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高邮陈直躬处士画雁二首》原文、鉴赏、赏析和解读
【原文】
野雁见人时,未起意先改。
君从何处看,得此无人态?
无乃槁木形,人禽两自在。
北风振枯苇,微雪落璀璀。
惨澹云水昏,晶荧沙砾碎。
弋人怅何慕,一举渺江海。
众禽事纷争,野雁独闲洁。
徐行意自得,俯仰苦有节。
我衰寄江湖,老伴杂鹅鸭。
作书问陈子,晓景画苕霅①。
依依聚圆沙,稍稍动斜月。
先鸣独鼓翅,吹乱芦花雪。
〔注〕 ①苕霅(zhà炸):水名,在今浙江省境内。通称苕溪,其支流之一经吴兴县,名霅溪。
【鉴赏】
陈直躬,宋高邮(今属江苏)人,职业画家。绘画、人品皆为世人推重。苏轼曾写信给他,希望得到一幅有关苕霅晓景的画,陈直躬便画了一张以苕霅晨光为背景的野雁图相送。这两首诗就是题咏此画的。
大凡作画,画静易,画动也不难,但要从静止中画出动态来就很不容易。陈直躬此画能抓住野雁欲飞未飞的一刹那,用出神入化之笔再现出野雁的精神状态,这是苏轼为之倾倒的原因。第一首第一、二句从画面以外着笔,诗人在暗示自己已被雁画强烈吸引的同时,也让读者先体会野雁见人时“未起”而“意先改”的神态,第三、四句写出画面,画的是野雁“无人态”,第五、六句写画家“从何处看”,才没有惊动野雁而把它不见人时的自 然神态画出来。在展示画面和惊叹画家如何捕捉形象之间,显然还应该有诗人对绘画的赞美,可是苏轼有意把褒扬性词语收藏起来,让读者从无言之中去发现比任何语言都更多、更强烈的推奖之词,这是艺术空白的妙用。《庄子·齐物论》:“形固可使如槁木。”五六句用“槁木形”回答“从何处看”,由单纯的技法写到高级精神活动,用庄子的话说,就是由“技”而进入了“道”,这就把陈直躬的绘画同“画工”的简单描摹区别开来,表现了他摆脱匠气以后从事艺术创作时的精神状态,在他作画时,凝神而视,形同槁木,使雁不惊觉,仍怡然自得,就在这一刹那间捕捉住它的形象。“北风”以下四句写背景。其中除风、雪、云、水外,就只有白“沙”、“枯苇”:一片苍茫的氛围。一方面刻画了苕霅溪边冬日早晨风光,以应下首的“晓景”,另一方面也是对“闲洁”野雁的有力陪衬。描写中,作者用“振”写风,用“落”写雪,已把画在纸上的死物写活;继之,又用“惨澹”写云水,用“晶荧”写沙砾,使描写对象的境界全出。这是诗人笔力的高明之处,也是他重神韵的艺术观的体现。末两句的“弋人”呼应首句的“见人”,“一举渺江海”呼应第二句的“未起意先改”。本诗开头只说野雁见人时未起而先改之“意”,到此才说出它必一举而横绝江海,读画如此,方可谓之识者。自然,“渺江海”云云,是由画面的触发而产生的想象,但想象的依据则是诗人平时对自然景物的深刻体会。画家立意固然高远,而诗人则能凌超画家的意想之外;画绝,诗更绝。末两句说,野雁发现了人,即振翅起飞,弋人见雁意已改,知矢弹难加,用“怅”字;雁飞杳冥,一举凌空,用“渺”字:如此下字,纯乎神工,他人难及。又,扬雄《法言·问明》:“治则见,乱则隐。鸿飞冥冥,弋人何篡焉?”李轨注:“君子潜神重玄之域,以世网不能制御之”,即用鸿飞远空,矰缴不及来比喻脱羁远害。苏轼于元丰二年(1079)以“乌台诗案”系狱,获释后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七年诏改汝州团练副使,次年五月,除知登州。第三年高太后听政,苏轼再度入京。这首诗写于元丰八年,在受尽折磨之后他预 感到有可能重新卷入政治斗争的漩涡,所以在这只洁身避祸的野雁身上,留下了诗人的影子。
到第二首,诗人明显地改变了表现手法:前一首多虚写,赞叹画之高绝以及画的背景;后一首多实写,写野雁“闲洁”的品质,以及求画雁的本意。
第二首诗一开始,作者用画外的“众禽”“纷争”反衬画中的“野雁”“闲洁”,也在鄙弃与倾羡之间写进了自己的心声。接下去,“徐行”、“俯仰”写动作,“意自得”、“若有节”写神情,是“闲洁”二字的绝妙注脚。“我衰”以下四句写诗人与此画的关系。“我衰寄江湖,老伴杂鹅鸭”既照应本首的“众禽事纷争”,又回顾前首的“弋人怅何慕,一举渺江海”,在吐露遭受打击以后苦闷心绪的同时,又寓托着不甘与小人为伍的情怀。句中“衰”、“寄”、“伴”、“杂”四字,在说明个人遭遇的过程中还传达了浓烈的感情色彩。“作书”两句表面上看只在交代雁画的来历,实际上,这一联诗的存在,不仅使不甘杂伴鹅鸭的思想更深一层,而且在全诗即将结束时点明诗、画的关系,也使诗篇条理清晰,布局谨严。“依依聚圆沙”,再写苕霅;“稍稍动斜月”,再写晓景。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两首诗的第九、十句开头分别用上“惨澹”、“晶荧”、“依依”、“稍稍”,显然是有意安排的,它们不仅使画面更动人,诗的抒情味更浓烈,而且使两首诗音律显得整齐、协调。“先鸣”两句继续写雁。诗人的本意是题咏雁画,然而此诗一开始却由画中之雁想到画外的雁,又想到“众禽”,再想到观画的“我”,绕了一个大弯子,最后才用画雁作结束。也只有苏轼挥动“止于不可不止”的巨笔,方能在纵中寓擒,作出如此大胆的安排。从内容上看,最后两句中出现的这只野雁一边启喙长鸣,一边奋力鼓翅,以致吹乱了身边的“芦花雪”,这就是对第一首第四句所说的野雁的“无人态”的具体描绘。苏轼在全诗结尾处才详尽交代画面的这一细部,章法上出人意表,艺术上也终于给读者以完整的享受。此外,这两句使用极朴素的十个字,却把画面交代得清楚逼真、细致入微,读之令人既 见陈氏雁画,又见苕霅欲起之真雁,笔力也是惊人的。
这两首诗以咏画为主,行文中又时时插进作者的思想情绪。结构上如行云流水,乍看似不可捉摸,但逐句寻绎,则又自然天成,触处生辉。诗中的意象不断变幻,但始终不离主线。甚至用韵措词,也常在规范中体现出诗人的个性来。苏轼题吴道子画时说:“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如果借用这一断语来评价他自己的这两首诗,也是十分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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