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民之辟。 他却还是下民的君王。
疾威上帝, 上帝异常狠毒暴戾,
其命多辟。 他的本性甚为邪僻。
天生烝民, 天生芸芸众民,
其命匪谌。 他们本性不可相信。
靡不有初, 人生之初无不具有善性,
鲜克有终。 但是很少能保持始终。
文王曰: 咨! 文王说: “唉!
咨汝殷商! 可叹你们殷商!
曾是强御?① 竟然这样自恃强梁?
曾是掊克?② 竟然这样暴敛如狂?
曾是在位? 竟然这样高居位上?
曾是在服? 竟然这样做官称王?
天降滔德,③ 天降殷人侮慢昏乱之性,
女兴是力。 你又恣行无忌,竭力增长。”
文王曰: 咨! 文王说: “唉!
咨女殷商! 可叹你们殷商!
而秉义类,④ 你若任用公正善良之人,
强御多怼。⑤ 强梁之辈便大为怨恨。
流言以对,⑥ 流言蜚语,并进齐兴,
寇攘式内。 盗寇窃贼,构祸朝中。
侯作侯祝,⑦ 又诅又咒,
靡届靡究。 无尽无休。”
文王曰: 咨! 文王说: “唉!
咨女殷商! 可叹你们殷商!
女炰烋于中国,⑧ 你们咆哮逞凶,在这王畿,
敛怨以为德。 多行不义,反而自命德与天齐。
不明尔德, 你们本性昏愦不明,
时无背无侧。 背叛、倾仄之人,不能辨清。
尔德不明, 你们本性昏愦不明,
以无陪无卿。 陪贰、公卿良材,不能善用。”
文王曰: 咨! 文王说: “唉!
咨女殷商! 可叹你们殷商!
天不湎尔以酒, 上天未使你们沉湎于酒,
不义从式。⑨ 你们不宜纵情饮用。
既衍尔止,⑩ 既已玷辱容止威仪,
靡明靡晦。 不论晴天阴天,酗酒不停。
式号式呼, 且呼且呼,狂乱可憎,
俾昼作夜。 日夜不分,尽在醉中。”
文王曰: 咨! 文王说: “唉!
咨女殷商! 可叹你们殷商!
如蜩如螗,(11) 朝政纷乱,如同蜩螗喧嚷,
如沸如羹。 社会动荡,如同沸水滚汤。
小大近丧, 大小政事近于灭亡,
人尚乎由行。 人们又对暴政加以助长。
内奰于中国,(12) 对内王畿之民,
覃及鬼方。 怨怒又扩展到远方之邦。”
文王曰: 咨! 文王说:“唉!
咨女殷商! 可叹你们殷商!
匪上帝不时,(13) 那上帝并不善良,
殷不用旧。 殷商不用旧法陈章。
虽无老成人, 虽无老成练达之人,
尚有典刑。 还有先王传留的典章纲常。
曾是莫听, 竟然如此不听先王遗训,
大命以倾! 法度大衰而归覆亡! ”
文王曰: 咨! 文王说: “唉!
咨女殷商! 可叹你们殷商!
