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它为知识、力量与快乐创造出新的原材料;另一方面,它又激发人们根据美与善的规律去重新排列这些原材料。今天,在自私自利原则的作用下,外在资料的积聚已超出了人类内在的天性能够吸收这些资料的能力,因而,人类从未像今天这样迫切需要诗的修养。对于赋予肉体以活力的精神而言,人们的身体变得过于笨重、庞大了。
诗的确是神圣之物。它既是知识的圆心,同时又是知识的圆周。它是包含了一切科学而所有的科学又都要涉及的东西,是一切其他思想体系之根和花朵。它既是萌生出万物的胚芽,同时又是使万物生色的装饰。一旦遭受害虫的咬噬,它就不会再有果实和种子,而在荒凉贫瘠的世界里,生命的幼芽也就失去了继续生存的养分。诗是万物完美无缺的外表和光泽,它犹如玫瑰的色香之于构成玫瑰的各种元素,犹如仪态万方的绝色佳人之于腐朽的尸体。倘若诗的精灵没有飞升到那工于心计的猫头鹰所从来不敢企及的永恒领域,为人类带来光亮与火焰,世间的美德、爱情、友谊和爱国主义算得了什么?宇宙美丽的自然景观又算得了什么?倘若没有这一切,那么什么能成为我们尘世的安慰,什么又是我们对天国的希冀呢?诗不是推理,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个人不能说:“我要写诗。”即使最伟大的诗人也不能这样说。创作状态中的心灵,犹如一堆将要燃尽的炭火,某些不可见的力量,如不定的风,吹起它一瞬间的光焰。这种不可见的力量是内发的,它犹如一朵花,随着自身的生长而褪色、凋谢,而我们的天赋无法预见它的来去行踪。即使这种力量能长久保持它原有的纯洁和力度,谁也无法预测它的结果将如何伟大。然而创作一旦开始,灵感亦渐消失;因而,留在这个世界的最值得夸耀的诗篇,可能只是诗人最初构想的一个淡淡的影子。有人声称最优美的诗篇产生于勤奋和学习,我愿求助于当今最伟大的诗人对这一点作出评判。创作上的埋头苦干以及作品的精雕细刻,一向为评论家所称道,然而,我们这样的理解更为正确: 这不过是提醒作家注意灵感袭来的瞬间,在没有灵感之时,作家就得用这种传统、常规的手法对灵感的空白进行补缀,这是人的诗歌天赋本身的局限所造成的一种必然。弥尔顿在分段创作《失乐园》之前,早已有了作品的整体构思,这一点,我们有诗人本人的话语为证,因为他曾说缪斯已向他“口述”了这首“未曾预想的诗歌”①,我们不妨以此来回答那些声称《疯狂的罗兰》②的第一行有56种不同读法之人!如此写出的诗歌作品,犹如绘画中的镶嵌细工。在雕塑与绘画艺术中,诗的天赋中所含的本能性与直觉性就更加明显了;一尊伟大的雕像或一幅伟大的绘画,在艺术家的努力下形成,正如孩子从母亲的子宫中诞生。然而,心灵虽然指引双手完成了造型,却无法向自身解释创作过程中的起源、步骤或媒介。
诗是最快乐、最美好的心灵在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刻留下的记录。每个人都能感到自己的心中常有转瞬即逝的思想、感情的造访,它们有时与地点或人物相关,有时只与我们自己的心灵有关。它们总是不期而至又不辞而别,然而总是无以言喻地使我们的心头升腾起快乐与庄严。所以,在它们的消逝带来的遗憾和惆怅中,我们依然能感到快乐,这快乐已融入了我们的本质中。缪斯的到来,仿佛一个更为神圣的天性渗透到我们自身的天性中,只是它的脚步好似一阵掠过海面的风,当波浪平静之后,它也消失了踪影,只剩下层层细沙铺满寂静的海滩。这一切以及类似的情景,只有情感特别细腻、想象力特别丰富的人才能体味到。处于这种状态下,人的心境容不得任何一种低级粗俗的欲望。在本质上,美德、爱情、友谊、爱国主义等炽热的感情正是与这些快乐的感情相连的,只要这些感情存在,自我就只不过是沧海之一粟。