他笑起来的样子;他又看见法兰夏挥着斧头跳进狗群的聚餐会。三个拿着棍子的人帮助他驱散他们。时间并不久。科利倒下去两分钟,她的攻击者们已经一个也不剩地被打跑了。但是她软绵绵地、毫无生气地倒在浸了血的积雪上,几乎名副其实地被撕成了碎片。她身旁站着那个黑皮肤的混血儿,一边低头看着,一边恶毒地咒骂着。这景象后来时常使布克从梦中惊醒。事情就是这样。谈不到正大光明。一跌下来,那你就完蛋。唔,他得当心永远不跌筋斗啊。史皮兹又伸出舌头笑了,从此,布克就对他怀上永远不能消除的深刻憎恨。
他还没有从科利的悲剧性结局所给予他的震惊中恢复过来,就受到另外的一击。法兰夏在他身上套上一件有皮带和带扣的装备。那是一副挽具的样子,就像他在家里看见马夫们给马套上的东西。就像他看见马工作那样,他开始了工作,拉着坐了雪橇的法兰夏到山谷边沿的森林去,归来时装了一雪橇木柴。虽然这样叫他做拉车的牲口大大地伤了他的尊严,不过他很聪明,决不反抗。他勉强顺从,尽力而为,虽然这完全是新奇而陌生的。法兰夏是严厉的,要求立刻服从,并且靠着鞭子的力量立刻得到服从,同时,布克只要一犯过失,那个有经验的压阵者德夫就咬他的后腿。史皮兹是领导,同样有经验,他因为不能常常咬到布克,就随时对他咆哮着严加责备,或者狡猾地把他的体重加在挽带上牵着布克走上他该走的路。布克顺利地学习着,在两个同伴和法兰夏的联合教导之下进步得很快。在他们还没有返回营地时他已经懂得了听见“嗬”就停止,听见“走”就前进,拐弯的地方绕大弯子,并且当滑下坡的载重雪橇飞快地追赶他们的时候离压阵狗远一点。
“三条狗都呱呱叫,”法兰夏告诉派劳特,“那个布克拉起来吓死人。他学起来快得不得了。”
下午的时候,急于带着公文赶路的派劳特,又带回来另外两条狗,他叫他们“毕利”和“乔”,是两兄弟,都是纯种赫斯基狗。他们虽然是一个母亲生的两个儿子,却像白天和黑夜一样截然不同。毕利的毛病是过分的好脾气,而乔刚刚相反,又冷酷又有心眼,永远咆哮着,露出恶意的眼光。布克用友善的态度接待了他们,德夫不理睬他们,而史皮兹轮流着咬了他们俩。毕利求和地摇摇尾巴,当他看到求和无用时就转身逃跑,当史皮兹的利齿划破他的腰部的时候就叫唤(仍旧是求和的态度)。但是乔呢,无论史皮兹怎样绕圈子,他始终脚跟旋转着面对着他,耸着鬃毛,倒贴着耳朵,歪嘴扭腮地咆哮着,咬牙切齿,眼睛里闪着穷凶极恶的光芒——这是备战的具体表现。他的样子那样可怕,以致史皮兹不得不放弃教训他;但是为了掩饰自己的狼狈相,他就转过来欺负那个并不伤害人的哭哭啼啼的毕利,把他赶到营地边缘。
傍晚的时候,派劳特又弄来一条狗,是一条老赫斯基狗,又长、又瘦、又憔悴,长着一张带着战斗伤痕的脸和一只独眼,眼里闪着一种光芒,警告别人他有使人敬畏的勇猛。他叫做“索勒克斯”,意思是“发怒的家伙”。像德夫一样,他不要求什么,不给予什么,不希望什么;当他慢吞吞地、悠然地走到他们中间的时候,连史皮兹都不招惹他。他有一种癖性,布克不幸发现了。他不喜欢人家从他的瞎眼那边接近他。布克无意中犯了这个过失,索勒克斯立刻扑上来把他的肩膀撕裂到露出骨头,上下有三英寸长,他这才知道了自己疏忽之罪。从此以后布克永远避开他的瞎眼那一边,直到他们的同伴关系终结的时候,就再也没有闹麻烦。他的惟一的明显欲望,像德夫的一样,是人家不要招惹他;不过,布克后来懂得,他们每个人都有另外的甚至是更紧要的欲望。