人亦有言: 人们也有箴言:
颠沛之揭,(14) 僵仆之树,根必翘扬,
枝叶未有害, 枝叶并未伤害,
本实先拔。 树根实已绝亡。
殷鉴不远, 殷商借鉴不用远求,
在夏后之世。 近在夏桀这代昏王。”
(袁梅译)
【注】 ①曾是强御: 曾,乃。强御: 强暴。②掊 (pou) : 暴敛而 忌刻。③滔德: 滔: 或作“慆”,倨慢。德:习性。④义类:正直而和善。⑤怼: 怨怒。⑥对: 遂,逞。⑦侯作侯祝: 侯维。作: 古“诅”字。祝: “洲”字之借,今通作“咒”。⑧炰烋:咆哮。⑨不义从式: 义: 宜。从: 纵。式: 用。⑩衍: “愆”字之省借。(11)螗: 蝉之大者。(12)奰(bi) : 怒。(13)匪上帝不时。匪: 彼。时: 善。(14)揭: 举。
本篇据说是召穆公劝谏周厉王不要以夏桀、商纣的暴虐无道断送周朝天下的作品。《国语·周语》上载,厉王暴虐,引起国民谤议。厉王用卫巫以监谤者,得之必杀。召公以防川壅流为譬,告诫“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的君人南面之术。如果说这是以自然运行发展规律来阐明治国的道理的话,那么《荡》诗就是以社会运行的历史教训为借鉴,来说明人心不可违,众志不可辱的社会发展规律。
全诗共八章。第二章至第八章都是借周文王感叹商季昏庸之君残暴骄淫,重蹈夏桀身死国灭的口吻,来展开申说,全不用己意,只在全诗之末巧著本意: “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殷纣之视夏桀,与周厉之视殷纣何其相似乃尔! 长江之后浪推前浪,夏桀无道,殷得以取而代之;殷纣无道,周得以取而代之。周厉王之无道,安得不重蹈覆辙?所以,周文王之哀叹夏桀殷纣,正召穆公之哀叹周厉王不知借鉴夏殷灭亡的教训,而重蹈其自取灭亡之覆辙。这正是此诗用意所在。故清人吴闿生说: “此诗格局最奇,本是伤时之作,而忽幻作文王咨殷之语。通篇无一语及于当世,但于末二语微词见意,而仍纳入文王界中。词意超妙,旷古所无。”(《诗义会通》 )
其实,诗的首章用意也甚微妙。开头四句仅说上帝 “荡荡”,“疾威”,“多辟”,但读者自可以把它与周厉王的暴虐忌刻,多行不义的形象联系起来,妙处正在欲吐还吞之间。四句正待吐破,五六两句略转笔锋,不再对周厉王含沙射影,而转入对无诚信可言的人们进行讥刺。这些“其命不谌”的人们,是殷末助纣为虐之人?还是当世谄媚奸佞、助厉为恶之人呢?这种表达的模糊性,把周厉王与商纣王,把当世与殷季的社会背景拼接了起来。结二句更把历史与现实,昏君与忠臣,刁民与良民一笔拢起,从社会的历史演进之迹,从芸芸众生作鸟瞰: 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但很少有能保持其本性到晚节的人。这似乎是消极地估价了社会对人的性格情操的积极造化,但作者在这里如此说,显然带有愤激的意味:要不然,怎么会产生夏桀、商纣、周厉王这样邪僻狠暴之人呢?作者出语虽然愤激,但他并没有放弃对厉王暴行的规谏制止,并没有破灭挽西周王朝之危亡于将倒的希望。
通过首章运用模糊措辞把现实与历史联系起来,这就为以下各章叹殷商之所以灭亡作了顺理成章的铺垫; 也正因为说历史总是有现实的影子,所以,言在古而意在今的命意,是路人皆知的。
第二章用“曾是强御”等四个反问句,历数殷纣之强梁、贪暴。这四句呼应上章的前四句,而直斥殷王。“天降滔德”二语,照应 “天生烝民,其命匪谌。”而措意的角度互异。上章说因为有这样多辟之命的上帝,乃有无诚信的烝民助之为虐; 这章说殷末的民风倨慢成性,殷纣王对之又放纵恣长。从两个角度阐明了一条规律: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上之所好,下必甚焉。