诗人不仅是感情细腻的精灵,而且能够体味到这一切,他们还要饱蘸这来自天国的瞬息即逝的颜色来渲染他们所体味的一切。一个单词,一个笔触,在写景或抒情中都会扣响人们沉醉中的心弦,从而在那些曾体验过这些情感的人们当中,唤醒那沉睡的、冰冷的、埋葬了的往昔的意境。就这样,诗能使世间一切最美好的事物得到永生。它捕捉到飘入人生阴影中的转眼即逝的幻象,用语言或形式来点缀它们,然后,把它们送往人间,给人类带去快乐的喜讯,因为人类正与它们的姐妹们居住在一起——我们之所以说“居住”,是因为在这些幻象所居留的人类精神的洞穴里,还没找到通向大千世界的表现之门,诗拯救了降临于人间的神性,使它免遭灭亡。
诗使万物变得可爱。它使美的东西锦上添花,使畸形的东西变得美丽;它使狂喜与恐惧、悲伤与快乐、永恒与变幻缔结姻缘;在它柔和的压力下,势不两立的事物变得彼此相容。它所触及的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在它的光芒照耀下,每一种形态都获得一种神奇的同感,变成了它所呼出的灵气的化身。它是神秘的炼丹术,它能把渗入生命的死亡的毒液变成可以饮用的仙汁。它揭开了世界平淡无奇的面纱,露出赤裸的酣眠的美,这美就是世界一切形象的精神。
一切事物都以它们被感知的形式存在着,至少对于感知者是这样。“心灵是自身的主宰,它能把地狱变为天堂,或者把天堂变为地狱。”③然而,诗使得束缚我们、使我们受制于偶然的外界印象的符咒失灵了。无论是展开它自己多彩的想象帷幔,还是揭开挂在万物面前的生命的黑幕,它都为我们的存在创造了另一种存在。诗使我们成为一个新世界的居民,在这个新世界里,我们现在的世界只是一片混沌。它再造了一个我们感知、参与的普通宇宙,它擦拭了我们内在视觉中的一层薄翳,正是这层薄翳使我们无视人生的神奇瑰伟。它强迫我们去感受我们所知觉的,去想象我们所认识的东西。在我们心中的宇宙日复一日地失去它往昔的光彩之时,诗又创造出一个崭新的宇宙。诗证实了塔索的那句大胆的真言: Non merita nome dicreatore,se non Iddiode il poeta。④
诗人是最高的智慧、快乐、美德与荣誉的创造者,而诗人本身也应是最快乐、最美好、最睿智、最杰出的。至于诗人的荣誉,让时间来作出评判吧!人类生活中的其他创造者究竟能否与诗人相媲美,时间会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一个人是诗人,那么他就是最睿智、最快乐、最美好的,这一点也同样是无可辩驳的。最伟大的诗人一向是最具无瑕的德行、最能高瞻远瞩的人。倘若我们仔细观察他们的生活内幕,会发现他们是最富足的。若有例外,那么只能是那些才能虽高然而仍居次级的诗人,这些例外往往只是限制而不是破坏了这一规律。让我们姑且听听流俗的仲裁,让我们“僭位篡权”,兼容原告、证人、法官、行刑者这些互不调合的角色为一身,不通过审讯、传证或仪式而作出这样的宣判: 那些“安坐于我们不敢飞到之处”的伟人⑤,他们的某些动机是应受谴责的。让我们假设荷马是个醉鬼,维吉尔是个谄谀之徒,贺拉斯是懦夫,塔索是疯子,培根是挪用公款者,拉斐尔是个浪子,斯宾塞是“桂冠诗人”,这里我们不引用今天在世的人的名字,因为这样做是不恰当的,然而,后世对上面所提及的伟大的名字已作出了公正的评判。人们衡量了他们的欠缺,认为这些轻若微尘。即使他们的罪愆在当时果真“曾经猩红,那么此刻已洁白如雪”⑥: 在时间这个调停者和赎罪者的血泊中,它们已被洗涤干净。让我们看一下当前是在怎样的荒谬与混乱中,亦真亦假的非难、吹毛求疵的罪名怎样被强加到诗和诗人头上,这一切是多么地卑鄙和可笑,况且诗人们莫须有的罪名原本就无足轻重。还是看一下你自己的动机吧,不要评判别人,免得你们自己被评判!
