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父亲的一句名言。
父亲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是画家,会刻图章,画写意花卉。图章初宗浙派,中年后治汉印。他会摆弄各种乐器,弹琵琶,拉胡琴,笙箫管笛,无一不通。他认为乐器中最难的其实是胡琴,看起来简单,只有两根弦,但是变化很多,两手都要有功夫。他拉的是老派胡琴,弓子硬,松香滴得很厚——现在拉胡琴的松香都只滴了薄薄的一层。他的胡琴音色刚亮。胡琴码子都是他自己刻的,他认为买来的不中使。他养蟋蟀,养金铃子。他养过花,他养的一盆素心兰在我母亲病故那年死了,从此他就不再养花。我母亲死后,他亲手给她做了几箱子冥衣——我们那里有烧冥衣的风俗。按照母亲生前的喜好,选购了各种花素色纸作衣料,单夹皮棉,四时不缺。他做的皮衣能分得出小麦穗、羊羔、灰鼠、狐肷。
父亲是个很随和的人,我很少见他发过脾气,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我的姑妈称他为“孩子头”。春天,不到清明,他领一群孩子到麦田里放风筝,放的是他自己糊的蜈蚣(我们那里叫“百脚”),是用染了色的绢糊的。放风筝的线是胡琴的老弦。老弦结实而轻,这样风筝笔直地飞上去,没有“肚儿”。用胡琴弦放风筝,我还未见过第二人。清明节前,小麦还没有“起身”,是不怕践踏的,而且越踏会越长得旺。孩子们在屋里闷了一冬天,在春天的田野里奔跑跳跃,身心都极其畅快。他用钻石刀把玻璃裁成不同形状的小块,再一块一块逗拢,接缝处用胶水粘牢,做成小桥、小亭子、八角玲珑水晶球。桥、亭、球是中空的,里面养了金铃子。从外面可以看到金铃子在里面自在爬行,振翅鸣叫。他会做各种灯。用浅绿色透明的“鱼鳞纸”扎了一只纺织娘,栩栩如生。用西洋红染了色,上深下浅,通草做花瓣,做了一个重瓣荷花灯,真是美极了。在小西瓜(这是拉身的小瓜,因其小,不中吃,叫做“打瓜”或“笃瓜”)上开小口挖净瓜瓤,在瓜皮上雕镂出极细的花纹,做成西瓜灯。我们在这些灯里点了蜡烛,穿街过巷,邻居的孩子们都跟过来看,非常羡慕。
父亲对我的学业是关心的,但不强求。我小时候,国文成绩一直是全班第一。我的作文,时得佳评,他就拿出去到处给人看。我的数学不好,他也不责怪,只要能及格,就行了。他画画,我小时也喜欢画画,但他从不指点我。他画画时,我在旁边看,其余时间由我自己乱翻画谱,瞎抹。我对写意花卉那时还不太会欣赏,只是画一些鲜艳的大桃子,或者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瀑布。我小时字写得不错,他倒是给我出过一点主意,在我写过一阵“圭峰碑”和“多宝塔”以后,他建议我写写“张猛龙”。这建议是很好的。现在我写的字还有“张猛龙”的影响,我初中时爱唱戏,唱青衣,我的嗓子很好,高亮甜润。在家里,他拉胡琴,我唱。我的同学有几个能唱戏的。学校开园乐会,他应我的邀请,到学校去伴奏。几个同学都只是清唱。有一个姓费的同学借到一顶乌纱帽,一件蓝官衣,扮起来唱“砂井”,但是没有配角,没有衙役,没有犯人,只是一个赵廉,摇着马鞭在台上走了两圈,唱了一段“郡坞县在马上心神不定”便完事下场。父亲那么大的人陪着几个孩子玩了一下午,还挺高兴。我17岁初恋,暑假里,在家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我十几岁就学会了抽烟喝酒,他喝酒,给我也倒一杯。抽烟,一次抽出两根,他一根我一根。他还总是先给我点上火。我们的这种关系,他人或以为怪。父亲说:“我们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我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不错的。我戴了“右派分子”的帽子下放张家口农村劳动,他那时才从幼稚园刚毕业,刚刚学会汉语拼音,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第一封信。我也只好赶紧学会汉语拼音好给他写回信。“文化大革命”期间,我被打成“黑帮”,送进“牛棚”。偶尔回家,孩子们对我还是很亲热。我的老伴告诫他们:“你们要和爸爸‘划清界限’。”儿子反问母亲:“那你怎么还给他打酒?”只有一件事,两代之间,曾有分歧。他下放山西忻县“插队落户”。按规定,春节可以回京探亲。我们等着他回来。不料他同时带回了一个同学。他这个同学的父亲是一位正受林彪迫害,搞得人囚家破的空军将领。这个同学在北京已经没有家,按照大队的规定是不能回北京的。但是这孩子很想回北京,在一伙同学的秘密帮助下,我的儿子就偷偷地把他带回来了。他连“临时户口”也不能上,是个“黑人”,我们留他在家住,等于“窝藏”了他。公安局随时可以来查户 口,街道办事处的大妈也可能举报。当时人人自危,自顾不暇,儿子惹了这么一个麻烦,使我们非常为难。我和老伴把他叫到我们的卧室,对他的冒失行为表示很不满。我责备他:“怎么事前也不和我们商量一下!”我的儿子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我们当时立刻明白了:他是对的,我们是错的。我们这种怕担干系的思想是庸俗的。我们对儿子和同学之间的义气缺乏理解,对他的感情不够尊重。他的同学在我们家一直住了四十多天,才离去。
