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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李司鉴》原文、翻译及赏析

2020-12-25 19:57:24

  聊斋志异《李司鉴》原文

  李司鉴,永年举人也[1]。于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2],打死其妻李氏。 地方报广平[3],行永年查审[4]。司鉴在府前,忽于肉架下夺一屠刀,奔入 城隍庙[5],登戏台上,对神而跪。自言:“神责我不当听信奸人[6],在乡 党颠倒是非[7],着我割耳。”遂将左耳割落,抛台下。又言:”神责我不应 骗人银钱,着我剁指。”遂将左指剁去。又言:“神责我不当奸淫妇女,使 我割肾[8]。”遂自阉,昏迷僵仆。时总督朱云门题参革褫究拟[9],已奉俞 旨[10],而司鉴已伏冥诛矣[11]。邸抄[12]。

  [1]李司鉴:据光绪《永年县志》二十三,知李系顺治八年辛卯科举人, 自残后月余而毙。其他详本篇。永年:县名。即今河北省永年县。清代是广平府附郭。

  [2]康熙四年:公元一六六五年。

  [3]地方:旧时里长、保正称地方。报广平:向广平府报案。广平府治在今永年县广府镇,故径向府署报案。

  [4]行永年查审:由广平府派员行临永年县调查审理。行,行临。

  [5]城 隍庙:奉祀城隍神的庙堂。

  [6]奸人:奸邪小人,坏人。

  [7]乡党:犹言乡里。《礼记·曲礼》:“故州闾乡党称其孝也。”注:“《周礼》:二十五家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8]割肾:割去外肾,即下文“自阉”——割去生殖器。

  [9]朱云门:朱昌祚,字云门,祖籍山东高唐,明末被清军裹挟出关。入 清,隶籍汉军镶白旗,其家遂著籍历城。顺治十年,以才学遴授宗人府启心 郎。十八年,迁浙江巡托。康熙四年,擢直隶、山东、河南三省总督。五年, 辅政大臣鳌拜谕划京东等处正白旗地归镶黄旗,另圈占民田以补正白旗,旗 民失业者数十万。昌祚抗疏力言其不便,忤鳌拜意,与户部尚书苏纳海、保 定巡抚王登联同被立绞。八年,康熙亲政,得昭雪,赐谥勤愍,谕祭葬。《清 史稿》二四九、《山东通志》、《历城县志》有传。题参革褫究拟:意谓奏 请朝廷革除李的举人功名和巾服,加以审理洽罪。这是审理有功名的罪人必 须履行的法律程序。

  [10]已奉俞旨:已获得准奏的圣旨。俞旨,俞允的旨意。俞,允准。

  [11]伏冥诛:受到阴司的诛戮。

  [12]邸抄:此二字稿本稍偏右书写,是作者说明本篇取材所自,为当时 实有之事。邸抄,即邸报。汉唐时地方长官于京师设“邸”,为常驻办事机 构。邸中抄录诏令奏章等,以报于诸藩,称邸抄或邸报。后世称朝廷宫报为 邸报,又称朝报;因由邮驿传送,又称邮报。

  聊斋志异《李司鉴》翻译

  李司鉴,是河北永年县的举人。他在康熙四年九月二十八日,打死了自己的妻子李氏。地方上就将此案上报广平府。广平府命令把他拘捕,到永年县查审。李司鉴来到县府门前,忽然从卖肉架下夺过一把屠刀,飞快地跑进城隍庙。他爬到戏台上面,对着神像跪下,自己说:“神责怪我不该听信奸人的话,在乡村邻里间颠倒是非,叫我割耳朵。”便把左耳割下来,抛到台下。又说:“神责怪我不该骗人银钱,令我剁手指。”遂将左指剁去。又说:“神责怪我不该奸淫妇女,让我自行阉割。”随后就自阉,顿时昏死在地上。

  当时,总督朱云门写呈文奏请朝廷革除李的功名并追究治罪,得到皇上的批准。而这时,李司鉴已经被阴司刑法诛杀。此事抄自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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