诗,如同我们已论述过的,是有别于逻辑学的,其区别在于: 诗并不服从于心灵的主动力量的治辖,它的诞生和再现与人的意识或意志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断言意识或意志是一切心理因果关系的必需条件未免武断,因为心理作用的后果并不能归因于意识或意志。显而易见,诗意力量的一再显现,可以使诗人的心灵具有一种秩序与和谐的习惯,它既与诗意力量自身的性质相联系,又同它对人们心灵产生的影响相关。然而诗的灵感是时常光顾却又转瞬即逝的,在灵感过去的时候,诗人便成了一个普通的人,被遗弃在逆流当中,浮沉在别人所有的惯常生活的种种影响里。由于诗人比常人的感情更加细腻,对于自己或别人的痛苦和快乐更加敏感,这种敏感的程度也是别人所不知道的。因此,诗人将怀着别人所没有的热忱去避免痛苦、追求欢乐。这样,诗人容易受到别人的诽谤,因为别人追求或逃避的目标往往是加以掩饰的,而诗人没有这样做。
然而,在诗人上述这一疏忽中,没有任何东西是邪恶的,因此,世人从未对诗人进行过诸如残酷、妒忌、报复、贪婪和纯粹邪恶的欲望之类的抨击。
(徐文惠 译)
注释:
① 引自弥尔顿《失乐园》第9卷第21~24行。
② 《疯狂的罗兰》: 16世纪意大利诗人阿里奥斯托的史诗,以精雕细刻闻名。
③ 《失乐园》中撒旦之语。
④ 此句意为:“除了上帝与诗人,无人配称创造者。”为比兰托尼奥·色拉西在他的《塔索生平》中引用。
⑤ 引自《失乐园》。
⑥ 见《圣经·旧约》中的《以赛亚书》。
【赏析】
《诗辨》是雪莱最重要的理论著作。按照雪莱的最初计划,这部论著共有三部分,但他只写出了第一部分。1820年,雪莱的好友托马斯·腊乌·皮考克在《文学丛报》上发表了《诗的四个时期》一文,认为现代诗人不过是文明社会中的半野蛮人,断言在科学与技术的时代里,诗只是不合时宜的无用的东西。雪莱的《诗辨》就是针对这篇文章而作的。本文节选自其结论部分。
在此之前,作者讨论了什么是诗、怎样的人可称为诗人以及诗对社会的影响等问题。雪莱认为诗歌是想象的表现,想象则是对世间万物的综合把握。语言是联结人的思想与世界的中介,诗诉诸语言的特殊配合,以隐喻的方式展现生活表象,同时表现万物的联系规则——真、善、美。诗人可以透过事实和具体事物的面纱体验到永恒的真实,是先知和立法者。诗歌改进人类道德的方法是不断地充实想象,扩大想象的范围,以此使人的心灵更具包容性,唤起人的爱的本能,将他人的苦乐当成自己的苦乐,如此便可以改善人与人之间的紧张关系。
针对皮考克提出的理性比想象更加有用的观点,雪莱认为,追求快乐是人的天性,理性主义可以解决人类生存的基本要求,对于驱散迷信和人类的生活安稳都是有用的。但是,对于产生和保证一种持久的、普遍的、永恒的最高意义上的快乐而言,诉诸想象的诗才具有真正的功用。科学已经扩大了人们统辖的外部世界,但同时也限制了内部世界的领域,人们使自然成为奴隶,而人自身却依然是奴隶。这一切都是因为科学的滥用和想象力的缺乏。据此,雪莱在结论部分以优美而富有韵律的语言,形象生动的比喻,饱含热情地赞美诗歌,颂扬诗人的伟大。
在雪莱的《诗辨》中,我们可以发现与柏拉图美学思想的呼应。柏拉图最早提出了诗与美相联系,并能够在人的心中引起快乐的感觉。诗的美的作用对象是人的心灵,神把灵感赋予诗人,诗人又通过诗把这种感动传给受众,打动人的情感,陶冶人的灵魂。同样,雪莱说:“诗是最快乐、最美好的心灵在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刻留下的记录。”诗人不仅能敏锐地体味到快乐的感情,而且将这些美好的感情用语言传达给人们。
柏拉图的“灵感迷狂说”认为,诗人写诗不是凭借技艺而是凭神力,只有在神灵附体时,诗人进入迷狂状态才能写出真正的诗。柏拉图所说的迷狂状态其实是灵感袭来时诗人的亢奋状态。与此相似,雪莱把创作状态中的诗人比作“一堆将要燃尽的炭火”,灵感则是“不定的风”,灵感袭来,创作之火焰才能燃起。灵感捉摸不定,转瞬即逝,诗人则要善于把握灵感袭来的瞬间,挥笔成诗,这才是优秀诗作产生的必要条件。而“创作上的埋头苦干以及作品的精雕细刻”这种传统、常规的手法,不过是“对灵感的空白进行补缀”。所以,无论是柏拉图还是雪莱,他们都强调天赋灵感,认为刻意推敲的方法是不能产生伟大诗篇的。
然而不同的是,柏拉图贬抑诗人,雪莱则赋予了诗歌和诗人以极高的地位。他说,“诗能使世间一切最美好的事物得到永生”;认为“诗人是最高的智慧、快乐、美德与荣誉的创造者”。在雪莱看来,只有诗歌才使人与永恒的真理相沟通。诗人将一切突然降临的美感用文字表现出来,从而留住了这来自天国的美,人们借此体验到与永恒真理相遇的快乐。因此,诗与诗人不仅不会败坏道德,使人与真理疏远,相反,诗本身就是最高真实的体现,诗人则是向我们揭示世界表象背后真相的人,是世间唯一可与造物主相媲美的创造者。
雪莱的《诗辨》不仅是诗和诗人的辩护文,也是诗的赞美诗和诗人的加冕辞。今天,科学理性被人类赋予了本该由诗所完成的使人得到最高快乐的任务,但却没有能力完成。只有诗歌才能让人类的心灵获得完全的自由,与宇宙真理相沟通,实现灵魂深处的快乐。在理性被不断滥用,人的心灵遭到压抑的时代,浪漫主义者雪莱告诉我们,只有凭借诗的想象力才能焕发心灵的活力,赋予机械的死物以天国的灵性,让精神的力量拯救人类沉重的肉身。
(郭 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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