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我出生在耶路撒冷,父母虽然都是巴勒斯坦人,但接受的是美国教育,我的父亲持美国护照,一生以美国公民自居。我家在埃及开罗开设了“标准文具公司”,生意兴隆,并长期生活在那里。但是我们很少说阿拉伯话,与阿拉伯世界存在着距离。由于家族其他成员生活在巴勒斯坦,我家也与巴勒斯坦保持着密切的联系。1948年巴勒斯坦分成两个国家,虽然对我家的生活没有直接影响,却使我失去了自己的故乡。我上大学以前,先在英式、后在美式学校里接受教育,不论在哪种教育中,我都有格格不入的感觉。1951年我只身到美国学习,离开家庭越来越远,最终定居美国,但是我日常仍有临时僦居之感,始终与所处的环境格格不入。
【作品选录】
我一九四六年秋天进开罗美国子弟学校(CSAC)时,说起来是美国生意人的儿子,却丝毫没有自己是美国人的感觉。上学第一天,是个阳光普照的十月天,校车一大早在沙马雷克把我接上车,车上一大堆素未谋面、吵闹且没有自我意识的美国孩子,身穿花花绿绿的衬衫、裙子和短裤。这场面还算好过,因为那个希腊司机也在梅利亚姨婆的学校里当司机。他马上认出我来,此后一直对我有几分尊重和礼貌,虽然还带点熟络的味道。那时还不曾有人这样待我。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多各色各样的美国人,或者说,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美国人聚集一处。这里不再有GPS英国孩子和地中海孩子的灰色制服,和他们压低声音、带着阴谋气味的悄悄话,也不再听到Dickie、Derek和Jeremy这些英国名字,或Micheline、Nadia、Vivette之类法国/阿拉伯名字。这儿的名字是Marlese、Marlene、Annekje,好几个Marjies、Nancy、Ernst、Chuck,好多个Bob。没有人注意我。
Edward Sigheed这个姓名,聊备一格没有问题,我也很快就有了几分归属感,但每天早晨一上校车,看见他们全穿五花十色的衬衫、条纹袜子和便鞋,而我一身一丝不苟的灰短裤、正正襟襟的白衬衫和规规矩矩的欧洲鞋子,内心就涌起一阵恐慌。课堂上,我把内心的烦扰压下,硬装成一副精干的样子来,也就是装成一个聪明但经常有点任性的学生,虽然这副形象不太能持久。午饭时间,他们把餐点打开来,一律是切得整齐利落的夹花生酱和果酱的白面包三明治,我没有一样尝过。而我的比较有意思,是乳酪和烟熏香肠,夹在沙姆面包里。我既自疑,又羞愧: 我,一个美国小孩,吃和人家不一样的东西,没有人来问能不能尝尝,也没有人来问这是什么。
有天晚上,我们坐在阳台上,父亲伸手掏夹克口袋,拿出一双条纹袜子。“一个美国飞行员给我的,”他说,“给你穿吧。”我好像突然捞到一条救生索,日子就要好过了。我第二天就穿上了,接着又穿了一天,明显神气起来。可是校车上没有一个人真的留意,而袜子也不能不洗了。我只有一双袜子可以使人相信我是美国人,现在忽然觉得一脚踩空。我想尽办法向母亲解释说,把三明治切成长形夹果酱可能不错,她一口回绝:“吐司面包夹果酱是早餐才吃的。我们要你有营养。再说,我们吃的东西有什么不对劲?”