那天夜里布克遇到了睡觉的大问题。帐篷被一支蜡烛照着,在雪白的平原上放射着光芒;当他认为理所当然地走进去的时候,派劳特和法兰夏都用咒骂和做饭的家具猛烈地攻击他,直到他从惊慌失措中清醒过来,并且丢脸地逃到外面的冰天雪地里。正在刮的寒风使他寒彻骨髓,特别恶毒地刺伤他的受伤的肩膀。他在雪地上卧下,打算睡觉,但是严寒很快冻得他浑身发抖。他又可怜又忧郁,就在一座座帐篷之间乱走,但是他发现,到处都一样冷。到处都有一些野蛮的狗向他扑来,他耸起颈毛咆哮(他学习得很快),他们就让他不受干涉地走掉。
最后他想到一个主意。他回去看看他的拉车同伴们怎么搞法。使他惊讶的是,他们都消失了踪影。他又在辽阔的营地里乱走,找寻他们,然后又回来。他们在帐篷里吗?不,不会的,否则不会把他赶出来。那么他们可能在哪里呢?他耷拉着尾巴,身子颤抖着,非常凄凉的样子,毫无目的地绕着帐篷走。突然,积雪在他的前脚之下坍塌了,他陷进去了。什么东西在他的脚下蠕动。他往后一跳,耸着毛咆哮着,对那种未见的和未知的事物怀着莫大的恐惧。但是一声友好的小声叫唤使他安下心来,他走回去察看。一股暖烘烘的空气升上来扑到他的鼻孔里,在积雪下面紧紧蜷缩成一个球似的卧着的却是毕利。他息事宁人地呜呜叫唤着,扭动着身体表示他的善意,甚至冒昧地用他的温暖潮湿的舌头舔布克的脸,作为求和的贿赂。
又是一个教训。他们原来是这么办的,呃?布克满怀信心地选择了一处,大费手脚地替自己挖了一个洞。一会儿工夫,他身上发散出来的热气已经填满了那有限的空间,他睡着了。白天很长,很辛苦,他睡得很熟,很安逸,虽然几场恶梦使他又吼又吠又扭动。
直到醒过来的营地的种种喧嚣声把他惊醒,他才睁开了眼睛。一开头他简直不知道自己置身何处。夜里又下了一场雪,他完全被雪埋了。雪墙四面八方地堵住他,一阵汹涌澎湃的恐惧涌上他的心头——是野兽畏惧陷阱的一种心情。这是他正在从他自己的生活还原到他的祖先们的生活中去的一种征兆;因为他是一条开化的狗,一条过度开化的狗,凭他自己的经验是不知道什么陷阱的,所以他自己也不会害怕。他全身的肌肉抽搐地和本能地收缩起来,脖颈上和肩膀上的毛竖得笔直,发出一声凶猛的咆哮,于是笔直地跳出那个洞,到了眩目的光天化日之下。雪像一阵闪烁的云在他四面飞着。脚还没有落地,他就看见了展现在他面前的白皑皑的营地,知道他是在什么地方了,并且记起了自从他跟着曼纽尔出去散步到头天晚上给自己掘洞这期间所经历的一切。
法兰夏大叫一声欢呼他的出现。“我不是说过吗?”这个赶狗的人对派劳特叫道,“那个布克学得真是再快没有了。”
派劳特郑重地点一点头,他作为加拿大政府的信差,送着重要文书,急于弄到最好的狗,所以有了布克觉得特别高兴。
一小时之内,又有三条赫斯基狗加入他们的队伍里,总共九条;又过了不到一刻钟,他们就都套上挽具,奔上雪道,向代牙峡谷出发。布克是高兴动身的,虽然工作很艰苦,但是他发觉他并不特别讨厌它。他很惊讶那种鼓舞狗队全体的干劲,并且这种干劲也感染了他自己;可是他更惊讶的是德夫和索勒克斯所起的变化。他们简直成了面目一新的狗,完全被挽具改变了。消极和淡漠完全消失了。他们又机灵又活跃,操心着要工作顺利进行,由于耽搁或者混乱而或多或少妨碍了工作的时候就恶狠狠地发怒。轭下的苦工似乎就是他们存在的最高表现,是他们生活的整个目的,和他们非常爱好的惟一的东西。