对儿子的几次恋爱,我采取的态度是“闻而不问”。了解,但不干涉。我们相信他自己的选择,他的决定。最后,他悄悄和一个小学时期的女同学好上了,结了婚,有了一个女儿,已近7岁。
我的孩子有时叫我“爸”,有时叫我“老头子”! 连我的孙女也跟着叫。我的亲家母说这孩子“没大没小”。我觉得一个现代化的,充满人情味的家庭,首先必须做到“没大没小”。父母叫人敬畏,儿女“笔管条直”最没有意思。
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由他们自己来设计。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 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汪曾祺《多年父子成兄弟》赏析
罗素说:“真正让生命丰美的往往是逝去的前尘影事。”确实,回忆中的人事往往因充满传奇和精彩而显得分外美丽。《多年父子成兄弟》一文追溯了父亲一生中点滴小事,组成了父爱的交响曲,讴歌了父亲慈祥平和多彩的人生,在平凡中凸现出灵魂的圣洁;父亲舐犊的深情、呵护的至爱,令人感怀。“记忆如金”。逝去的一切不能回复再生,但记忆之笔却能将它定格在纸上留给后人,给人启迪,成就永远的“念”,这就是回忆的力量。
回忆中的父亲不是那种严厉无情、严格无理、严肃固执的人,也不是主观、独断、自以为是、冷漠自私的老人。父亲活在情趣中,怡然自得,他用快乐感染孩子,让他们一起来品尝生活的美酒,在“润物细无声”中感受人应怎样思想,怎样生活,怎样做人,怎么规划未来。父亲的人格魅力就在不起眼的点滴事例之中。文章的笔调是抒情的、舒缓的、平淡的,朴素而不见矫情,真切而不见刻意。
父亲是“性情中人”。聪明勤奋而多才多艺:他画写意花卉,刻章,抚琴,吹箫,拉胡琴;也养花,斗蟋蟀,又喜欢捉来金铃子,养在他自己特制的有着小桥、小亭的水晶球器皿里,看它的爬行,听它振翅鸣叫;当地有烧冥衣的习俗,他又为母亲做纸扎的衣裳,一做就是几箱子之多,四季的衣服齐全,特别是居然还能做出皮衣的样子,其手艺的精妙,令人叹服;父亲又是个“孩子头”,“他爱孩子,喜欢孩子,爱跟孩子玩,带着孩子玩”,白天,田野上空飞翔着他为孩子制作的蜈蚣风筝,入晚,穿街过巷中,孩子们提着他制作的荷花灯和西瓜灯;父亲还与孩儿们一起演剧唱戏,拉胡琴为大家伴奏。这些无一不见证着父爱的细腻、深沉与多姿多彩。文章善于抓住一些平凡小事写出“父爱如歌”的心声,流露出难能可贵的意趣与童真,十分感人。
父亲又是一个随和的人,冲和、淡泊。他对待子女“从无疾言厉色”。他对孩子的作文、写字、画图有时指点,有时任其涂鸦,但从不作硬性规定。他让孩子找到充分自由发展的天地,是一位完全摒弃了“家长制”作风的父亲。俗话说:“棍棒出孝子。”封建社会中还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纲常,提倡的正是愚忠和愚孝。“多年父子成兄弟”颠覆了传统的陈腐的父子关系,非常难能可贵。
文章最后写到了儿子的成长。“我”因“右派问题”下放到张家口农村劳动,刚从幼稚园毕业的儿子,止不住对父亲的思念,竟用汉语拼音给“我”写了值得纪念的“第一封信”;“文革”期间,儿子收留了一位所谓有家庭历史问题的同学,“我和老伴”怕受牵连而责备儿子,儿子为此“哭了,哭得很委屈,很伤心”。这促使“我”反思,理解了儿子明是非、重义气、善良正直的品格。从此,“我”对儿子的处事、婚姻、家庭都很尊重,并响亮地提出:“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这对天底下望子成龙的父母实在不啻是当头棒喝。写和儿子的关系也是为了突出自身所受的父爱的影响。当然,毋庸讳言,文章的收尾显得匆促了一点。但总体来看,《多年父子成兄弟》一文的感染力是很强的,它给人的启迪思考是无穷无尽和耐人寻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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