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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光荣日》读后感(三篇)

2022-02-14 20:48:21

  光荣日读后感(一)

  本以为喜欢韩寒的都是我们80年代的人,没想到90年后的侄子也看,但是我没有问他是否喜欢韩寒——因为我们两个不是很熟,没怎么说过话。只是看到韩寒的《光荣日》摆在他的书桌上,所以,我就拿来一读。

  要说的第一点是,这本书不适合90年代的人看。因为我觉得有些内容不适宜他们看,他们还没有足够大,来接受书中的内容和行为处事。我觉得对他们来说,这会有点不能理解,因为他们还是读书的年纪,而书中讲述的是一帮大学生踏出大学校门后的事情,而有些情节也不适宜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看。但是,也许是我思想太保守,也许我的侄子他们这个年级的高中生会笑话我这种人已经落伍,也许我们现在已经足够的早熟。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第二点:麦大麦的感觉很像韩寒在写自己,当然不是他的行为,而是他的思想。

  第三点:语言还是比较诙谐犀利,很有韩寒的味道。前面内容很吸引我,但后面就差强人意了。因为看到最后,我脑子里一直有一种声音:“韩寒想表达什么思想?”我比较迷惑。也许是我文化水平不够高,没有到达韩寒的境界。

  突然想起郭敬明加入作协了,这很搞笑。如果说郭敬明的前期作品还写的不错的话,当然,不错的部分原因在于抄袭,哈哈!但是,《悲伤逆流成河》绝对是个不怎么样的作品。我质疑,他凭什么,走入了作协?

  光荣日读后感(二)

  《光荣日》被宣传成一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确实与南美大作家马尔克斯的伟大着作《百年孤独》,在某种程度上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是描写了一个脱离现实的世界,却又与现实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相似之处。

  一群“理想远大”,却又没有“大智大慧”的大学生,“忠诚”的跟随他们的“灵魂人物”来到了一个叫做“和平镇”的地方支教,在这里他们认识了一些奇怪的人,而他们所谓的支教也是在“混世”而已,并没有教给学生们什么知识。

  第一次读《光荣日》一定会感到不知所云,尤其是开始的时候,会被韩寒刻意营造的与“现实”的与众不同,而搞得摸不清头绪。渐渐地等你习惯了他的叙述方式,便会明白他为什么会这样写。“魔幻现实主义”毕竟落脚点在“现实”,纵使文章的风格显得有多么的奇特,都能在现实中找到某些影子。这群人的精神领袖“大麦”,就像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领导人一样,他们有着一群自己的支持者,也想要为支持者们谋取一些成就,可惜先天就没有领导的能力,很难把自己个人的吸引力转化成实际的工作成果,使自己的支持者永远活在为他们营造的“乌托邦”世界里。而那些支持者就像是现实生活中那些生活在集体中的人一样,他们会觉得很多人和自己处在一个层次上,自己一点也不想要成就什么,只要保持现状就好,而他们一定程度上把这种获得成就感的责任,推给了他们的精神领袖,希望领袖可以替自己成就一定的世界,自己只要坐享其成,享受集体的光坏就好了。他们双方在互相的依赖,谁也不愿迈出第一步,只会做一些无关痛痒的小打小闹,来自我慰藉,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能也不愿意自拔。

  韩寒的才气是不言而喻的,在作品中也明显的体现出来了。但是韩寒有时似乎过分沉醉在自己的“文字游戏”中,不断的给予读者这种有些“无聊”的“笑料”。例如,“女人就是有种将一段一段的生活割断的本领,当女优的时候优,从良了以后良,总之什么时候都很优良。”当然一个人的行文风格会随着事件的改变而不断改变,也许这也是他的性格导致的,他会想出一种另类的方式来嘲讽,而稍微忽略了读者的感受。而从某种意义上讲,作家应该有自己的个人风格,他们在写作的时候,心里不能有既定的读者,他们应该是在现实的基础上而创作的,从而与最大多数的读者取得共鸣,这就是写作的目的,也是文学的目的。

  光荣日读后感(三)

  《光荣日》其实是一部算得上好看的小说。我自认为其好看之处在于韩式语言的犀利直白和那些让人不禁捧腹的人物性格、故事情节。

  我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时候还是4年前,不过因为某些事一直没能读完,再次把它读完之后,这四年来的听说过或者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恰好帮助我更好地理解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在书的首页会有“部分内容并不适合18岁以下小朋友阅读”的忠告,的确,阅历有时候是阅读所具备的一项前提条件。

  《光荣日》其实说的是一个很荒诞的故事。大学毕业之后的7个人,不想从事分配的工作,到了一个叫做和平凤凰的小城支教。大麦,王智,娄梯,米旗,洪中,石山和万和平七个人,每一个人都是一朵奇葩。他们伪装成“竹林七贤”,在一个像“乌托邦”的地方开始各自的生活,充斥在全书中的各类荒诞离奇的事情实在是讽刺意味十足。有人说过,如果未曾在中国大陆生活过的人是不会明白这本书的,至少不能够很好地理解。

  “生活实在是最无辜的事物,它明明最公正,却被无数人用作自己做坏事的借口。一切都是生活所迫,而生活却从来没被抓住过。”对于生活,也许我们真的应该换一种心态而不是整日的怨声载道。如果你真的觉得它十恶不赦恶贯满盈,那么最好的方法就是修炼自己,等到你道行比它更高的时候,果断抓住它尽情地蹂躏它折磨它。而书中那些个性鲜明的人物,你会发现他们是以一种全新的姿态生活着,他们所展示出的那种自由洒脱与放浪不羁实则是最高境界。就算是神经不正常的歌手哈蕾和从良妓女麦片,身上依然是在发光发热的,那种光芒会轻易地灼伤你的眼睛。

  从一个大学生的角度看,可以看到很多对当代教育的巨大抨击与讽刺。大麦改了校规,规定每天只上两节课,而且是随老师的心情上下课,语数外全部变成了副科,而体育老师居然是一只断了两条腿的残疾狗,但是他一再和同学们强调这是最先进的教育方法。

  体育课上,同学们跟着狗做动作,不管是摇头还是拉屎,甚至有人学狗吃屎。“你们以前接受的教育就是吃屎,你们吃的屎已经够多了……”大麦的这句话无疑戳穿了无数教育工作者以及学生的痛楚。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但是在当代这样的一个教育体制下,我们又能够做什么呢?

  故事的最后,娄梯研制出来的土炸药几乎炸掉了整座山和学校,哈蕾也不知道去了哪里。但是我们并不清楚他这样做的目的在哪,也许只是为了一试威力罢了。但这又十分贴合本书的魔幻色彩。

  “大麦一直注视着从山上滚落的石头,遗憾以后闻到鲜美血腥的时候,再也没有天籁的声音助兴。而绚丽的残杀还没有开始,唯一正常的人却已经不知生死。”

  他们活在那个美丽的小世界中,光荣而自豪。那些所谓光荣的日子,不过是作者在宣泄对现实社会的不满,但是却让我体验到了一种极致的美好。我们还需要继续生活下去,所以,也许,我们也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光荣日”,那是理想化的,但是却是鼓舞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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