德夫是压阵狗,或者叫橇前狗,在他前面拉的是布克,再前面就是索勒克斯;队里其余的狗在他们前面排成单行,一直排到领导狗后面,居于领导狗地位的是史皮兹。
布克是人家有意安插在德夫和索勒克斯之间受训的。他是一个很聪明的学生,而他们也是很聪明的教师,从来不许他在错误上逗留很久,并且用他们的利齿施行教导。德夫又公正又聪明。他决不无缘无故地咬布克,而每逢需要的时候他也决不会不咬。因为法兰夏的鞭子替他撑腰,所以布克觉得改正错误比报复来得上算。一次,在短暂的休息中间,他把缰绳绞乱了,耽搁了出发,德夫和索勒克斯一道扑到他身上对他严加惩罚。结果混乱得更厉害了,不过从此以后布克就特别小心不把缰绳弄乱;这天还没有过去他已经把他的工作掌握得那么好,他的同伴们就几乎不再责罚他了。法兰夏的鞭子响得比较稀了,派劳特甚至赏给布克一种荣幸,捧起他的脚来仔细地察看。
那是很辛苦的一天的奔驰,爬上代牙峡谷,通过羊寨,走过鳞山和森林边界线,越过几百英尺深的冰河和雪堆,并且越过了耸立在咸水和淡水之间、难以接近地守卫着荒凉寂寞的北国的奇尔古大分水岭。他们及时地顺着填补死火山喷口的一连串湖泊疾驰下去,当天深夜赶到本乃湖口上的大宿营地里,那里有好几千淘金的人在造木船预防春季解冻。布克在积雪上挖了一个洞,疲乏不堪地睡了一觉。但是一大早就被人叫出来在寒冷的黑暗里和同伴们一道驾上了雪橇。
这天他们行驶了四十英里,因为雪道被压得很坚硬;但是第二天和随后好几天,他们要开辟自己的雪道,工作更加艰苦,而路却走得更少。老规矩,派劳特走在狗队前面,用有金属薄片鞋底的雪鞋踏雪,使他们走起来容易一些。法兰夏在雪橇舵杆那里驾驭,有时和他换换位置,不过不经常。派劳特急于赶路,并且对于自己掌握的那套冰的知识感到非常自豪。这种知识是少不得的,因为秋季的冰很薄,并且有水流的地方根本就没有冰。
一天一天,无穷无尽似的,布克在缰绳之下做苦工。他们老是在黑暗中撤营,到黎明第一道灰暗光线出现的时候他们已经把几英里路程丢在背后了。他们老是在天黑之后才宿营,吃一点鱼,就钻到雪堆里睡觉。布克很馋。作为他的每天口粮的一磅半鲑鱼干,似乎一点都不顶事。他从来没有吃够过,经常忍饥挨饿。别的狗们,因为体重比较轻,并且生出来过的就是这种生活,所以虽然只得到一磅鱼,却过得蛮好。
他很快失去了作为他旧日生活的特色的那种过分讲究的作风。他原来是一个斯文的吃客,他发现,他的同伴们吃完之后就抢他没有吃完的口粮。那是没有法子防范的。他正把这两三个赶走,东西却被别的狗吞进喉咙里了。为了加以补救,他吃得像他们一样快;并且,饥饿逼得他这么厉害,他也不能不屑于攫取不属于他的东西了。他观察着和学习着。他看见派克、新来的那些狗中的一条、那个狡猾的装病鬼和小偷,趁着派劳特转过身去的时候偷了一片咸肉,第二天他就重复了这一手,弄了整整一大块。引起了一阵骚乱,不过没有怀疑到他;而那个老是被人捉住的笨拙的冒失鬼杜布替布克的罪行受了处罚。