战后开罗增加了很多外侨,开罗美国子弟学校就是为美国石油公司、企业和外交人员的子弟设置的,位于马地西区外围,和火车站平行,距大河大约一里。和只是个小学的GPS一样,这所新学校由大别墅改装而成,但有个两英亩的花园,有园丁房,房子南侧是一块半座足球场大的泥地,其中一半地面在我入学第一年,就是一九四六到一九四七年之间(我春天到耶路撒冷,第一年因此中断很久),铺了柏油,成为篮球场。GPS因为是比较小的孩子念的学校,只有简易篮球(netball),是一种温和客气、抹了香水似的篮球,主要是给女孩子玩的。碰到节庆,诸如国王生日,则一定是五月柱舞(maypole),那玩意儿我既好奇(为什么有那么多彩带,它们代表什么?),又觉得挺白痴(跟着威尔森太太拍手绕圈子,播放尖锐刺耳的英国乡村音乐,我觉得对锻炼身体没什么意义)。CSAC不但让我见识篮球,我还打起父亲一窍不通的垒球来。父亲是开罗YMCA的荣誉主席,YMCA主办一些比赛,由开罗球队,像亚美尼亚人的霍孟特门队(Houmentmen)和犹太人的马加比队(Maccabee),与一支不错的美军客队比赛,他会带我们看他从来不曾打过的这些球赛。我对垒球兴头十足,后来投打俱佳;父亲老说这运动叫rounders(译注: 这是由动词转来的名词,用棒打了球,跑全四垒〔base〕为一巡〔round〕而得分,为棒球的前身),所幸老天可怜我,他对这东西没有真正的兴趣,也不曾看我用一支Louisville Slugger(路易维尔强棒)打那圆圆胖胖的球。
战后的开罗让我头一遭感受到高度分化的社会阶层结构。最大的改变是英国的机构和人换成战胜的美国人,老帝国让位给新帝国,我父亲的事业则更加发达了。GPS每逢庆典仪式,就小题大作,不是忙巴登-鲍威尔夫人(Lady Baden-Powell),就是忙罗伊·查普曼-安德鲁斯(Roy Chapman-Andrews),他们是大英权威的代表,站在台上,旁边不必摆个埃及人或阿拉伯人来衬托他们是外国人。大英帝国是世界至尊,我们都视为理所当然。出名的埃及历史学家兼教育部行政官员沙非克·吉欧巴尔(Shafiq Ghorbal)在我记得的第一场CSAC典礼露面,就突出了帝国姿态的差异。我们美国人是埃及人的伙伴,让埃及人在一些场合上台致辞,像埃及国会开幕日,或国王法鲁克(King Farouk)生日,谁说不宜?这些日子在GPS就无人理会。“一切光明又美丽”,意味着光明美丽的英格兰,意味着指导我们大家追寻幸福的遥远目标: 那个时代已经过去,我从此再也不必唱那种赞美诗。美国所有学生都学阿拉伯文的规定令我震惊。我因为假装Sigheed是美国名字,学阿拉伯文受足了罪。这是我的母语,说起来家常便饭,结果我却得遮遮掩掩,去迁就美国孩子学习的、据说是阿拉伯口语(也不是真的粗俗的阿拉伯语)的公式。我从来不主动发言,很少说话,经常缩藏在教室后排。不过,我还是碰到一些刺激。是那个年轻漂亮的阿拉伯文老师。她形容吉西拉刚开张的游乐园多么好玩,特别喜欢强调里面有个坐飞机的节目叫Saida。那正是当时新开那家埃及航空公司的名字。小小一班四人,她站到我面前,详详细细说她坐Saida多兴奋,一而再、再而三重复Saida这个字,仿佛要突出我名字里暗藏的阿拉伯气味。我已经费尽心力淡化这气味,把名字按照通行的美式发音方式来念。“真的,爱德华,”她加强语气说,“没试过Saida,就不知道搭飞机真的多快乐。你知道我坐过几次Saida吗?至少四次。坐飞机就要坐Saida,Saida太好了。”换句话说,别再假装你是Sigheed了,你是Said,看起来念起来都和Saida差不了多少,关系赖不掉。
