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十八九岁时就喜欢弄笔墨,算到现在,可以说以文字与世人相见, 已有25年的历史了。这25年之中, 通共写过了多少东西,通共有多少篇,有多少字,有多少篇是好的,有多少篇是坏的,我自己说不出, 当然也更没有第二个人能够说得出。原因是我每有所写述,或由于一时意兴之所至,或由于出版人的逼索,或由于急着要卖几个钱,此外更没有什么目的。所以, 到文章写成,寄给了出版人,就算事已办完。到出版之后,我自己从没有做过收集保存的工作:朋友们借去看了不归还,也就算了;小孩们拿去裁成一块块的摺猢狲,摺小狗,也就算了;堆在废报纸一起,积久霉烂, 整捆儿拿去换了取灯,也就算了。“敝帚千金”,原是文人应有之美德,无如我自己也不知道什么缘故,在这上面总是没有劲儿, 总是太随便,太“马虎”:这大概是一种病罢?可是没有方法可以医治的。
我的第二种病是健忘:非但是读了别人的书“过目即忘”,便是自己做的文章,过了3年5年之后, 有人偶然引用, 我往往不免怀疑:这是我说过的话么?或者是有什么书里选用了我的什么一篇,我若只看见目录,往往就记不起这一篇是什么时候写的,更记不起在这一篇里说的是什么。更可笑的是在《新青年》时代做的东西,有几篇玄同替我记得烂熟,至今还能在茶馀酒后向我整段整段的背诵,而我自己反是茫茫然, 至多亦不过“似曾相识”而已!
因为有这“随做随弃”,“随做随忘”两种毛病,所以印文集这一件事,我从前并没有考量过。近5年中,常有爱我的朋友和出版人向我问: “你的文章做了不少了, 可以印一部集子了, 为什么还不动手?”虽然问的人很多,我可还是懒着去做:这种的懒只是纯粹的懒,是没有目的和理由的。但因为他们的问, 却引动了我的反问。我说:“你们要我印集子, 难道我的文章好么?配么?好处在那里呢?”这一个问题所得到的答语种种不同。有人说:“文章做得流利极了。”有人说:“岂特流利而已” (但流利之外还有什么, 他却没有说出)。有人说:“你是个滑稽文学家。”有人说: “你能驾驭得住语言文字,你要怎么说, 笔头儿就跟着你怎么走。”有人说: “你有举重若轻的本领,无论什么东西, 经你一说,就头头是道, 引人入胜, 叫人看动了头不肯放手。”有人说:“你是个聪明人, 看你的文章, 清淡时有如微云淡月,浓重时有如狂风急雨, 总叫人神清气爽;决不是粘粘腻腻的东西, 叫人吃不得,呕不得。”有人说……别说了!再往下说, 那就是信口开河, 不如到庙会上卖狗皮膏药去!
虽承受我的朋友们这样鼓励我, 其结果却促动了我的严刻的反省。说我的文章流利,难道就不是浮滑么?说我滑稽,难道就不是同徐狗子一样胡闹么?说我聪明,难道就不是说我没有功力么?说我驾驭得住语言文字,说我举重若轻,难道就不是说我没有学问, 没有见解,而只能以笔墨取胜么?这样一想,我立时感觉到我自己的空虚。这是老老实实的话, 并不是客气话。一个人是值不得自己的严刻的批判的;一批判之后, 虽然就未必等于零,总也是离零不远。正如近数年来,我稍稍买了一点书, 自己以为中国总有几部好书,朋友们也总以为我有几部好书。不料,最近北平图书馆开一次戏曲音乐展览会,要我拿些东西去凑凑热闹,我仔细一检查, 简直拿不出什么好书,于是乎我才恍然于我之“家无长物”。做人,做学问,做文章,情形也是一样。若然蒙着头向着夸大之路走, 那就把自己看得比地球更大,也未尝不可以。若然丝毫不肯放松的把自己剔抉一下:把白做的事剔了去,把做坏的事剔了去,把做得不大好的事剔了去,把似乎是好而其实并不好的剔了去,恐怕结果所剩下的真正是好的,至多也不过一粒米大。我这样说, 并不是要叫人丧气,从而连这一粒米大的东西也不肯去做。我的意思却是相反:我以为要是一个人能于做成一粒米大的东西,也就值得努力,值得有勇气。
话虽如此说, 我对于印集子这件事, 终还是懒;一懒又是两三年。直到廿一年秋季,星云堂主人刘敏斋君又来同我商量,而我那时正苦无法开销中秋书帐,就向他说: “要是你能先垫付些版税,叫我能于对付琉璃厂的老兄们,我就遵命办理。”刘君很慷慨的马上答应了,我的集子就不得不编了。但是,说编容易, 动手编起来却非常之难:这一二十年来大半已经散失的东西, 自己又记不得,如何能找得完全呢?于是东翻西检, 东借西查,抄的抄,剪的剪, 整整忙了半年多, 才稍稍有了些眉目。可是好, 飞机大炮紧压到北平来了!政府诸公正忙着“长期抵抗”,我们做老百姓的也要忙着“坐以待毙”,那有闲心弄这劳什子?惟有取根草绳,把所有的破纸烂片束之高阁。到去年秋季重新开始作删校工作,接着是商量怎样印刷,接着是发稿子、校样子, 到现在第一册书出版, 离当初决意编印的时候, 已有一年半了。