第三章承上章之意,继言小人得志逞凶,正直善良之人无以施其谋;倘若贤人在位,必然受到小人群起而攻之,下结党攻讦,上频进流言,昏君庸臣沆瀣一气,制造祸端。此章只用“而秉义类”一语提示便打住,以下盛言邪恶势力的猖獗横行,善与恶的较量就是这般尖锐激烈! 危言耸听,想之令人惊悸。
诗的四、五两章,呼应申足第二章的四个诘问,而暗承第三章之刺小人得道。第四章侧重指斥殷纣之“强御”,“女于中炰烋国,敛怨以为德”二语,为其“强御”作了形象的注脚。以其咆哮逞凶,敛怨为德,故不悟强暴之非,积怨之危; 以其昏愦为明,故奸邪莫辨,良材不用。此小人所以日进,贤良所以罹罪也。“不明”既为“强御”之因,亦为忠奸不分之果,所以反复重言。
第五章扣住“掊克”一语,深入指陈,并直接上章之意。以其暴敛成性,所以有“酒池肉林”供其挥霍; 以其忌刻自恣,故正直善良之忠言逆其耳,遭其祸,而奉迎小人可以胁肩而进。上天不让他沉湎于酒有什么用?忠言告诫他不宜放纵作乐又有什么用? 他一味自恃强御,纵情享乐,“俾昼作夜”,号呼狂乱。《史记·殷本纪》: “帝纣……知足以距谏,言足以饰非; 矜人臣以能,高天下以声,以为皆出已之下。……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这清楚地揭示了殷纣自恃强梁,贪暴忌刻与放纵享乐之间的必然联系。
第六章则明应第三章,而暗承四五章。此章勾勒出殷纣时代的朝政喧嚷,社会动荡,内外交困,濒于灭亡之可怕景象。字面上用“人尚乎由行”一语来点破,但这种可怕的社会现状之形成,正是以上各章所斥责过的种种恶行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朝政已“如蜩如螗”,社会已“如沸如汤”,更加之邪僻之人釜底加薪,其激怒国内生民和树怨于四方,又何待言说!
在对殷纣种种无道不义行为作了淋漓尽致的斥责之后,使世人看到了多行不义必自毙的历史惩罚:殷纣及其爪牙们以葬送殷王朝作了其贪暴骄淫的代价。诗既陈明此意,便转而探究殷亡的历史原因和历史教训。在第七章里,作者再总结性地申明殷纣亡国之因,在于自恃和自是,上不遵循先王典则,吸取历史经验,下不亲贤良,远小人。作者认为,即是当世没有可用的老成之人,但只要按先王的旧章陈典治理国家,也不致招怨积怒如此。殷纣不得此两者而用之,故“大命以倾。”
诗的末章,进一步追究殷纣亡国的过错。作者用俗谚来分析国家的情形。即将倒仆的树,尽管其枝叶并未立即凋萎零落,但其根已绝,死亡已定。国家正是如此。当殷纣王无道之时,国家并未立即覆亡,但其 “强御”、“掊克”到激怒国人,树怨四方之时,其灭亡也就不可救药了。西周此时尚未灭亡,而厉王的所作所为,正是断送王朝的不祥征兆,故作者希望厉王能以夏殷亡国痛史为前车之鉴。这正是作者作歌谲谏,希望维护这将亡的一代王朝之用心所在。
此诗命意构想甚奇。就篇幅笔墨而论,二至八章全是文王叹商责纣,象是论古之作; 仅开头一章及全诗结尾二语略作映带提示,语极蕴蓄、模糊,但正是以首尾的这种呼应点拨,遂使中间大片文章有了着落,成为一篇点睛之笔。《诗义会通》评云: “然尤妙者,在首章先凌空发议,末以‘殷鉴不远’二句结之,尤极帷灯匣剑之奇。否则真成论古之作矣,人安知其为借喻哉?”
自第二章以下,皆以“文王曰: 咨! 咨女殷商! ”领起,排比整饬,一气呵责,很有陈其过而数之的气势,驳难之力极强。各章之间,或上下相承,或前后相应,或层层深入,或重言致意,变化多端,灵活自如,使结构的整饬之中极富变幻,变化交错而不破坏其总体上一气呵斥的雄辩效果,这也是此诗的成功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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