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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古瓶》原文、翻译及赏析

2021-01-08 20:51:49

  聊斋志异《古瓶》原文

  淄邑北村井涸[1],村人甲、乙缒入淘之。掘尺余,得髑髅[2]。误破之,口含黄金,喜纳腰橐。复掘,又得髑髅六七枚。悉破之,无金。其旁有磁瓶二、铜器一。器大可合抱[3],重数十斤,侧有双环,不知何用,班驳陆离[4]。 瓶亦古,非近款[5]。既出井,甲、乙皆死。移时乙苏,曰:“我乃汉人。遭新莽之乱[6],全家投井中。适有少金,因内口中,实非含敛之物[7]、人人都有也。奈何遍碎头颅?情殊可恨!”众香楮共祝之[8],许为殡葬,乙乃愈;甲则不能复生矣。颜镇孙生闻其异[9],购铜器而去。袁孝廉宣四得一瓶[10], 可验阴暗:见有一点润处,初如粟米,渐阔渐满,未几雨至;润退,则云开天霁。其一入张秀才家,可志朔望[11]:朔则黑起如豆,与日俱长;望则一瓶遍满;既望[12],又以次而退,至晦则复其初[13]。以埋土中久,瓶口有小石粘口上,刷剔不可下。敲去之,石落而口微缺,亦一憾事。浸花其中, 落花结实,与在树者无异云。

  [1]涸(hé貉):水干。

  [2]髑髅:死人头骨。

  [3]合抱:两手合围。

  [4]班驳(bó伯)陆离:颜色错杂。

  [5]款:款式、样式。

  [6]新莽之乱,公元八年,王芥篡汉自立,改国号新,在位十八年。

  [7]含敛之物:古代丧礼,放在死人口中的金玉之物。

  [8]香楮:指焚香烧纸。

  [9]颜镇:颜神镇,在今青州市西南。见《青州府志》卷四。

  [10]袁孝廉宣四,袁藩,字宣四,淄川县人。康熙二年举人。见乾隆《淄 川县志》。

  [11]志,通“耪”,记。朔:阴历每月初一。望:阴历每月十五。

  [12]既望:望日的后一天,即阴历每月十六。

  [13]晦:阴历每月最后的一天。

  聊斋志异《古瓶》翻译

  淄川县城北村中,有口水井干了。村中有甲乙两人缒着绳子下到井中淘井。挖了一尺深,发现一具骷髅,不小心,将头打破了,嘴里含着块黄金,两人十分喜欢,将金子收到腰包里。继续往下挖,又挖出六七具骷髅。两人贪心不足,希望还有金子,便把这些骷髅头全都打碎,却再也没有。只发现旁边有两个瓷瓶、一件铜器。铜器有一抱大小,几十斤重,两侧有双环,不知是干什么用的,锈迹斑斑。瓷瓶也很古老,不是近时的式样。甲乙两人出井后,突然死了。一会儿,乙又苏醒过来,开口说道:“我是汉代人,遭逢王莽之乱,全家人投井而死,正好有点黄金,因此含在口中,并不是含敛之物,每个人都有。为什么把头颅全都打碎了?实在可恨!”大家听了,赶忙焚香烧纸祷告,并许愿重新殡葬,乙才好了。甲却再也没有活过来。

  颜镇孙生听说了这件奇异的事,将铜器买了去。孝廉袁宣四得到一个瓷瓶。这个瓷瓶能预报阴晴天气。只要见瓷瓶上开始有一点湿润的地方,最初像米粒大小。越来越大,不长时间天便会下雨;湿润的地方逐渐消退,就云开天晴。另一个瓷瓶被张秀才家得到。这个磁瓶能显示日期。每月初一,瓶上便起一个黑点,与日俱增,到了十五,黑点便布满了整个瓶身;过了十五,黑点又逐渐减少,到了月底最后一天,黑点全部消失,恢复为原来的样子。因为埋在地下久了,瓶口处粘上了一个小石粒,怎么刷也剔不下来,便用东西敲打,结果石粒下来了,把瓶口也打了个小缺口,也算是一件遗憾的事。据说将花泡在瓶中,花开花落,结的果实和树上结的没有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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