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和子由渑池怀旧》注释和评析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老僧已死成新塔②,坏壁无由见旧题③。往日崎岖还记否④,路长人困蹇驴嘶⑤。
【注释】
① 和(he):和诗,即作诗与别人相唱和。 这首诗是和韵诗,古人和韵时,所用的韵与被和的诗同韵而不同字的,叫“依韵”;用原诗韵的字,而先后顺序不同的,叫“用韵”;同韵同字,先后顺序也相同的,叫“次韵”或“步韵”。 子由:苏轼的弟弟苏辙,字子由。渑(mian)池:县城名,在今河南渑池县西。
② 老僧:指渑池县寺中僧人奉闲。 成新塔:僧人死后不用墓葬,常是火化后筑一小塔以葬其骨灰。
③ 旧题:苏辙诗自注:“昔与子瞻应举,过宿县中寺舍,题其老僧奉闲之壁。”
④ 往日:指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苏轼兄弟在苏洵带领下第一次出四川赴京应举,路过渑池县时。
⑤ 此句下作者自注:“往岁马死于二陵,骑驴至渑池。” 二陵:即二崤,河南崤山的东崤、西崤,是陕豫间交通要道之一,在渑池县西。 蹇(jian)驴:跛足的驴,或即疲驴。
【评析】
和韵诗这种形式,在盛唐时还不多见。中唐以后,元稹、白居易、皮日休、陆龟蒙等人始开其风,和韵诗逐渐盛行起来;到了宋代,文人作诗竞相和韵,酬唱往复,常有八、九和者,依韵还不够,还要次韵,逞才斗巧,以此为工,成为当时极普遍的风气。南宋的严羽曾对这种情况提出尖锐的批评,指出“和韵最害人诗”(《沧浪诗话·诗评》);元人辛文房进一步作了具体的分析,他说:“夫次韵唱酬……限以韵声,莫违次第,得佳韵则了不相干,蛆峿难入;有当事则韵不能强,进退双违;必至窘束长才,牵接非类,求无暇片玉,千不遇焉,诗家之大弊也。”(《唐才子传》卷八)总的看,这些批评还是相当中肯的。
但事情也不能一概而论。有些诗人,才气极大,才情极高,对他们来说,在诗歌原有的格律之外,增加一层声韵的限制,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束缚。例如苏轼,在他一生所作的两千七百首诗中,约有三分之一是和韵诗,我们不能不看到,其中确有一些,能够得心应手地驾驭声韵、驱遣格律,表现了极高的艺术腕力。不仅远远超过了所和的原唱,就是在他自己的诗集中,也达到了第一流的水平。对于这些诗,我们是应当给以充分肯定的。这里分析的《和子由渑池怀旧》一首,就是苏轼和韵诗中的名篇之一。
这首诗作于宋仁宗嘉祐六年(1061)。苏轼第二次进京,应制科考试入三等(据《宋史·苏轼传》载,自宋初以来,制策入三等的,只有吴育和苏轼两人),被任命为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今陕西凤翔县)判官,于当年十一月离京赴任。他的弟弟苏辙送他到郑州,相别于郑州西门外。苏辙返回汴京后,寄给苏轼一首诗,题为《怀渑池寄子瞻兄》,原诗如下:
相携话别郑原上,共道长途怕雪泥。归骑还寻大梁陌,行人已度古崤西。曾为县吏民知否?旧宿僧房壁共题。遥想独游佳味少,无言骓马但鸣嘶。
苏辙写这首诗时,情绪是比较苦闷的。哥哥对策高中,以京官身份任州府签判,离京赴任去了; 自己却因对策时言辞过激,指陈后宫之事尤切,结果遭到攻击,被置于“下等”,连官职也没有得到(最初要任命苏辙为商州[今陕西商县]军事推官,但因任知制诰的王安石不肯撰词,结果未能赴任),只好留在京城里侍奉父亲。这对当时只有二十三岁的苏辙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兄弟相别之际,他想到了哥哥西去不远就会路过的渑池县,他想起,五年前他们第一次进京应考,曾住在渑池县的寺院中,在奉闲和尚的僧房里,兄弟俩挥笔题诗,写下了远大的理想;他又想起,他和哥哥同科考中进士后,曾被任命为渑池县主簿,后来因为参加制科考试,没有赴任,也不知当地的百姓是否知道此事?回想过去的一切,更增添了他此刻难言的惆怅,因而写下了“曾为县吏民知否?旧宿僧房壁共题”这样的诗句。从表面上看,这两句诗写的是对渑池的怀念,而实际上,却表现了他对已经走过的人生道路的瞻顾眷恋,流露出他在现实面前的苦闷和彷徨。也就是说,在生活的道路上,苏辙的态度似乎是较多地向后看、而不是向前看了。苏轼的和作,就是针对苏辙原唱中流露出的这种苦闷的情绪而写成的。
和诗一开始,便提出了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人生到处知何似?”人的一生,或为生计,或求仕宦,东奔西走,究竟像什么呢?苏轼用一个生动而新奇的比喻做了回答:“应似飞鸿踏雪泥”。在苏轼看来,人生是一个漫漫的长途,而人生中所经过的地方和经历的事情,就像鸿飞千里的行程中一次次暂时的歇脚,在雪野泥途中偶然留下了一些爪痕。这些斑驳的痕迹,记录了人生的历程,包含着令人难忘的往事,因而常常引起人们的怀念;但是,它毕竟不是人生的终点,不是人生的目的地,当鸿雁再一次起飞、也就是当人们踏上新的生活征途时,就终究要把它们抛下了。“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那复计东西!”作者显然是以此来劝慰、勉励自己的弟弟,不管人生的道路是顺利的还是艰险的,不管未来是可知的还是不可知的,都要像志在千里的鸿雁那样,勇往直前地走下去,在人生之路上,不能犹豫彷徨,更不能瞻顾于往事而不前!这就是“雪泥鸿爪”这个譬喻所包含的深刻的人生哲理,这也正是苏轼此诗的主旨所在。