我被分到六年级,上课那间二楼教室摆了些植物和盆花,有点人家房间的气氛。统治这间教室的,是我生平遇到的第一个教官和虐待狂,克拉克小姐。她专心一意迫害我,瘫痪了我本来已经没有把握的自我意识。克拉克小姐的举止极为节制、沉静,整个人镇定到讨厌的地步。她大概三十四五岁,这么多年之后想起来,她似乎是出身美国东北部的WASP(“白种盎格鲁-撒克逊清教徒”),是享尽那个世界好处的公民,道德上理直气壮,自信十足,喜欢对人施恩示惠。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了她,但开学只一星期,或者十天,她就以我的敌人自任。全班男生女生总共不过十二人。
和讲究阶层而僵硬的英国制度相较之下,美国学校在每一方面都不拘形式。教室里,椅子和桌子凌乱摆着,在GPS,窄小的课桌和长椅则一行一行排好,是军事化管理。除了法文、阿拉伯文和艺术老师,教课的都是美国女性(大都化浓妆,穿抢眼的花色洋装,和威尔森太太及其同伴装模作样、好像刷过的素面及规矩的裙子完全不同),加上一个名叫马克·万尼克(Mark Wannick)的男人,他另外还兼垒球和篮球教练。他有一回穿了一件鲜黄色的俄亥俄州立大学篮球制服和我们斗牛: 在燠热的开罗午后,四周都是褐色的田野,褐色皮肤的农夫数千年如一日地牵着驴子和水牛来去。双臂双腿毛茸茸、发式像军人、足登黑运动鞋、戴一副细致无边太阳眼镜的万尼克先生刺目的花色球衣是一幅超现实图景。
我遇到的这种美式教育,其设计用意是要充满吸引力,使人宾至如归,而且是为成长中的孩子量身订做的。GPS的书本,千篇一律字体细小,没有插图,整个调子极为枯燥无趣;以文学和历史为例,行文惟恐不够平铺直叙,光想看完一页,都是挑战。算术和实际生活经验的世界了不相干,全是一排排数字,要我们加减乘除,加上一大堆必须死背的规则与表格(乘法、度量衡、距离、公尺、码、寸)。这一切,目标是要我们做“算术”,其难度和它有计划的枯燥无趣正好相当。CSAC发给我们workbook,和GPS的copybook大不相同。copybook是画了线的练习簿,和公车票一样没有脸孔;workbook有很迷人的、跟你聊天似的问题,有插图、照片可以欣赏、玩味,有些地方还让你自填内容。在GPS的教本上写字是严重的行为失检,美国式workbook,其用意就是要你在里面写东西。
更吸引人的,是克拉克小姐每天开始时发下来的课本。每个科目好像都以一个家庭为核心,开宗明义都先介绍这家人,总是一个姐姐、妈妈和爸爸,加上家中其他成员,包括一个身材高大的黑人女管家,她每每一副极为夸张的表情,不是难过逾常,就是说不出的快乐。通过这一家,我们学习加、减、公民与道德,或美国历史(文学另外有课)。其用意,似乎是要把学习变成一种无痛苦的过程,相当于到一个农场或圣路易斯、洛杉矶市郊过一天。书里提到drugstore、hardware或dime store,我完全摸不着头脑,班上同学却不需要解释,他们都住过圣路易斯或洛杉矶那样的地方。这些处所在我经验里找不到对应。最逗我好奇的是soda fountain和soda jerk(译注: drugstore是药店和杂货店。hardware store是五金店。dime store是廉价商店的通称。soda fountain是苏打水供应机,soda jerk是点心、饮料售货员),我的经验里也没有这两样物事。
我似乎应该觉得好玩,而且第一个月的确如此。可是克拉克小姐从来不放过我,其他孩子也不让我安静,我和他们很快就十分敌对;快乐的第一个月过去后,我发现自己很想望权威分明、上课枯燥、行为被严格规范的GPS。在CSAC,老师从来不用,或威胁使用暴力,可是男同学彼此之间极为粗鲁,因为他们都相当高大,无论比意志、争地盘,都爱凭力气见高下。在圣诞节之前,上学的每一天对我都是一场试练。上了校车,在他们彼此不让的拳脚阵夹缝里寻找容身之地,到了教室,则忍受克拉克小姐的冷嘲热骂。