这首次的偷窃行为就显出布克适宜于在充满敌意的北国环境里活命。这显出了他的适应性,显出了他自己适应变换无常的环境那种能力,缺乏这种能力就意味着迅速而悲惨的死亡。而且,这显出了他的德性的衰退或崩溃,这种德性在无情的生存斗争中是有害无益的。在南国,在爱和友谊的规律之下,尊重私有财产和个人感情,那是蛮好的;但是在北国,在棍子和虎牙的规律之下,谁考虑这些就是傻瓜,谁遵守这些谁就不会成功。
这个道理布克可不是推论出来的。他在适应环境,如此而已,他不知不觉地使自己适应新的生活方式。他一生,无论形势如何,从来没有临阵脱逃过。但是那个穿红卫生衫的人的棍子把一条更基本更首要的法典打进了他的心里。开化的他,能够为道义而死,譬如说为了守卫米勒大法官的马鞭;但是他的野蛮化的完成,现在被他有能力逃避履行某种道义责任因而保全自己这一点证明了。他偷窃并不是因为好玩,而是因为肚子在闹。他不公开抢劫,而是秘密而狡猾地偷窃,也是出于对棍子和虎牙的敬畏。总之,他之所以干出那些事来,是因为干比不干容易些。
他的发展(或者说退化)很快。他的肌肉变得像铁一样硬,他逐渐对于一切平平常常的痛苦处之泰然了。他同时完成了内部和外部的“经济学”。他能够吃任何东西,不管是多么难吃的和多么难消化的;一旦吃下去,他的胃液就能够把最后一滴养料都消化掉;他的血液就把这种养料输送到全身最远的地方,制造出最强韧最结实的细胞组织。视觉和嗅觉变得非常敏锐,同时他的听觉发展到这样灵敏的程度,连在睡觉的时候都听得见最轻微的声响,并且知道它预告的是吉是凶。他学会了把冻结在趾缝里的冰用牙齿咬掉;当他口渴而水眼上覆盖着一层厚冰的时候,他知道用后腿站起,而用僵硬的前腿敲破冰。他的最出色的特点是有本领嗅风,并且隔夜就可以预测。他靠近树木或者堤岸掘巢穴的时候,无论当时怎样一丝风都没有,而后来刮起风来他的位置总在下风,有遮蔽,安安逸逸。
他不仅是借着经验学习,而且那种种死了很久的本能又复活了。驯服了许多代而养成的特性渐渐地从他身上消失。他渺茫地记起了他的种族的少年时代,回溯到野狗成群在原始森林里徘徊和捕杀他们追上的猎物的时代。学习用牙齿割切和用狼式的突然一咬的方法来战斗,在他并不是很艰苦的事。被遗忘了的祖先就是这样战斗的。他们鼓舞了他内部的古老的生命,而他们印在种族遗传性上的古老的惯技正是他的伎俩。这种种伎俩毫不费力地归他所有,不用追求,仿佛向来就属于他一样。当他在寂静的寒夜,仰起鼻子,朝着一颗星星发出狼一样的长嗥的时候,那正是他作古成尘的祖先通过许多世纪和通过他而仰起鼻子对着星星长嗥。他的音调正是他们的音调,这音调表达出他们的悲哀以及他们对于寂静、寒冷和黑暗的体会。
就这样——作为说明生命是怎样的一种傀儡戏——那种古代的歌从他的内心里涌出来,他又返本归原了;而他之返本归原,因为人们在北国发现了一种黄色金属,因为曼纽尔是园丁助手,他的薪水不够养活他的妻子和许多他自己的小拷贝。
(蒋天佐 等译)
【赏析】
杰克·伦敦在《荒野的呼唤》这部1903年出版的成名作中将笔下的一条名为布克的狗拟人化,以一种人性的视角设身处地地观察、叙述了他的遭遇,以及与之相应的所思所想,从而揭示出布克整个的“精神”演变过程和潜藏在背后可能有的意义。对这种意义的阐发,诗人曾卓在其阅读随笔上说:“作者的意图主要是想通过布克的遭遇和命运,显示生存的艰难和生活的严酷,要对付各种各样的挫折、折磨、打击,每前进一步都要进行斗争,甚至付出血的代价。弱者只能落得一个悲惨的下场。为了生存和生活,必须勇敢地面对现实,做一个强者。”
