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名〔美国〕斯蒂芬·狄克逊
我太太死了,现在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亲吻她的双手,然后走出病房。我顺着甬道走下去时,一个护士从后面追上来。
“你现在是不是要处理死者的后事了?”他说。
“不。”
“那你要我们怎么处理尸体?”
“火化。”
“那不归我们管。”
“捐作实验好了。”
“那你得签一些法律文件。”
“拿来给我。”
“那需要一点儿时间,你在会客室等,好吗?”
“我没时间。”
“还有她的盥洗用具、收音机和衣服。”
“我得走了。”
我按下升降梯的按钮。
“你不能这样走了。”
“我就是要这样。”
升降梯的门开了。
“医生,医生。”
他大喊一位正在护理室翻阅档案的医生。她站起来。
“怎么回事,护士?”她说。升降梯的门关上了。它在距离大厅还有几层楼时,就打开了,我继续往下走。旋转门旁边坐着一个安全警卫,除了头发以外,他看起来和普通警察一般无二,他的头发已超过肩膀,而且蓄着胡子。大部分的警察不会这样,也许全部都不会。我走进分成四格的旋转门其中一格时,他的携带式双向无线电响了起来。
“拉斯洛。”
他对着无线电说。我走到外面了。
“嘿,你。”
他说。我回过身,他点点头、指着我,招手要我回去。我穿过马路走到公车站。他走出门外,把双向无线电插入后口袋,朝向正在等公车的我走过来。
“他们要你回楼上去签一些文件。”
他说。
“太迟了,她死了,我孤零零一个人。我吻过她的手了,你们可以保留她的身体,我只想离开这儿远远的,愈快愈好。”
“他们要我带你回去。”
“你不能那么做,这里是公共街道,你必须找来市警才能带我回去,甚至我也不认为他或她有这种权利。”
“我现在就去找一个来。”
公车来了,车门打开,我有刚刚好的零钱,于是我走上去,把钱投入票箱。
“别载这个人,”警卫对司机说:“他们要他回那家医院去,是和他那生病的太太有关的事,虽然我搞不清楚他们要他回去的真正原因。”
“我没犯错。”
我告诉司机,并在后面找了位置坐下。坐在我前面的一位女士说:“停在这里干什么?又不是红灯。”
“听着,”司机对警卫说:“如果你没有具体的指控或拘捕这个人的令状,我就要开车了。”
“请你开车好吗?”一名乘客说。
“是啊,”我捏着嗓子说,好让他们以为是另一名乘客在说话。
“我有重要的约会,你这样慢吞吞地开,又老是停下来,已经让我迟了十分钟了。”
司机对警卫耸耸肩。
“上来或者下去,老兄,除非你有官方的命令让这辆车停下来,否则我就必须开完全程。”
警卫走上车来,付了车钱,车子发动了,他过来坐在我旁边。
“我必须跟在你身边,而且得报告一下,你不介意吧。”
他对我说,然后按了一下双向无线电的按钮说:“拉斯洛,这里。”
“拉斯洛,”一个声音说:“你溜到哪里去了?”
“我在公车上。”
“你在那儿干嘛?你还没下班。”
“我跟那个你叫我在门边拦住的人在一起。他走出门外,我在外面想拦住他,但是他说我得找个市警来才能那样做,因为我们在公共街道上。”
“你可以在前面的人行道上拦住他。”
“他走到了街对面的公车站。”
“那他还好好的吧,我可不想打官司。”
“我也是这么想,所以我试着说服他回去,可是他不肯。他说他已吻过某个女士的手,而我们可以保留她的身体。我不懂那是什么意思,但我想在我走得太远而超出无线电通话范围之前,把情形先报告一下。他上了这辆公车,司机很体谅我希望公车不要开走的要求,但他说协助拘捕那个人是不合法的行为,而且他得开完全程。所以我上了这辆公车,现在正坐在那个人旁边,如果你们要我下一站就下车,我就下车。我只是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执行命令,所以我想在得到你们的指示之前,最好紧跟在他身边。”
“你做得对,现在让我跟他说话。”
拉斯洛把双方无线电放到我的嘴前。
“喂!”我说。
“将你太太的尸体捐赠给医院做为研究或移植之用的文件都准备好了,先生,你现在能不能和拉斯洛警官一起回来?”
“不。”
“如果你觉得回到这儿会令你难过,那我们是不是可以找个别的地方让你签名?”
“随你们怎么处置她的尸体,我不想再碰触任何与她有关的事情。我不再提起她的名字,不回去我们的公寓,我们的车就让它在街上生锈,直到有人来拖走。这只表,她买给我的,她自己也戴过几次。”
我把它丢出窗外。
“你为什么不把它递到后面来呢?”坐在我后面的男士说。
“这些衣服,有些是她买的,而每一件她都缝补过。”
我脱掉夹克、领带、衬衫和长裤,抛出窗外。
“注意,”拉斯洛说:“我只是医院的安全警卫,有一副手铐,我不想用来对付你,因为我们在一辆公共汽车上,也因为你才经历的伤痛,但拜托你平静下来。”
“这内衣是我自己昨天买的,”我对他说:“我需要一套新的。她没摸过也没看到过的,所以我可以继续穿着。但这双鞋得扔掉,她使用在廉价商店买来的修鞋器钉上这鞋跟。”
我脱下鞋子,从车窗扔出去。公车已经停了,除了拉斯洛以外,乘客都下去了。司机站在街头,我想是在找巡逻员或警车。我看看我的袜子。
“我不太确定这双袜子。”
“别脱。”
拉斯洛说:“它们看起来很好,我喜欢棕色。”
“但这是不是她买的?我想这是她两年前送我的生日礼物,她送我一个藤编野餐篮,里面装着十八双不同颜色的袜子,对了,这是其中的一双。”
于是我脱下来,丢出去。
“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急着快点离开这个城市的原因。”
“你听到了吗?”拉斯洛朝双向无线电说,那头的男人说:“我还是不明白。”
“你知道,”我对无线电说:“我们一起在这里住了好几年,我最爱的人和我——自我们成年开始。这些街道,那座桥,那些建筑物,”我朝窗外吐了一口口水。
“也许连这辆公车,这条线我们来来回回坐了好几次。”
我试着拔起我前头的座椅,但是它文风不动。拉斯洛用手铐铐住我的双手。
“这一生。”
我说,我的头破窗而出。
一辆救护车开过来,载我回到那家医院。我被送到急诊室,躺在一张病床上,她最后一次来这家医院,在被移至一间半私人病房前,也是在这间诊疗室。正当医生护士忙着取出遗留在我头部的玻璃碎片及缝合伤口的时候,一位院方职员走了进来。
“如果你还想捐出你太太的尸体,”他说:“那么我们希望将她的部分器官移植给楼上的病人。”
我说:“不,我不希望有人带着我太太的器官走来走去,也许有一天我会撞上他,或是在某一天认出他们来。”
可是他们抓住我写字的手,握着我的手签了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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