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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尊重“隐私权”》原文及鉴赏

2021-03-17 17:40:17

  看到这个题目,有的人也许会马上表示反感: 我们共产党人一向是襟怀坦荡、光明磊落的,压根儿无个人“隐私”可言,你还提什么尊重“隐私权” ,这不是无事生非吗?

  且慢发急,听我徐徐道来。

  先得声明,本篇的题旨并非我的发明创造,是一位名叫姚蜀平的管理科学研究者提出的。他在美国考察了一年多科学管理,研究了一批美籍华裔物理学家成功之路,发现其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接受了美国的观念——承认“隐私权” 的社会功能。

  他认为: “美国人尊重 ‘隐私权’ ,人们习惯于不多干预他人,崇尚个人独立的精神。这大大减少了人们在无聊的争斗中被伤害的可能性。” 而从事科学研究的人最渴望集中精力,避免那些无聊和无谓的消耗。华裔学者在尊重“隐私权” 的美国,就可能摒弃中国传统的恶习和观念,把所有的智力和精力用于事业,从而获得成功。

  他还认为,中国传统的封建社会,实行森严的等级制和家长制,“隐私权” 的概念是从来不存在的,个人的行为与意志要受周围无数有关或无关、有形或无形的制约,其个性和活力就难以发展。而每个人对周围过多的关注与干预,就形成了滋生谗言和嫉妒的温床。更糟糕的是,这种对他人的窥探与干预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其结果是人与人之间极易产生矛盾、猜疑和无谓的争斗,最后往往是致力于事业者受伤害,而无才无德却有精力厮拼者却从中获利。

  这真是震聋发聩的声音。这就是一些在国内默默无闻的人,一旦出国工作就能迅速创造奇迹的奥秘所在。

  令人遗憾的是,上述中国的传统文化观念至今仍在释放着“余热”,至今仍控制着不少人的头脑。这叫做意识落后于存在,社会制度已经跃进到社会主义,而人们的意识中还保留着浓重的封建文化观念。

  封建文化把两性关系过于神秘化了,以至孔夫子“男女授受不亲”的教导,几千年来一直成为我们国人的“最高指示”。太远的且不说,鲁迅在1921年塑造的典型阿Q,对于“男女之大防”历来就十分警惕,他的逻辑是:“凡尼姑,一定与和尚私通;一个女人在外面走,一定想引诱野男人;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而阿Q的这种思维逻辑,在当时在现代,都有相当广泛的代表性。

  1943年,赵树理在革命根据地写了《小二黑结婚》。其中说到小二黑和小芹在大窑里商量结婚的事,被“操了好几天心”的兴旺一伙盯住了,把他们俩捆起来,声称“捉奸要双”、“拿双拿双!”兴旺的逻辑是与阿Q一脉相承的——“一男一女在那里讲话,一定要有勾当了。”而且为了“捉双”,盯梢盯了“好几天”,可见对于揭露别人“隐私”的兴趣之大。

  可悲的是,到了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不仅在小说,电影中,更是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还戴着“男女授受不亲”的眼镜来窥探他人。不仅窥探成年男女,而且窥探少年儿童。上海某中学初一的五个女学生被积水一米深的马路所阻,无法回家,同班的五个男同学正好路过,他们学雷锋的样,把女同学背过了积水地段。从此,这十个同学被班上其他同学视为异端,受到孤立。更糟的是,班上的老师要这五个十二三岁的女学生交代是否与五个男同学乱搞男女关系。这五个初一女学生感到蒙受了奇耻大辱,抱头痛哭一场之后,留下遗书集体自杀(后被发现而制止)。这令人惊心动魄的事件,不正深刻地说明中国旧的传统观念是怎样扼杀人才、扼杀生命吗? 尤其可悲的是,这种传统观念还严重地残留在为人师表者的大脑中,并且传给了年仅十二三岁 的学生,他们把男女同学的正常交往、相互帮助视为 “大逆不道”的污秽行为,老师还要从中压榨出少女不可告人的 “隐私”来,呜呼!

