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经典语录
1、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可杀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2、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3、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4、疑行无成,疑事无功。
5、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
6、怯于邑斗,而勇于寇战。
7、公如青山,我如松柏,粉身碎骨,永不相负。
8、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
9、兵不强,不可以摧敌。得士者强,失士则亡。以强示弱,以弱示强。兵无强弱,而将有能否。兵强者,攻其将......
10、圣王者不贵义而贵法,法必明,令必行,则已矣。
11、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辩。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
12、黄鹄之飞,一举千里,有必飞之备也;丽丽、巨巨,日走千里,有必走之势也;虎、豹、熊、罴,鸷而无敌,有必胜之理也。
13、圣人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
14、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
15、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
16、圣人为民法,必使之明白易知,愚智遍在之。
17、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
18、弱民第二十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19、语有之矣,貌言华也,至言实也,苦言药也,甘言疾也。夫子果肯终日正言,鞅之药也。鞅将事子,子又何辞焉!
20、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国为善,奸必多。国富而贫治,曰重富,重富者强;国贫而富治,曰重贫,重贫者弱。兵行敌所不敢行,强;事兴敌所羞为,利。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国多物,削;主少物,强。千乘之国守千物者削。战事兵用曰强,战乱兵息而国削。
21、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归心于农。
22、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匆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
23、仁者能仁于人,而不能使人仁;义者能爱于人,而不能使人爱。是以知仁义之不足以治天下也。圣人有必信之性,又有使天下不得不信之法。
24、蠹众而木折,隙太而墙坏。
25、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26、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
27、背法而冶,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辑也。
28、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世。
商鞅人物简介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 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
商鞅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政治上,他改革了秦国户籍、军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区划、税收、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经济上,他主张重农抑商、奖励耕战;军事上,他统率秦军收复了河西之地,被秦孝公赐予商於十五邑,号为“商君”,史称为商鞅。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公子虔诬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西南)。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全家被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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