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和梅塞苔丝没有在一起的原因
一,从作品本身来说。
大师的作品,所有的元素都被安排来围绕一个核心服务。我们都知道,文眼就是“我心爱的孩子们,享受生命的快乐吧!永远不要忘记,直至上帝揭露人的未来图景的那一天以前,人类的一切智慧就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等待’和‘希望’。 ”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唐代斯和梅色苔丝在一起,你觉得等待和希望会是什么?只有无尽的痛苦,苦涩的回忆。作者用彼此的理解与宽容,人性的光辉把这个台阶给下了,把两个人的恩恩怨怨做了了结。如果还要在一起,和前面铺陈的、作者要表达的,差不是一个档次。
二,说人。
这本书里几个关键人物是非常矛盾的,这种矛盾来自命运对人的磨难。
基督山的复仇某种程度上讲,不是在复仇,而是在洗刷遭受的苦难,当这个人已经洗干净心灵的创伤后,他决然不会再把悲惨的东西再拾起来,肯定是选择继续向前走。这符合作者等待之后那种期望的心态。
梅色苔丝这个人,脆弱之后却是坚强,依赖之后却是独立,这也是命运的磨练,作者对她还是抱以“有保留的同情”的,毕竟她作为一个弱女子,经历了失去爱人,失去家庭,失去社会地位,失去尊严的重重打击,这种打击并不是因为她主观上贪求富贵,她的选择是一个弱者的正常选择。作者对她也是笔下留情,没有作太多的批判,因为我们从人物布局来看,书中绝大部分资产阶级的嘴脸极度难堪,虚伪、贪婪、娇纵、自大、残忍、自私,而梅色苔丝并没有这种定位,她的定位很有意思,是命运的弱者,却是生活的强者,她勇敢、正直,充满慈爱。我们要理解他们的选择,就得从他们的人物性格来看。就梅色苔丝的性格来看,她的选择就不会是又倒向唐代斯一边,而是选择独立生活。当然,作为一个母亲,她肯定也要考虑到儿子的感受,毕竟这孩子不是唐代斯的。
三,法律与社会
1804年3月21日诞生的《拿破仑民法》确立了丈夫具有“一家之长”身分的绝对权威。体现“妻子应该服从于他的丈夫”。
《拿破仑民法》关于离婚,只保留了其中的三条理由:通奸、被判刑、虐待和重大侮辱。离婚条件十分苛刻:严格规定必须双方同意、不得在婚后两年内以及结婚20年后提出、丈夫必须满25岁、父母长辈必须同意、离婚要求在一年中要重复四次;离婚后在三年内不得再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复婚;犯通奸罪的不得与奸夫(妇)结婚……这项法律对妇女的敌视更为明显:如果由母亲监护孩子,到孩子七岁时也必须交给父亲,即使他曾被确认有罪。
总之,妇女一旦结婚,在公共领域中就失去了自己的身分,她的身分只能通过丈夫来体现,丈夫是她的监护人,她的地位与儿童、精神病患者无异。作者:文暮
四,他们真的依然相爱吗?
两人已经分开二十四年了,曾经深爱的女人跟仇敌生的孩子都是英俊青年了,换了你,无论是你作为基督山还是作为梅塞苔丝,二十四年沧海桑田物是人非,再相见的时候,那份爱真的还跟最初热恋时一样吗?
基督山不再是当年的埃德蒙了,很明显梅塞苔丝也不再是当年的梅塞苔丝。
感情这东西,就算你们当初自以为爱的轰轰烈烈,可以狂热的毁天灭地或是长久的如同涛涛流水,二十四年的时间分隔仍然可以改变很多,更何况两个人一个身负奇冤几乎如同重生的僵尸,一个已为人妻人母多年。
一个是毁家杀父囚己之仇,一个却嫁给了造成这一切事件的罪魁祸首,这其中各自的悲愤,内疚,悔恨,嫉妒,轻蔑,猜疑,恐惧,惨痛。。。。。。这种种复杂的情感交织在一起,远远比一般的情侣分隔二十四年后再相见更加的痛苦和折磨,两人虽然都一眼认出了对方,可是那份感情,真的还是依然相爱吗?
每个人都回不到最初了,那感情也不再是爱情了。
相关推荐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