在CSAC,第一年最屈辱的事,发生于班上一次户外考察教学的第二天。户外考察教学对我是很新奇的概念。那次行程的目标,是从马地穿过尼罗河到一座大型炼糖厂。二十分钟刚过,我已觉得无聊而无法太专心,但我别无选择,只有跟着团体一路走。从煮沸槽到仓库,再到切割室,向导滔滔不绝,自得其乐,一分钟就足够的解释,要花掉三十分钟,术语惟恐不多,加上一副自满的神气,把事情弄得更没意思。他是个头戴毡帽的中年绅士,是政府部门为这次户外教学特别派给我们的。克拉克小姐当然来了。我不大注意她,结果大错特错。当她进入我的视线,我看见她在点头(那是表示她同意、了解,还是满意那位先生滔滔不绝提供的甘蔗历史和结构,以及蔗糖的化学知识?)。但其后我没再注意她。这趟行程和我的英国殖民学校可能提供的任何事情都太不一样了,我还来不及好好比较威权主义的英国人和一片好心的美国人之间的差别;美国人是那样急切地想给埃及人一个民主的机会,让他们成为他们自己。
第二天,我们和往常一样进教室上课。克拉克小姐已经站在教桌后面,一如既往地镇定和高深莫测。“我们先花一点时间谈谈昨天的户外教学,”她说,然后立刻转向B。J。,一个短发女孩,声音利落清晰,姿态认真实际,马上就被确定是全班的试金石。B。J。把昨天的参观过程以夸赞的口吻详细述说了一遍。“你呢,恩斯特?”她问恩斯特·布兰德,那个表达能力不是很强,但个头和力气是全班之最的男生。B。J。那么努力地叙述之后,已经没有谁能增加多少东西,恩斯特也没怎么使劲,他只有一句话:“很好。”我坐在那里,慢慢神游,做起白日梦来,再度没能好好留心克拉克小姐的掠食兽本能。“大家昨天都非常规矩,我以你们为荣。”她说。我以为她接下去就处理我们的英文家庭作业了。“也就是说,除了一个人。只有一个人不注意听伊布拉欣·艾芬迪非常有帮助而且引人入胜的解说。只有一个人总是拖拖拉拉躲在队伍后面。只有一个人从头到尾坐没坐相,站没站相。只有一个人根本就不看那些机器和桶槽。只有一个人只顾着咬指甲。只有一个人给我们全班抹黑。”她打住,我还在纳闷那人会是谁。
“你,爱德华。你的行为简直可恶。我从来没见过这么不专心、这么不用心、这么草率、这么马虎的人。你昨天的行为令我非常生气。我每一分钟都在注意你,你没有半点可以救药的地方。我要把你的事报告威利斯小姐(校长),让她叫你父母来开会。”她停下,用毫不掩饰的厌恶盯着我。“你如果是班上的好学生,”她又说,“我也许还会原谅你的行为。譬如说,你如果像B。J。的话。但是,由于你毫无疑问是班上最糟的学生,你昨天的行为根本不可原谅。”语气很重,还凸显出一种客观的神气来。
克拉克小姐瞄准了我,刻意地、甚至一丝不苟地界定了我,仿佛逮着了我的真面目,我无法也不愿看到的我,而且将她的发现公布周知。我好像被钉在椅子上不能动弹,满脸通红,想装出既惭愧又坚强的样子,又恨透了此时全神贯注的整个班级,我感到他们每个人都以自视正当的厌恶和好奇注视我。“这人是谁?”我想象他们议论纷纷,“一个阿拉伯小子,他在一个给美国孩子念的学校里干什么?他从哪里来的?”这时,克拉克小姐已把她桌上的书本和铅笔整理就绪,我们重新上课,好像没事一样。十分钟后,我朝她偷瞄一眼,看她对我是否有个放松的眼神,但她毫不动摇,没有丝毫原谅我的意思。
克拉克小姐的这番话,其力量在于将我在家和在GPS零星受到的所有的否定和批评集中起来,把它们整个塞进一只人见人厌的铁罐子,罐子里就是我,像灌模的果冻。我觉得我没有了历史,无法抵挡克拉克小姐对我的审判,或抵消我公开所受的污辱。我向来最恨最怕的还不是被揭发,而是坏消息猝然而至,害我没有机会反应,没有机会将缺点与罪过无人不知的“爱德华”,与我的真我或最好的自我(不确定的、自由的、好奇的、敏捷的、年轻的、敏感的,甚至讨人喜欢的)分开来。现在我无法再做这种区分,被迫面对一个被贬抑和判决的自我,无处可逃。这个自我从来就不大上道,应该说相当糟糕,简直格格不入。