布克之所以能成为阅读史上容易与读者产生共鸣的角色,不仅仅是因为作者选取的题材和对题材的剪裁得当,也与作者对布克的塑造技巧相关。大致来说,作者主要从两方面入手: 一个是生理层面,另一个是精神层面。从生理层面上说,主要表现在布克来到“北国”之后,体力上变得强壮,生理上的野性气质得到了复苏。但在精神上的改变才是关键。他不再是一条不谙世事、自以为是整个庄园的统治者的狗了。他脱离了“爱和友谊”,意识到“棍子和虎牙”的威胁;意识到来自同类的潜在伤害;意识到黑夜和陷阱的恐惧;意识到想要生存必要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选文来自小说的前两个章节。布克正从“文明中心”被抛入“原始事物的中心”。此处是整部小说的转折点。这几乎是杰克·伦敦小说的特点: 中心人物的生活往往在小说的开端就经历了一次关键的变化。在“原始事物的中心”里——叙事人这样描述道:“没有和平,也没有休息,也没有一瞬间的安全。全部是混乱和行动,生命和肉体随时随刻都处在危殆之中。经常保持警惕是绝对必要的。”但对于从温暖的南方来的布克来说,他对这一切还懵懂未知。他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雪”。第一章结束时,布克被带到“纳霍号”的舱面上。这里有一段细腻的描写。叙事人以布克的视角,以陌生化的手法揭示布克对雪的无知,也通过这种有效的途径暗示他对整个北国的无知:“布克的脚就陷进一种洁白柔软、非常像泥的东西里面。他哼了一声,跳回去。这种白色东西还在从空中纷纷落下。他抖一抖身体,但是身上又落了很多。他好奇地嗅嗅它,随后用舌头舔了一些。它像火一样刺激,但是一下就没有了。这使他感到莫名其妙。” 而无知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他可能会遭受到危险——这是必然要付出的代价。人们在危险面前的反应不外乎两种: 惶恐,不知所措;沉着,自我防卫。显然,杰克·伦敦让布克选择了后者。他接受了棍子和虎牙的规训,遭受着来自荒野中的残酷与凶猛,以及来自奴役者对他的压迫。
杰克·伦敦毕竟不是厄纳斯特·海明威。尼克(海明威的“尼克故事集”中的人物)初入荒芜的成人世界时,正如布克那样,他也意识到来自这个世界的恶和死亡的威胁,但海明威从不给出也不屑于给出解决的方法。米兰·昆德拉就曾固执地认为提供解决的方法并不是小说家的任务。但杰克·伦敦略有不同。这位深受尼采和达尔文影响的作家,在设置出布克所受到的威胁的同时,也指出了布克的“能动性”,即他作出了调整,他保护了自我。甚至可以这样说,杰克·伦敦提出的种种威胁不过是为了能让布克在野外生存中自我保护罢了。后者,也就是解决问题的方法才是作者真正要达到的目的。这可以从第二章的叙事结构中看出来。第二章以盘旋楼梯的形式,在“威胁”与“调整”之间摇摆、重复,最终抵达了作者所认为的答案。