  几乎在每一个单位,总有一些人对于男女之间的 “隐私” 的浓烈兴趣超过了一切,包括超过了工作和事业(也许他根本就没有事业)。他们以打听和传播这类“隐私”新闻为人生之极大乐事。更有甚者,他们也跟《小二黑结婚》中的兴旺一样,热衷于跟踪、盯梢,“捉奸捉双”,其兴趣不知比抓小偷、救火、救人高出多少倍。其实,他们所掌握与传播的男女秘闻大多是捕风捉影,一男一女同车回家,或同看一场电影,或同去百货商场,或同加班搞科研,或坐在一起交换意见,这些现象经过他们口腔的 “创作”和头脑的 “合理想象”,都可以变成耸人听闻的“桃色新闻” 。

  这种 “桃色新闻” 不胫而走,往往造成夫妻猜忌、恋人分手,尤其使单身女子或寡妇苦恼万分,有的痛不欲生。但是,这些受害者还要强忍痛苦,向一切可能听到此类传闻者解释、表白,而所得效果往往是适得其反: “无风不起浪” ,“此地无银三百两” 。试想,在这种环境里,一个有事业心的人怎样开展他的事业?

  这种对他人“隐私” 的阿Q式的窥探和干预,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国民性吧!去除这种国民性,我们要大讲共产主义理想,要不断批判封建传统观念,同时也不妨引进一点西方思想: 一是要承认个人的 “隐私权” ; 二要尊重别人的 “隐私权”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家瓦上霜”。谁若象特务一样老是窥探别人的私生活,谁就应受到舆论的谴责。

  如果我们能减少因揭发“隐私”而引起的无聊的无谓的纷争,能减少这一类“内耗”,把更多的“能”用到事业上去,那四化的车轮就会更快地前进。

  (1986年第3期《新观察》)

  赏析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家瓦上霜’。谁若象特务一样老是窥探别人的私生活,谁就应受到舆论的谴责”。

  多么新鲜的立论!它象一枚银针,不偏不斜地扎在了中国传统文化所积淀的无视甚至侵犯人的“隐私权”这个旧有观念的穴位上,足以使那些虽无才无德,却有精力、有浓厚的兴趣干预别人“隐私”的人,产生又酸又胀又麻的感觉;它是新时代的警世之言,喊出了那些一意一心致力于事业,在“内耗”方面却无计可施的人们的心声,使其觉得周身通泰,酣畅淋漓。

  凡人,只要不是白痴,就大都有着丰富的内心世界,有着不容许别人窥探和涉足的、完全属于个人的小天地。承认这一点,珍惜、尊重自己或别人的这点权利,不仅于事业、于社会无碍,还会促进人的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最终提高人的素质,推动社会的进步。然而,在我们这个既有悠久、灿烂的文化,又有种种封建陋习,可以说是精华与糟粕杂陈的社会里,不重视人的价值,轻易地、甚至肆无忌惮地践踏人格的现象,却并不鲜见,其表现之一,便是不承认、不尊重人的“隐私权”。更为可悲的,是这种对“隐私权”的侵犯与践踏,不仅不被认作是耻辱,反而被认作天经地义,以至于堂而皇之的进行。

  “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虽然闻久了,嗅觉麻痹了,不觉得臭了,但臭毕竟是客观存在的。一般人可以不去管它,杂文作者却有责任去提醒人们注意甚至消除这种空气污染,以保障人的身体健康。《尊重“隐私权”》的作者正是这样,他在深刻观察与冷静思考的基础上,抓出了承认并尊重人的“隐私权”这样一个“人人心中有,个个笔下无”的巧点子,并夹叙夹议,广为生发,可见其眼光之锐利。尤为可叹的,是作者敢于把屡遭批判、被视为极端自私自利的“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这样一句俗语,赋予新意,更体现了强烈的忧患意识、创新意识。由此可见,杂文写作,首先要有个巧点子。而巧点子的获得,则取决于作者的参与意识及敏锐的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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