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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孝烈·魂诉》原文及鉴赏

2021-09-29 14:13:52

  【北正宫·端正好】 (旦)惨云昏,罡风煽,只被那惨云昏,罡风煽,一霎时吹堕重泉。可怜我头颅血喷桃花片,一灵儿早飞来森罗殿。

  【滚绣球】 我不为限无常顿弃捐,也不是染沉疴成锻炼,只为着负深仇反遭刑谳,因此上狠捐躯节烈完全。要把那莽乾坤正气存,重纲常大义坚。说什么同心白首,真是个薄命红颜。道不得夫妻患难宁同死,痛煞我母子抛离怎再圆,好教人心似油煎。

  呀,来到这里,前面金碧辉煌,祥云叆叇,想是神仙去处,不免走向前去。

  【叨叨令】 只见那云儿雾儿霏霏微微的旋,有多少宫儿殿儿崔崔巍巍的现,一周遭旗儿帜儿飘飘扬扬的遍,排列着兵儿卒儿森森严严的面。好怕人也! 兀的不吓煞人也么哥,兀的不闪煞人也么哥,我这里心儿胆儿不觉的惊惊惶惶的颤。

  《北孝烈》 是清代杂剧中一部难得的反映当时社会现实的作品,取材于康熙年间一件真实的冤案。据《西安县志》、《衢县志》、《衢州府志》 及陈康祺《燕下乡脞录》 等记载,康熙二十六年 (1687),浙江西安县生员郑荣祖之父被族弟郑邦璧殴打,荣祖往救,被殴打致死,其父受伤,于此年冬亦死。荣祖之子五元、七元怀恨在心,每思报复,次年某日路遇郑邦璧,咬掉其鼻,于是赴县衙打官司。审案时,县令曹若辂贪贿而袒护郑邦璧,对五元、七元则用刑责罚。荣祖之妻徐氏在公堂为冤愤所激,触阶而死,棺柩露置于城西铁塔下。康熙三十四年(1695),陈鹏年 (字北溟,湘潭人) 任西安县令,力翻旧案,备礼营葬徐氏,建孝烈祠予以旌表。杂剧演此事,将时间改为明末,地名改为河南荥阳,有关人物皆易姓名,但剧中描写的是清朝康熙年间的社会现实,暴露了当时社会阶级矛盾的尖锐、豪强的凶横和官府的黑暗。

  这里所选的曲词是第三折 《魂诉》 的前三支曲子,是段华 (本事中的郑荣祖)之妻余氏 (即徐氏) 在县衙不堪受辱触阶死后,她的鬼魂在阴间所唱。【端正好】一曲作为一折之首曲,交代了余氏鬼魂身处之地乃阴曹地府,周遭的环境为 “惨云昏、罡风煽”,余氏死时的情景 “头颅血喷桃花片”。此曲既是对整折戏场景的一个简略介绍,也是对余氏死后鬼魂再度登场的一个交代。余氏鬼魂在阴间仍是心中愤恨难平,依旧牵挂重重,“丈夫大仇未报,孩儿年幼无依” 使她不能就此善罢干休,并希望能找一清官把冤仇哭诉一番。一曲 【滚绣球】 诉说了一位平凡女子的希望,及其希望的破灭: 她希望 “乾坤正气存”,“纲常大义坚”,为此她身赴黄泉; 她希望能与丈夫 “同心白头”,“夫妻共患难”,谁知却红颜薄命,夫死子冤不得团圆。同是薄命女子,同为屈死冤魂,这支曲子使读者很容易联想到元杂剧中窦娥控天诉地的另一曲 【滚绣球】。窦娥敢于指控天地之不公,反抗人世之不平; 敢于发出“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 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 这样惊天动地的呼声; 敢于以三桩誓愿向世人昭示自己的清白。而余氏只望正义存、纲常在,只怜夫妻不能同患难,母子不能再团圆,只是满足于来生富贵、贞烈节名。从这两支曲子我们看到了两类完全不同的女性形象,窦娥身上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妇女坚韧不拔、顽强反抗的品质,而余氏身上更多地表现出中国封建女子贞烈守节的品质。余氏这一形象是按照作者的意愿,为世人树立的贞节女子的楷模。

  余氏的鬼魂不知不觉中走到了 “金碧辉煌、祥云叆叇” 的周王殿前, 隔着微旋的云雾,隐隐约约地看到崔巍的宫殿、飘扬的旗帜、森严的鬼卒……余氏心中不觉惊惶颤抖,待她看清是周王殿时,便欲前去诉冤。【叨叨令】 一曲把周王殿及其周围的兵卒仪仗和祥云霭雾描绘得巍峨庄严,让观众不知不觉中从 “惨云昏、罡风煽” 的阴冷氛围中走出,进入一个体现着神明威权的境地。这周王庙中祀奉的神灵原本是宋代人周雄,字仲伟,因事母至孝而显名于世,元代因地方官奏请被加封为广平正烈周宣灵王。据《衢县志》 记载,当地民众为他建祠于西安县城西北角朝京门内,香火不断。按照民众世俗的理解,孝子成神之后必然护佑民间行孝重义之人,兼理赏善罚恶一类的公案。因此,剧中写余氏的幽魂来到此殿中,向周王哭诉冤情,希望能得到在人世间得不到的公道。她在曲词里表现的惊骇和畏惧,还带有她生前对于官府迫害的惊惧的阴影,符合余氏的真实心理。尽管害怕,她仍然决心向周王哭诉,因为她的希望只有寄托于此了。周王神灵听了她的诉说,果然对她的悲惨遭遇表示同情,并暗示她善恶终将得报的结局。这样的描写,又为后来县令姚镜为其家昭雪冤枉并旌表余氏的孝烈预作伏笔。由此看来,《魂诉》 一折的曲词对于表现人物和发展剧情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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