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烤鸭子须烤,制作烤羊肉也须烤。着眼于这一点,倒可以认为此二者在庞大的食物品类中,属于一门一姓一家亲呢!
不过,烤鸭子和烤羊肉虽属一门一姓一家亲,但各自的身价却大有差异。前者登堂入室,领略其风采者多是高宾贵客;后者跻身街头,品尝其滋味的皆为几夫小民。对文艺作品,时下人们不是有高雅和通俗之分吗?套用一下这种分法,那烤鸭子无疑属高雅,烤羊肉自然为通俗。
但是,不象在文艺领域里,高雅的文艺作品,时不时地要对通俗的文艺作品或横眉竖眼,或睥睨以对那样,在食品范畴中,高雅的烤鸭子却一直是与通俗的烤羊肉和平共处,相安无事。怕是没有谁听说过,全聚德的烤鸭子不满足于仅仅在豪华的店堂里大显威风,非要走上北京街头,与烤羊肉决一雌雄,甚或必欲将后者置之死地而后快的吧!
因为,对烤鸭子来说,似乎根本没有这种必要(反之,对烤羊肉来说亦然)。世上万物(不仅仅只是食物),从过去,经现在,到将来,这高雅与通俗之分,显然是会永远地存在下去。大千世界里,高雅的东西与通俗的东西,大家各有各的活动领域,各有各的势力范围,怕是谁也无法取代别个而独霸天下。并且,通俗的东西,在任何时候,也肯定总是会被较多的人所乐于接受。比如在整个北京市,无须调查、统计就可以认定,经常吃烤羊肉的人比起经常吃烤鸭子的人(或曰吃过烤羊肉的人比起吃过烤鸭子的人),不知道要多多少倍。但尽管这样,高贵的烤鸭子也无须眼气通俗的烤羊肉。因为众多的人之所以要去吃烤羊肉,一是他们钱少、时间紧,吃不起、也没时间去细细品尝高雅的烤鸭子;二是他们的口味,暂时只适应于接受烤羊肉这种通俗的食品。让成千上万的人都去吃烤羊肉吧,因为,那毕竟也是一种能给人产生卡路里的美味食品啊! 至于烤鸭子,只要自己真的是选料优良,制作精美,就必定会拥有一批忠实的拥戴者;而且,就是嗜吃烤羊肉的人,又有谁会怀疑烤鸭子的远远超出烤羊肉的高雅地位呢?
更重要的一点是,人总是要发展变化的。经济条件会变好,余暇时间会变多,品尝口味也会变高,所以,今日热衷烤羊肉人,明日难说就一定成不了烤鸭子的嗜好者。烤鸭子和烤羊肉绝对应该同时并存。人世间,一切物质的(自然还有精神的)东西都绝对应该五光十色,而万万不可千篇一律。所以,烤鸭子尽管高雅,但倘若用它挤垮、取代了烤羊肉,那也就会立时让人感到单调得受不了。不信请崇尚烤鸭子的诸君深思,在你们之中,难道就没有一个人、不曾有一次突生奇欲,想要随随便便地站在北京街头,大嚼一串、甚或几串烤羊肉吗?
自然,以上所说的烤羊肉,并不包括陈佩斯用变质羊肉制作、纯粹以骗钱为宗旨的那一类。同样的标准也适用于烤鸭子,即不可用不新鲜、不肥美的鸭子来烤,不可火候不到或烤得过头等等。因为,高雅也好,通俗也罢,在保质保量这一点上,却都是万万不能马虎的啊!
(1986年第8期《当代文坛报》)
赏析 有人讲中西方文化区别时说,西方文化是一种男女文化,中国文化是一种饮食文化。所谓“饮食文化” ,不仅仅是囿于吃之道,而且还包括不囿于吃中所包蕴的哲理内涵。《烤鸭子无须眼气烤羊肉》一文正是着眼于对吃之外哲理内涵的挖掘。文章以“登堂入室”,在“高宾贵客”中久享盛誉的北京烤鸭和“跻身街头” “为凡夫小民”品尝的新疆烤羊肉起兴,以引起对文艺作品高雅、通俗的妙论。“醉翁之意不在酒”,由吃烤肉“渗透”到吃以外的文化,妙在自然圆融,不露斧痕,有“润物细无声”之效。
为了拓展文章的思想内涵,作者进一步指出“世上万物(不仅仅只是食物)从过去,经现在,到将来,这高雅与通俗之分,显然是会永远地存在下去。大千世界里,……怕是谁也无法取代别个而独霸天下。”层层剥笋,步步深入。作者进而指出“通俗的东西,在任何时候,也肯定总是会被较多的人所乐于接受的。” “但尽管这样,高贵的烤鸭子也无须眼气通俗的烤羊肉” 。水到渠成,自然点题,使杂文有了现实感。指出另一种“红眼病” ,照应前面“高雅的文艺作品,时不时地要对通俗的文艺作品或横眉竖眼,或睥睨以对”这种司空见惯的现象。怎么办呢?烤鸭子与烤羊肉,高雅与通俗只有“和平共处,相安无事”,共同发展。没有多数,就没有少数; 没有通俗,就没有高雅——这自然是文外之旨,弦外之音。可杂文不正是要用最简约的文字写出最丰富的思想吗? 而这个思想常常需要依赖于读者读后的“再创造”,无须作者一一指出。气盛言宜,点到为止。
全文首尾照应,结构严谨,处处谈烤肉,处处言哲理。弦外有音,言外有味。并不象玫瑰有刺,难以接近,也不象牡丹富艳,以文词华美见长。使人觉得平易朴实,虽无跌宕,却胜义迭出。如同站在街头品尝小贩的烤羊肉串,虽不起眼,却余香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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