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读《说“吴妈” 》一文(见《光明日报》1986年3月23日 “东风” 副刊),文章对《阿Q正传》里吴妈其人颇多揶揄。作者认为,由于“愚昧” 或“某种传统观念在作怪” ,吴妈“忘记 了她与阿Q是同类” ,甚至“成了 阿Q的 ‘敌人’ ”。说明这个论点的论据是: 吴妈拒绝了阿Q的求爱,还向赵太爷打“小报告” ,结果不仅使阿Q当即遭到赵太爷、假洋鬼子之流的痛打,而且“为阿Q的走向死亡,推了一把力,不管这力是多么小” 。由此得出结论说: “这是吴妈的悲剧! ”
鲁迅在《俄译本 “阿Q正传” 序》里说过: “看人生是因作者而不同,看作品又因读者而不同” 。或许正是这个缘故,我倒觉得,《阿Q正传》里的吴妈,未必如前文说的那么令人讨嫌。抱着切磋琢磨的态度,我想于此为吴妈一辩。
阿Q求爱被吴妈拒绝,这是千真万确的。但说吴妈向赵太爷打了 “小报告” ,似乎与事实不合。《阿Q正传》里写得明白。当阿Q突然跪倒向吴妈求爱时,“一刹时中很寂然” ,接着是吴妈的一声 “阿呀”,之后她就“大叫着往外跑,且跑且嚷,似乎后来带哭了” 。可见,问题一经发生,吴妈便呼天抢地,惊动四围,不由得把事情公开了,并非打什么“小报告”。若据“小报告”一说再加引申,断言阿Q的罪状里有一条“乱搞男女关系”,要吴妈为阿Q的死承担责任(虽然很小),那就更是冤哉枉也。因为,照鲁迅的描写来考究,阿Q的死因就是“造反”,并无片言只字说到所谓男女之情,这是不好靠猜测来认定的。
吴妈是赵府的女佣,阿Q是赵府的雇工,二者属于“同类”,想来彼此是知道的。他俩能用舂米煮饭的机会在灶间随便谈闲天,阿Q敢于也乐于向吴妈求爱,即证明了这一点。然而不要忘记,阿Q是那个时代的阿Q,吴妈也是那个时代的吴妈,这就使本属“同类”的他们,在心灵上有所通又有所不通。譬如,阿Q为饥寒困顿所迫,后来终于神往于革命,一心想投奔“革命党”;吴妈却不曾有过这样的觉悟。又如,阿Q有勇气冲破“男女之大防”的禁锢,坦诚到过于鲁直地向吴妈表示爱情;吴妈则为此而惊恐万状,把这件事看得极为严重。如此等等。
自然,倘若为阿Q着想,吴妈即使不同意他的要求,亦当注意保密,最好不要张扬。可惜,此乃强人之难,是吴妈做不到的。我想,对于这个辛亥时期寄人篱下的乡间寡妇说来,这里确有“某种传统观念在作怪”,大概还可能有怕伤“风化”而失掉饭碗的顾忌吧。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也好,虑及生计问题也好,吴妈的一言一动,都是合乎情理的,别样的种种设想,反倒不符合生活的真实。这就说明,吴妈是一个被压迫被奴役、挣扎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其悲苦境遇和精神创伤,都是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强加给她的。明乎此,我们就应该把愤怒的谴责集中指向戕害吴妈的吃人的旧社会,而把同情给予这个卑微而不幸的女人,就象我们同情阿Q一样。
《说“吴妈”》一文中还说,吴妈嫁给阿Q,其实很好,阿Q造反若有所获,必定不会亏待吴妈,而会使她成为“造反的受益者”。这些推论固然也算一种看法,但阿Q的造反毕竟没有成功。我们姑且假设阿Q造反成功了,他还会不会喜欢吴妈呢?这恐怕也武断不得。《阿Q正传》 里有“革命” 一章,生动地描述了阿Q对于革命成功的美妙憧憬,其中就有一句值得注意的涉及吴妈的话——“可惜脚太大” 。以现今劳动者的审美观点看,大脚当然比小脚好,而阿Q当时的意见却偏偏相反。小说中这个不大为人理会的细节,艺术地表现了阿Q之所以为阿Q的社会历史原 因,这同样是无法随意去改变的。
阿Q式的造反尽管失败了,他的革命要求确实代表了 吴妈的利益。吴妈不爱阿Q虽然同造反无关,但她并非 “反对革命” ,实际是对革命不理解。而要说对革命的近乎正确的理解,阿Q自己也差得远,于是就难免要“大团圆”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阿Q正传》深刻地揭示了辛亥革命的软弱和不彻底性,使人振聋发聩,灵魂为之颤栗。这是时代的悲剧,也是阿Q们吴妈们共同悲剧的根由所在。不从《 阿Q正传》广阔而深邃的时代背景上认识其中的人物,说吴妈是“造反的受益者反对造反” ,这就是一种不很妥当的评论了。
我完全理解,《说“吴妈”》是一篇随笔杂感式的文字,其立意主要不在分析《阿Q正传》的文学形象,而是着眼现实,借题生发,企望助力于正在进行的改革大业。作者的这个初衷,当然是好的。但问题在于,文章对吴妈的评论欠准确,它的说服力就不能不因此而减弱。杂文也是一种创作,可以夸张,可以想象,甚至允许给旧典以新解。然而,对于名著如《阿Q正传》里的人物表示臧否,还是要注意把握原作的基本精神; 如果带上主观随意性,就可能影响立论的科学性。《说“吴妈” 》一文的缺憾,大概就发生在这里。至于说到当前的现实,应该承认,生活中确实存在改革的受益者不理解改革以至非议改革的现象。不过我以为,对于这种现象,也要作具体分析,不宜一概视之为 “反对改革” 。要促使这些人转变,离不开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但最终还取决于改革的实践。鲁迅不就说过,“冷笑家的赞成,是在改革见了成效之后”么? !
(1986年4月27日《光明日报》)
赏析 《为“吴妈”辩护》,是一篇颇具说服力的驳论。驳论的写法有多种多样,本文采用的是逐一分析对方论据的不能成立,最后证明其论点不正确的釜底抽薪法。但是这篇辩词的立意不完全是、甚至主要不是为了证明吴妈的无罪,而在于通过对吴妈这个文学形象的分析,发出“借题生发”要科学的呼吁。借题生发是常用的杂文写作方法。“生发”的目的是着眼现实,批评时弊。但是搞不好也很容易牵强附会、主观随意。这是很值得我们警惕的。
写文章应忌片面性。可是要真正做到这一点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尤其是在写驳论的时候,为了驳倒对方,往往会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结果不仅不能令人信服,还会授人以柄。本文在防止片面性上是成功的。文章在指出《说“吴妈”》一文缺憾的同时,又很客观地分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可见其待人的诚恳,论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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