过去有人评论这首诗,认为“雪泥鸿爪”这个比喻表现了人生无常的虚无主义思想。我们觉得,如果孤立地理解这个比喻,这种说法也许并非没有道理。但是,只要联系一下苏轼兄弟当时的经历和处境,对他们的诗做一点认真的比较,我们就不难发现,苏轼的议论,恰恰是针对苏辙的苦闷情绪而发的,他的乐观积极的生活姿态,又正与苏辙的瞻顾眷恋于往事形成明显的对比。所以我们没有理由随意贬低“雪泥鸿爪”这个比喻的积极进取意义,而仅从消极的一面来理解它。
诗的后四句,是对“雪泥鸿爪”的含义的进一步阐释,与前文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在第三联中,作者告诉自己的弟弟:郑州分别后,我路过渑池,当年留我们住宿的老僧奉闲已经圆寂,只见到一座埋葬他的骨灰的新塔;当年我们题诗的墙壁,也因为剥落损坏,无法看到旧时的诗句了。作者在这里无非是说,老僧也好,旧题也好,还有其他数不清的往事,都是人生路上偶然留下的“雪泥鸿爪”,随着岁月的流逝,它们都慢慢地模糊、消失了。这是自然的规律,也是人生的规律。那么,有什么必要去过多地追念它们呢?
诗的最后,作者问弟弟:你还记得吗?当年我们进京应考,路过渑池县西的崤山,在崎岖的山路上艰难地前进着,马累死了,只好改骑了驴子,路长人困,那驴子也累得不停地嘶叫着。这情景,你还记得吗?全诗就在提出这个问题后结束了。下面的话,作者没有说,但我们完全可以推想作者的言外之意:人的一生,就是这样艰难而漫长的一条路,失败、挫折,都是题中应有之义,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人生的意义,就是在这条崎岖的道路上坚定地走下去,义无反顾地去迎接明天!我们觉得,这样理解,是符合全诗的精神实质的。
苏轼写作这首诗时只有二十六岁,但他的思想已经相当成熟。从这首诗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早年对生活的深刻理解,以及对人生所抱的乐观积极的态度,正是这两点,构成了苏轼早期诗歌的最重要的思想特色。
这首诗在艺术上也是相当成功的。清代的纪昀曾评论这首诗说:“前四句单行入律,唐人旧格;而意境恣逸,则东坡本色。”(见纪昀评点本《苏文忠公诗集》〔以后简称《纪评苏诗》〕卷三)什么是“单行入律”呢?单行,就是散句,不是对仗。按照律诗的要求,三、四两句本来是应当对仗的,词义、句法、平仄,都应两两相对。但在唐代,很多诗人常常有意地突破这种规则,比如崔颢的非常有名的《黄鹤楼》诗,前四句就是:“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从字面上看,三、四两句似乎是对仗的,但从含义上讲,这两句却并非相对,而是上下相承的关系,这就是“单行入律”。苏轼的“泥上偶然留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两句,也属于这种情况。
运用”单行入律”的写法,目的在于更自由地表达思想。“雪泥鸿爪”这个比喻,表现了一个完整的艺术构思,假如为了牵就格律,将三、四两句安排成对句的形式,作者的整个思想也许就难以透彻地表达出来,或者显得勉强凑泊、影响行文的气势,这是作者所不能接受的。对于苏轼这样的大诗人来说,艺术的种种法则,只能为他提供一个表现非凡才能的舞台,而不能成为束缚思想的枷锁,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那就不惜将这些限制打破。他在本诗中采用“单行入律”这种“唐人旧格”,就巧妙地突破了格律的束缚,不仅圆满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而且写得恣纵奔放、气机流走,有“撒手游行之妙”(《纪评苏诗》卷三),我们不能不佩服作者艺术手腕的高明。
这首诗还突出显示了苏轼的另一个特点——长于譬喻。《诗人玉屑》就曾引韩驹《陵阳室中语》,将这首诗作为苏诗“长于譬喻”的例证。人的一生,四处奔波,究竟像什么——对这个问题,过去人们曾做过种种不同的比喻,如风吹蓬转、水上萍飘等等。但都仅仅是取其不由自主、无根无止这种外在的特征,来表现封建时代知识分子的飘泊不定的人生际遇,含义往往是消极的。而苏轼的“雪泥鸿爪”的比喻,则着意于透过事物外在的形象,去表现内在的精神;这个比喻不仅生动、新颖,而且包含了对人生的现实与归宿之关系这个永恒课题的积极的思考,揭示了深刻的生活哲理,融注了作者深厚的感情,这就比“萍飘”、“蓬转”之类的比喻,意义要丰富多了。所以,“雪泥鸿爪”这个比喻后来常常被人们当作格言、警句来引用,并且形成成语,流传至今。苏轼的这首诗,也因此而成为他最著名的代表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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