我讨厌这样的我,但又别无选择。我既然如此大可厚非,当然不能不去见威利斯小姐。她一头白发,并不咄咄逼人,是一个逼近老年的中西部女性,对我的不法行为似乎困惑多于生气。我见威利斯小姐时,克拉克小姐没有在场,但两人的差异大得难以比较。克拉克小姐对我做了本体论式的谴责,威利斯小姐的训话则天马行空,拉七杂八谈公民美德,这在我刚离开的英国殖民地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在那里至多只是一介臣民,唯唯诺诺,从不质疑。我父母也到学校来,见了克拉克小姐和威利斯小姐。前者令我母亲印象极为深刻,她听这女人以尖锐的腔调,精雕细琢、不厌其详地说明她儿子的弱点缺失,真是前所未有。她具体说了我什么,我从来不知道,但年复一年,母亲每次说我,里面都是她那些话的回响。母亲只要提到我不用心、不专心,以及本性难改不干好事,都附一句“记住克拉克小姐怎么说你的”。所以,克拉克小姐对我的可怕意见实质上被母亲延长而且添油加醋。我从来不曾想到要问母亲,她为什么那样毫不怀疑,与一个动机并非教育,而是奉虐待狂和本能命令行事的人联合。
父母是指望我在CSAC能和“自己人”打成一片的,我却发现自己比在GPS更格格不入。这里待人接物很和气,“早安”和“嗨”必不可少,这在GPS是从来没有的事。校车、班上及吃午饭,谁坐谁旁边也挺有讲究。然而,男孩子之间有一套无形但不约而同的等级,其结构不是根据年资或地位,而是以体力、意志和运动表现为基础。校园领袖是史丹·亨利(Stan Henry),一个九年级学生,他妹妹佩蒂(Paddy)比我低一届,两人是“标准石油”高层主管的子女。史丹身高过六尺,浑身散发自信和聪明,游泳绝佳,田径十项全能。他有好强斗胜的脑子,用来在下课时间宰制我们,可是他笑声像马,听着不像领袖。身材能够和他一争的,只有恩斯特·布兰德。我有一次看见史丹羞辱他,攫住他双手,压他的指节,逼他跪倒在地上,恩斯特站直,一动不动,任凭泪流满面。史丹是“领袖”(我就是在CSAC学到这个词),不用多久,我们待他就像众星拱月。领袖之侧一位难求,竞争剧烈,史丹不动如山,我们这些手下却不断流动。
我和两个男生战火不息。一个是艾勒克斯·米勒(Alex Miller)(我想他父母在大使馆上班),一个是比利时和美国混血儿克劳德·布劳卡特(Claude Braucart),父亲是加州-得州石油公司(Caltex)驻埃及代表。两人各有个抢眼的姐姐,褐发的阿玛里莉丝(Amaryllis)和金发的莫妮可(Monique)。我觉得两个都比较像妇人,不像十六七岁的女孩子。阿玛里莉丝在校车上有时坐我旁边,如果不能说很友善,也算和和气气。到迈阿迪游泳池上户外课,她穿两件式泳装,看得我目瞪口呆。那是我封闭的生活里头一遭看见女性身体那样暴露。但我也感到很矛盾,因为它增加了我们之间的距离。莫妮可浑身一种迷迷糊糊、如梦似幻的气息,在学校里飘来飘去,十分诱人。两个女孩子和她们的弟弟都不大在一起,这两个弟弟和我也不是朋友,而是没完没了扭打和比赛说大话的对手。扭打和吹牛为了什么,都不清楚,也不曾摆明。记得艾勒克斯有一回和我在校车上动拳头,让我领教了一番。他站在座位另一边,耐心、有板有眼、不慌不忙地朝我脑袋和肚子出拳。我打架向来激烈冲动,不能自制,故对他也左右开弓,或者拳头由下朝上,打他下巴,但大多落空。我这套功夫是从YMCA拳击教练沙耶德(Sayed)那里学来的。说来奇怪,这么一幕往事,毫无意义,精力暴涨,却在我脑海里历久弥新,像一系列迈布里基(Muybridge)(译注: Eadweavd Muybridge〔一八三○—一九○四〕,英裔美籍摄影家,人物与动物的动态摄影先驱)的照片: 我至今还在自问,我那样所为何来,为什么那么冲动,那么容易和人激烈敌对?