布克在下船的第一天就与荒野世界的残酷狭路相逢。第一次是科利的死。她被一条身子不如她一半大的赫斯基狗袭击,继而被一群赫斯基狗袭击,倒在浸血的积雪上几乎被撕成了碎片。布克目睹了这一切。从他人的死亡中他获得有关“生”的教训:“事情就是这样。谈不到正大光明。一跌下来,那你就完蛋。唔,他得当心永远不跌筋斗啊。”当布克还没有从科利之死这件事所带来的“震惊”中恢复过来时,又受到了另外的打击: 法兰夏给他套上了皮带和带扣的装备。他得在冰天雪地之中和其他的狗合作运输邮件和木柴。他以前只看见过马这样干过,他可没干过这种伤自尊的活啊。他少不得会犯过失。而他一犯过失,后面的狗就会咬他后腿,领队狗会向他咆哮,他还得受到法兰夏的鞭打,但是布克很快与此相适应了。“这天还没有过去他已经把他的工作掌握得那么好,他的同伴们就几乎不再责罚他了。法兰夏的鞭子响得比较稀了,派劳特甚至赏给布克一种荣幸,捧起他的脚来仔细地察看”。
与之性质相同的摇摆还发生在以下这三件事情上: 一, 新来的索勒克斯不喜欢其他的狗从他的瞎眼那边接近,布克无意中犯了这个错误,并因此他的肩膀被撕裂到露出了骨头。“从此以后布克永远避开他的瞎眼”,一直到他们的同伴关系结束为止都没有惹过麻烦。二, 布克第一次露宿在雪地里,他受到了黑夜、寒冷和来自黑暗中野蛮的狗群的威胁,但他很快也找到了解决的方法。他想看看他的同伴是怎么做的,“又是一个教训。他们原来是这么办的,呃?”于是他选择了个地方,挖了个洞,在里面又温暖又安全地睡去了。注意“教训”这个词语。在此语境中,它本身就暗示着此前他已受到的威胁和伤害,和此后他将要作出的调整。它维系着“摇摆”的两端。三, 布克的食物问题。布克早已改掉了往日“斯文”的吃法。经验告诉他,他的同伴吃完之后总是要抢他没吃完的口粮。另外,布克经常得忍饥挨饿,一磅半鲑鱼几乎不顶什么事,于是他又学会了偷别人的东西而不被人察觉的本领。叙事人对布克的首次偷窃行为是这样评述的: 它“显出布克适宜于在充满敌意的北国环境里活命。这显出了他的适应性……”。不错,布克看似生来就潜藏着在不断受到的威胁中不断调整自我的本能,而这种本能在寒冷的北国诱发下如同被遮蔽的气味散发出来。
同一类性质的故事大致重复五次后,叙事人开始顺理成章地对布克的发展或者蜕化作出了结论性的概括——此类在重复中得到升华的艺术技巧虽是笨拙,却也扎实、实用:“他的肌肉变得像铁一样硬,他逐渐对于一切平平常常的痛苦处之泰然。他同时完成了内部和外部的‘经济学’。他能够吃任何东西,不管是多么难吃的和多么难以消化的……视觉和嗅觉变得非常敏锐,同时他的听觉发展到这样灵敏的程度,连在睡觉的时候都听得见最轻微的声响,并且知道它预告的是吉是凶。他学会了把冻结在趾缝里的冰用牙齿咬掉;当他口渴而水眼上覆盖着一层厚冰的时候,他知道用后腿站起,而用僵硬的前腿破冰。他的最出色的特点是有本领嗅风,并且隔夜就可以预测。”至此布克已顺利地完成了从“文明中心”进入到“原始事务的中心”的过渡。
小说第二章的另一功能在于,它为后来布克彻底切断人类/狗的世界,听从“神秘的、动人心弦的和富于诱惑力的呼唤”,真正进入森林,成为传说中狼群的首领做好了铺垫。这正如第二章的末尾所暗示的那样:“就这样……那种古代的歌从他的内心里涌出来,他又返本归原了。”
(李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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