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一)
基督山伯爵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它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属于当时的"报刊连载小说".
本书的主人公水手爱德蒙从海外归来,面对着升职与结婚的美好前程,却遭到了他的同事,邻居,情敌的三重嫉妒,他们合谋陷害了他,而一个不公正的法官也把他打入死牢。狱友法利亚神甫传授了他各种知识,在临终前把埋藏在基督山的一处巨大的宝藏指点给他。他越狱后找到宝藏,成为了富豪,化名为基督山伯爵,设计了心思玄妙的复仇计划。
看完整部巨作,我不由自主地热泪盈眶。这泪水,是为伯爵内心深处的坚韧感到敬佩。伯爵先生所经历过的不幸是无人能比的,在四面环海,不见天日的死牢里被关押了整整十九年。在狱中,他并没有绝望,而是努力地向神甫学习各种知识,神甫因为"佩服这个年轻人"更是为他创造了许多条件。九死一生越狱成功之后,他得到了宝藏,在一夜之间变成了富豪。而他并没有贪图享乐,而是向着自己的目标不断地前进----为自己的不幸报仇!
我觉得,伯爵先生就像毛毛虫,在茧内积蓄着力量与能量,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有朝一日破茧而出!在惟有破茧而出的那一刻,它们才为自己感到骄傲。
基督山伯爵给我的人生哲理就是:不管遇到怎样的挫折与打击,都要勇敢的活下去,不要放弃上天给予你的宝贵生命,在怀着希望和等待的人生里,上帝会看到你的虔诚,会给予你幸福。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二)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
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
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三)
近来读了大仲马的长篇小说《基督山伯爵》,从去图书馆借到这本书的一瞬间突然想起自己很久以前买过这本书,只是从未打开,但那本只有一册,而眼前是厚厚的上下册。想来那应该是改编本,看了几页就看不下去,眼前的厚度确实心里一惊——打开后却发现从第一章就是大段对白,很容易读了下来。
情节动人,语言形象鲜明,让人止不住一路读下去。然而当故事发展到法利亚神甫出现,突然感觉变了——之前章节的连贯一气呵成,在法利亚神甫出现后,尤其是两人相遇后对他种种神通的介绍,突然有点不愿接受。分明是小说,分明知道是浪漫主义小说,分明也感受到了作品的丰富想象力和紧凑诱人的情节,可是还是忍不住想:如果在现实社会里这根本不可能,怎么会就有这种“神人”,怎么会就那么快学到那么多渊博的知识,不幸的人没那么幸运就会遇到救兵,成为伟大的人,一切顺利的执行下去。不得不又一边提醒自己,这是小说,不等同于现实。
看下去。不得不佩服作者充沛的活力,丰富的象形,故事让人不自觉联想到中国武侠里一人误打误撞遇到一个神秘莫测的老人,并虔心以待,岂料这人竟是武侠高手,并在这高手死前获得帮助得到独门秘籍和他全部内力,于是成为众人景仰、年轻有为而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高手,君子。甚至涉及的地点景物更加广博,自然科学与人文知识的交错更具有广阔视野,于是一边为之赞叹觉得这一切迷人同时却会在心里暗暗想,不真实。
原来曾经喜欢的英雄,恩怨分明、善恶有报都已经渐行渐远。更确切的说,现在观念里仍这样的期待,却不再如以前“好人”、“坏人”泾渭分明,更没有满腔热血和愤怒,不会大嚷着“那些都是坏人,让他们都去毁灭吧”。因此对于大仲马文中恩怨报应、热烈的感情会羡慕,也带着几分赞赏,却不会真的进入到内心了。
是一点点成长,成为所谓的现实吧。知道人应当带有美好期待,拥有想象能力,拥有除了物质世界外的丰富精神生活,不能那么“俗”。可就是美丽的期待也是有限度的,会参照“可实现性”来设定,此外不过是关于生活,即使被好友骂做“太理想化”的想法也不过是远离喧嚣吵闹,随心所欲的享有自己追求的快乐自由,而不是这种跌宕起伏,需要毅力与智慧坚持的传奇故事,甚至觉得这更加“不靠谱”。
有时候,看到某些情节,会微笑着想:作者这种想法挺孩子气。换言之,即使作者阅历再丰富,思想再广博,表达技巧再成熟,还是会觉得故事是离奇的,主人翁的奇妙遭遇就像两个孩子打架,打输了的那个会想着“有神仙帮自己赢”来安慰自己,更像某一阶层被压迫时总会想着出现英雄、清明的官员等等能够把压迫自己的人统统予以严厉惩罚,这种希望的寄托点没有真实的立足之处,有点孩子气。
然而理智告诉我不是这样,一方面这种感觉的产生应该与性格和人生经历有关,另一方面浪漫主义的热情是有着积极向上的意义的,而不能简单用“幼稚”、“空想”来概括。如大仲马之类,故事背后隐藏的作者应当像是一团团火,他们的故事充满激情与梦想,不断以夸张的方式释放并燃烧着自己,他们向往的是恩怨分明的世界,他们具有十足的活力,他们这一团团火足够点燃一片天空,够给一个阴暗的时代带来光明,够给迷茫的人们带来炽热的希望甚至是内心某种情绪的煽动,以至于引发那个时代随之相和的疯狂;而对于我来说,这种作品是有吸引力的,只是它更多的限于理性的感悟,而不是心里随之雀跃,作为读者的我性格成分中有这种热烈却已经被消磨很多,更多的是喜欢平静简单的节奏,随遇而安的心态,所以真正由衷敬佩的更多的是唐泰斯的坚毅执着,以及他的善良和最终努力获得的智慧,此外的巨额财富以及作为基督山伯爵的恩仇还报就只会作为局外人看着发生。
或许失去了什么,可失去一些什么不一定就是悲哀,性格与欣赏习惯的改变不意味着初心不在,放弃原则和坚守。失去了一些浪漫的色彩,昂扬的情绪,单纯的心境,可是不会失去对美好的期待,面对生活起伏的勇气,不会失去对生活的感悟与执着。也希望能够保持童心,让生活享有应当享有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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