这里和GPS不一样。在GPS,打架不出十秒,一定就有好几个老师赶过来拉开。CSAC的哲学根本不同,它提供一个准许打架,以及让孩子们发泄过剩精力的空间。我想不起午餐时间有过片刻安宁,也记不起片刻的友善愉悦。
(彭淮栋译)
【赏析】
在这部回忆录的结尾,爱德华·萨义德写道:“我生命里有这么多不谐和音,我已学会不必处处人地皆宜,宁取格格不入。”这句话可以说精练地概括了《格格不入: 萨义德回忆录》一书的主要内容和思想。作为后殖民理论的代表思想家,萨义德常被人们误认为在替巴勒斯坦,或者进一步说,在替被殖民文化张目,因为他对西方后殖民话语的深刻揭示,使这些前殖民地文化意识到了自己在被西方殖民统治,意识到自己在文化上接受西方的现代价值观念的时候,同时也接受了西方的批判标准,从而追随西方之后,不正确地轻视了本民族文化的精神和魅力。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些人也把当代越演越炽的民族主义归罪于萨义德。然而,事实上,萨义德对那种一味推崇本民族文化的做法同样持批判态度,他在作品中明确指出,这种做法不但存在着民族沙文主义的危险,而且并没有真正认识并克服殖民文化中包含的等级体系,因此也并没有真正摆脱由此带来的剥削和压迫。因此在萨义德看来,真正能够对抗这个殖民的等级体系的,其实是一种“流亡”的立场,用他自己的话说,是“站在文化及体系之间”,“从这一视角看出去,一切都是对立的、原初的、欠缺的、陌生的: 从这个视角,人们可以对照地看到‘共舞的音乐会’”。这一立场如果用《格格不入: 萨义德回忆录》中的话说,就是格格不入。
由此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萨义德在回忆录中自始至终都强调自己无法被周围的环境完全认可,自己也总是游离在周围的环境之外,这既有种族身份的原因,也是他自己的性格、爱好的结果。一方面作为巴勒斯坦人,萨义德却有着自视为美国人的父亲;他虽然长期生活在埃及,却在英国和美国学校读书,这些都造成了他在身份认同上的矛盾。另一方面,在性格上,“心不在焉”、“没有全力以赴”是年轻的萨义德在家里和学校常常受到的批评。“心不在焉”导致的失败不同于能力不够导致的失败,后者是努力争取被认可而未能成功,是自我的失落;前者则是自觉地保持自己的独立世界,在身处一个世界的时候,心灵却畅游在另一个世界,在那里获得自我价值。比如对于年轻时的萨义德来说,音乐就是当他在学习上无法感到优游自在的时候,使自己获得自信的另一个世界。这种心不在于此地的格格不入其实是萨义德的一种根本的人生态度,其后的人生同样重复着这一轨迹: 作为美国的教授却成为巴勒斯坦的代言人,作为巴勒斯坦人却使用着西方的(至少是法国哲学家福柯的)话语体系。因此这里的格格不入与其说是一种痛苦的处境,不如说是一种使萨义德高于周围世界的人生状态。事实上,萨义德后来也常强调是“流亡”给了他批判文化霸权的力量。