我把这部集子叫作“杂文”而不叫作“全集”, 或“选集”, 或“文存”,是有意义的, 并不是随便抓用两个字,也并不是故意要和时下诸贤显示不同。我这部集子实在并不全, 有许多东西已经找不着,有许多为版权所限不能用,有许多实在要不得;另有一部分讨论语音乐律的文章, 总共有20多万字,性质似乎太专门一点, 一般的读者决然不要看, 不如提出另印为是。这样说, “全”字是当然不能用的了。至于“选”字,似乎没有什么毛病,我在付印之前, 当然已经挑选过一次;非但有整篇的挑选,而且在各篇之内,都有字句的修改,或整段的删削。但文人通习, 对于自己所做的文章, 总不免要取比较宽容一点的态度,或者是自己的毛病,总不容易被自己看出;所以,即使尽力选择,也未必能选到理想的程度。这是一点。另一点是别人的眼光,和我自己的眼光决然不会一样的。有几篇东西,我自己觉得做得很坏,然而各处都在选用着;有几篇我比较惬意些, 却从没有人选用。甚而至于我向主选的人说: “你要选还不如选这几篇, 那几篇实在做得不好。”他还不肯听我的话, 或者是说出相当的理由来同我抗辩。因此我想:在这一个“选”字上,还是应以作者自己的眼光做标准呢, 还是应以别人的眼光做标准呢?这问题没有解决之前, 不如暂时不用这个字。说到“存”字, 区区大有战战兢兢连呼“小的不敢”之意! 因为存也者, 谓其可存于世也。古往今来文人不知几万千,所作文字岂止汗牛而充栋,求其能存一篇二篇,谈何容易,谈何容易!借曰存者, 在我以为可存, 然无张天师之妙法, 岂敢作“我欲存, 斯存之矣”之妄想乎?
今称之为“杂文”者, 谓其杂而不专, 无所不有也:有论记, 有小说,有戏曲;有做的, 有翻译的;有庄语, 有谐语;有骂人语, 有还骂语;甚至于有牌示, 有供状;称之为“杂”, 可谓名实相符。
语有之:“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千古”二字我决然不敢希望;要是我的文章能于有得数十年以至一二百年的流传, 那已是千侥万幸,心满意足的了。至于寸心得失, 却不妨在此地说一说。我以为文章是代表语言的, 语言是代表个人的思想情感的,所以要做文章,就该赤裸裸的把个人的思想情感传达出来:我是怎样一个人,在文章里就还他是怎样一个人, 所谓“以手写口”, 所谓“心手相应”,实在是做文章的第一个条件。因此,我做文章只是努力把我口里所要说的话译成了文字;什么“结构”, “章法”, “抑, 扬, 顿, 挫”,“起,承,转,合”等话头,我都置之不问,然而亦许反能得其自然。所以,看我的文章,也就同我对面谈天一样:我谈天时喜欢信口直说,全无隐饰,我文章中也是如此;我谈天时喜欢开顽笑,我文章中也是如此;我谈天时往往要动感情,甚而至于动过度的感情,我文章中也是如此。你说这些都是我的好处罢, 那就是好处;你说是坏处罢,那就是坏处;反正我只是这样的一个我。我从来不会说叫人不懂的话,所以我的文章也没有一句不可懂。但我并不反对不可懂的文章, 只要是做得好。譬如前几天我和适之在孙洪芬先生家里,洪芬夫人拿出许多陶行知先生的诗稿给我们看。我们翻了一翻, 觉得就全体看来,似乎很有些像冯玉祥一派的诗;但是中间有一句“风高谁放李逵火?”我指着向适之说: “这是句好句子。”适之说: “怎么讲法?”我说:“不可讲,但好处就在于不可讲。”适之不以我说为然, 我也没有和他抬杠下去, 但直到现在还认这一句是好句子。而且, 我敢大胆的说: 天地间不可懂的好文章是有的。但是,假使并不是好文章, 而硬做得叫人不可懂, 那就是糟糕。譬如你有一颗明珠, 紧紧握在手中, 不给人看,你这个关子是卖得有意思的;若所握只是颗沙粒, 甚而至于是个干矢橛,也“像煞有介事”的紧握着, 闹得满头大汗, 岂非笑话! 我不能做不可懂的好文章, 又不愿做不可懂的不好的文章,也就只能做做可懂的文章, 无论是好也罢, 不好也罢;要是有人因此说我是低能儿, 我也只得自认为活该!
