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跋绍兴辛巳亲征诏草》
使此诏出于绍兴之初,可以无事仇之大耻②。使此诏行于隆兴之后③,可以卒不世之大功。今此诏与此虏犹俱存也,悲夫!
嘉泰四年三月门生弃疾拜手谨书④。
【鉴赏】 宋高宗绍兴辛巳年(1161)年,金兵再度南侵,宰相陈康伯劝高宗赵构亲征,并草拟了一份气势激昂的诏书。这次出征在采石(今安徽当涂北)确曾击败了金兵,取得小捷。此后,曾有过有利于北伐、收复失地的良机。但是,苟且偷安的南宋统治者“直把杭州作汴州”,一再错过机会。四十几年后的辛弃疾重读这份曾给朝廷带来胜利的诏草时感慨万端,他既痛惜“直捣黄龙”的抗金良机的坐失,又痛恨投降派的醉生梦死、苟且偷安,同时怀着对劝勉皇帝亲征的主战派的景仰与思念和对国运兴衰的关注、重视,写下了这篇精短的跋文。
跋文的大意是:假使这篇诏草发布在高宗绍兴初年,可以免除侍奉敌人的奇耻大辱;假使这篇诏草实行于孝宗隆兴年后,就可以完成史书上少见的奇勋大功。而今,这份诏草和这个仇敌却还同时存在,实在是可悲啊!
跋文共四句话。最后一句点明写作时间和作者。文章以假设词“使”字开始,给人以起势突兀之感,悲愤之情溢于纸上。两个排比的假设句式,作了两种明知是虚幻却充满希望的“假想”,既抒发了无法弥补的遗恨,又集中宣泄了在作者心中郁积已久的愤懑与感慨。第三句则以一陈述句式摆出当今的情况来作对照和自嘲,最后以一声“悲夫”的长叹打住,给人以简洁有力,意味深长,极度悲痛而不能长歌当哭的辛酸感和悲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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