当然,这种另辟世界的格格不入不可能是一个儿童或少年的有意选择,那个年龄的人自我尚未成熟,因此总是寻求父母或长者的赞许。虽然萨义德到回忆录的末尾,最终认可了这种格格不入,但是接受这个格格不入的过程,却不无痛苦。格格不入的这种矛盾的特征,也造就了萨义德在《格格不入: 萨义德回忆录》一书中矛盾的态度。一方面他把这作为自己早年的痛苦经历来描写,而且这个经历确实给年轻的他带来了不少不快,但是另一方面,在30年后重写这段经历的时候,萨义德的语气中又多少透露出对自己的独特身份的得意,并把这一身份反过来作为批判周围世界的依据。这是一种后现代文化式的吊诡,曾经希望摆脱的痛苦,突然间成了引以自傲的财富,这不仅是萨义德的处境,也是后殖民世界的处境。不过,萨义德有资格将这种处境变成对自身经历的定义,因为是他使文化上的格格不入从难堪变成了荣耀。
从格格不入具有的特殊的文化和政治意义来说,《格格不入: 萨义德回忆录》一书既是萨义德的自传,也是他的文化政治思想的另一次阐释,在这个意义上,格格不入一词是对那些处于后殖民环境中的人和文化的准确而深刻地概括;格格不入不仅是被迫的处境,也是有意的选择。
另一方面,从该传记本身的写作来说,思想阐释的目的多少影响了萨义德对自己的经历的解释。本应丰富复杂的生活都被纳入了这一框架之内,从而显得片面。比如书中记载了1948年的时候,因为父亲有病到美国求医,萨义德也被带到美国,送到缅因州的马兰纳库克参加露营活动。一天夜晚众人讲故事时,萨义德独自回到营中,偷吃了一只剩下的热狗,被营友穆瑞看见,指出他这样做非常卑鄙,不过并没有告发他。但是萨义德却把这件事解释为再次提醒了自己并非美国人,不相容,没有安全感,一切人都有意将他排斥在外。这次露营活动也因此对他失去了吸引力。事实上,在这件事上,穆瑞如果不是美国人而是阿拉伯人,也未必不会采取相同的做法。但是萨义德却用种族身份来解释,抛开了其经历中的心理的、道德的内涵。这是书中典型的看待问题的方式: 在书中,一切都被归因于萨义德自己特殊的种族身份,从而使这部传记成为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后殖民批评的传记。
后殖民批评传记常有偏颇片面之嫌,但也有其独到之处,其中最有趣的地方,是可以看到不同文化之间的差异,以及这种差异对人的影响。《格格不入: 萨义德回忆录》在这方面同样引人入胜。萨义德的青年时代正好经历了英帝国的衰落和美国的崛起,这两个一先一后的超级大国的文化都在萨义德的人生中打下了烙印。站在第三国的立场上,通过对英、美不同教育模式的比较,萨义德也对英国和美国文化各自的独特之处有了生动的揭示。不过,对于巴勒斯坦文化的独特之处,萨义德却着笔不多,主要是描写巴勒斯坦人的失国之痛。这一缺失从后殖民批评传记的角度看是一个缺憾。造成这一缺失的原因可能如萨义德自己说的,他的家庭和教育使他在阿拉伯人中也感觉像个外国人,所以对阿拉伯文化并无深刻的了解。不过更可能的是,萨义德对自己的巴勒斯坦血缘怀抱着远比对英国或美国经历更深刻的情感,所以他把自己的埋骨之地选在了母亲的国家黎巴嫩。对于巴勒斯坦,萨义德与其说格格不入,不如说更像儿子对自己那被人瞧不起的母亲的爱,不愿意说,也不许别人说。所以当奈保尔这位印度裔英国作家批评中东的时候,萨义德会异常愤怒地跳出来,斥责奈保尔是“东方主义”者。这虽然是萨义德的缺陷,但是比起那些靠嘲笑母亲来取悦他人的人来说,他的这份爱还是令人尊敬的。
(戴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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