还有一点应当说明, 就是一个人的思想情感, 是随着时代变迁的, 所以梁任公以为今日之我, 可与昔日之我挑战。但所谓变迁, 是说一个人受到了时代的影响所发生的自然的变化, 并不是说抹杀了自己专门去追逐时代。当然, 时代所走的路径也许完全是不错的。但时代中既容留得一个我在, 则我性虽与时代性稍有出入,也不妨保留,借以集成时代之伟大。否则, 要是有人指鹿为马, 我也从而称之为马;或者是,像从前八股时代一样,张先生写一句“圣天子高高在上”, 李先生就接着写一句“小百姓低低在下”,这就是把所有的个人完全杀死了,时代之有无,也就成了疑问了。好像从前有这样一个笑话,说有一个监差的, 监押一个和尚, 随身携带公文一角,衣包一个, 雨伞一把, 和尚颈上还戴着一面枷。他恐防这些东西或有遗失,就整天的喃喃念着:“和尚,公文,衣包, 雨伞,枷。”一天晚上, 和尚趁他睡着,把他的头发薙了;又把自己颈上的枷, 移戴在他颈上,随即就逃走了。到明天早晨,他一觉醒来,一看公文,衣包,雨伞都在,枷也在,摸摸自己的头, 和尚也在, 可不知道我到那里去了!所谓“抓住时代精神”,所谓“站在时代面前”,这种的美谈我也何尝不羡慕,何尝不想望呢?无如我不愿意抓住了和尚丢掉了我自己, 所以,要是有人根据了我文章中的某某数点而斥我为“落伍”, 为“没落”,我是乐于承受的。
把这么许多年来所写的文字从头再看一次,恍如回到了烟云似的已往的生命中从头再走一次,这在我个人是很有趣味的;因此,有几篇文章之收入,并不是因为我自己觉得文章做得好,而是因为可以纪念着某一时的某一件事或某一种经验;或者是, 因为可以纪念我对于文字上的某一种试验或努力——这种试验或努力,或者是失败了,或者是我自己没有什么成功而别人却成功了;严格说来,这种的试验品已大可扔弃, 然对于我个人终还有可以纪念的价值,所以也就收入了。
全书按年岁之先后编辑,原拟直编至现时为止,合出一厚本,将来每次再版,随时加入新文;后因此种方法, 于出版人及读者两方,都有相当的不便, 故改为分册出版,每三百余面为一册。
承商鸿逵兄助我校勘印样,周殿福、郝墀、吴永淇三兄助我抄录旧稿,书此致谢。
1934年4月12日刘复识于平寓
(《半农杂文》,北平星云堂书店1934年版)
赏析 这是刘半农为自己的杂文集《半农杂文》写的序言。刘半农曾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中的一员闯将,积极响应陈独秀、胡适所倡导的“文学革命”,积极发表对新文学的见解,猛烈抨击“选学妖孽”、“桐城谬种”,在当时的文化界影响极大。作为五四新文学的开创者之一,刘半农的这本杂文集体现新文学的创作实绩。在自序里,作者回顾了自己25年的创作历史,总结了自己创作上的得失和体会。
我们必须首先清楚刘半农所说的“杂文”与鲁迅先生所倡导和实践的杂文是不同的。在鲁迅先生笔下,杂文是一种文艺性的论文,是诗与政论的结合,不拘一格,既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尖锐的战斗性,又具有艺术审美功能的文体。而刘半农所说的“杂文”指的是多种文体的总称, 突出了一个“杂”字,其涵盖要比鲁迅所指的“杂文”宽泛得多,正如他在序文中所说,所谓“杂文”者,“谓其杂而不专,无所不有也”。
刘半农在序言里说:“我以为文章是代表语言的,语言是代表思想感情的,所以要做文章,就该赤裸裸的把个人的思想情感传达出来:我是怎样一个人,在文章里就还他是怎样一个人,所谓‘以手写口’,所谓‘心手相应’,实在是做文章的第一个条件。”读半农的杂文,确实有这种“文如其人”的感觉。他的文章写得流畅、坦率和恳切,寓庄于谐。周作人对刘半农的评价是“半农的真。他不装假,肯说话,不投机,不怕骂,一方面都是天真烂漫,对什么人都无恶意”。刘半农的这种文学主张是和他的创作实践统一的。单从这篇序言也可以看出这一特点。对刘半农的这一主张,我们应该科学公允地看待。如果是意欲纠正那种内容上艰深晦涩,故作深沉,形式上过于华丽铺张,提倡一种自然朴实的文风,这是很有现实意义的。然而,刘半农的做法也往往产生以下两种弊端:一是作者容易在文章中自我欣赏、自我陶醉,顾影自怜,或狂呼乱喊,内容肤浅直露;二是形式上粗制滥造,缺乏美感。写文章应该是一种艺术的创造过程,在作家把自己的思想感情、生活经验、审美理想、是非标准写进作品的时候,应该有所选择、提炼。赤裸裸地表现自己的思想感情,敢于在作品中坦露自己的思想情怀,这种态度和勇气是难能可贵的,但要创作出真正的艺术品,这种做法似乎过于简单和草率。也许正因此,许多人对刘半农的评价是“浅”,鲁迅也说,“半农的活泼,有时颇近于草率,勇敢也有失之无谋的地方”,还说“半农确是浅”。尽管鲁迅比较欣赏半农的浅,但他的浅却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这与他写文章的做法不能说没有关系。
本文在语言上多用排比句式,还有讲故事、举例子等手法,这使文章不仅显得活泼,而且能更好地表达作者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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