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中胡三元是怎样的人
忆秦娥的舅舅,他把忆秦娥带进了演艺场,是他负责任地照料、呵护着忆秦娥一步一步走进秦腔艺术的殿堂并登峰造极。这个人物缺点与优点并存,既是天使又是魔鬼。作为一个团体里桀骜不驯的专业技术型人才,对事业精益求精,对艺术如痴如狂,既邪恶又正直,敢作敢当。作为司鼓手,能够把鼓敲得无出其二,不但是一位把司鼓艺术提升到最高境界的艺术大师,而且是一位坚定捍卫司鼓艺术的殉道者。一旦谁轻视或亵渎这门艺术,一旦谁在演出当中走心或出错,他便毫不留情地用鼓捶敲掉门牙。就是这么个人,在生活中却不检点,绯闻不断,而且恃才傲物,常常将自己置于尴尬而危险境地,吃尽了苦头,受尽了折磨,是个活灵活现的倒霉蛋。
对自己较真的人有两种结果,一种是最后把真叫成了,最终站在了塔尖,但这种人只是凤毛麟角,我们见到的很少。另一种是越教越真,到最后被生活所遗弃,只剩下自己在世上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
很不幸胡三元属于后一种人,结局早已注定。胡三元喜欢敲鼓,也敲得好鼓,凭着这门出色的手艺进了县剧团,吃上了人人都羡慕的公家饭,在县剧团也站稳了脚跟,主角也得讨好他,敲得实在太好。对胡三元来说敲鼓就得敲好,往好了敲,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有事无事都敲。在他看来这是做人做事最基本的准则,敲鼓就该把鼓敲好,唱戏的就该把台词唱好,煮饭的就该把饭菜做香。他对自己对生活就是这样的认知,觉得每个人都该做好自己本该做好的事,各自凭自己的本事吃饭。他见不得那些没多大能耐,戏唱不好,鼓敲不好,就靠阿谀奉承吃软饭、吃干饭的人,见到了就得说出来,任你是同事还是领导,见到了看不惯的事该怼的就得怼。
可现实哪有那么多理想的人和事,不论是大团体还是小集体个个都是有了软饭不吃还非得吃硬饭,那才是瓜,日子得过且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行,干嘛非要那么认真。尤其是碰到了不懂业务更不讲业务只讲人情的领导,那就更没得说了,不混日子不谄媚那才是傻。很不巧黄正大就是这样的领导让胡三元给遇见了,别说是配合领导了,就是给领导下不来台那也是经常的,领导也就怀恨在心,抓住一切机会打击报复。同事给你穿小鞋还不要紧,当领导都一门心思的给你找麻烦,那就真是麻烦到家了。
正好胡三元又是那种会来事不怕事的人,小事就是开会批斗,大点的事就少不了蹲号子劳动改造,虽然吃进了千般委屈万般苦,号子蹲了,正式工作也没了,那倔脾气较真的劲还是改不了,碰到与戏与鼓以外的事他也能忍,可对戏与鼓有关的事就还是忍不下,敲不好鼓的他就敲他门牙,不好好看戏不懂得尊重演员的大款门牙他也是照敲不误,最后连他姐夫的门牙也没逃得掉,他这一生就在敲鼓敲门牙中了结了。
胡三元对鼓的痴迷成就了他,进了县剧团,也因对鼓的痴迷毁了他,一生都在困顿潦倒中度过。胡三元也是普通人,也有私心,剧团招人时他也会想办法把自己的外甥女弄进剧团里,个人作风也和人妻纠缠不清,他身上有很多缺点,但他对鼓对戏的态度却值得我们敬仰,正因为有了各种各样痴人,我们才有机会欣赏到精彩绝伦的戏曲歌剧绘画等艺术作品。如果我们身边也有这样的痴人请善待他,但愿所有的痴人都能被温柔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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