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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爱情诗《羽林郎》原文及赏析

2023-04-24 09:56:06

  昔有霍家姝,姓冯名子都。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

  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

  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两鬟何窈窕,一世良所无。

  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不意金吾子,娉婷过我庐。

  银鞍何煜爚,翠盖空踟蹰。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

  就我求珍肴,金盘脍鲤鱼。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裾。

  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 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

  人生有新故,贵贱不相逾。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

  汉魏以来所传的乐府歌词,是多多少少能够申诉人民大众的疾苦的,所谓“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公羊传》何休注),“男女有不得其所者,因相与歌咏各言其伤”(《汉书·食货志》),可为证明。有些材料却被政府机关采集保存起来。象西汉武帝时所立的“乐府”,规模庞大,人员多至八百,所采的歌词曲谱遍于全国各地,在《汉书·艺文志》上有明白的记载,可惜多散佚了。现今所传的乐府诗多东汉的作品,两汉采诗的情形大概是差不多的。

  《羽林郎》和《陌上桑》的主题十分相象,都写一个女子反抗强暴,不过读《羽林郎》诗所得印象似偏于激烈,读《陌上桑》诗,又觉得它很轻描淡写,斗争不很尖锐,其实两诗所表现的女主角,态度的坚决,措词的温婉而又严正,实完全相同,不过表现的技巧不同罢了。本文只谈《羽林郎》。

  这诗似乎说西汉的故事,却是东汉的诗,所谓“陈古刺今”与《三百篇》之义相合。所谓霍家,即大将军霍光,东汉人说西汉,故曰“昔”。事实上指的是东汉和帝时大将军窦宪,或执金吾窦景。开首四句,诗意已确定了。那时的恶霸势力从这诗看来有两种,一是豪门贵戚,又一是特务,二者更互相勾结着。诗题为“羽林郎”,诗文曰“金吾子”,注家说羽林郎属南军,中尉即执金吾属北军,但无论南军或北军,都是皇帝的侍卫、狗腿子,毫无疑问。至于霍家、窦家如何纵容奴仆,均见两《汉书》,今各引一段。

  初,光爱幸监奴冯子都,常与计事,及显寡居,与子都乱。……使苍头奴上朝谒,莫敢谴者。……后两家奴争道,霍氏奴入御史府,欲(踏)大夫门,御史为叩头谢,乃去。(《霍光传》)

  御史大夫在汉朝是副丞相,他且要向家奴磕头赔罪,横暴可想。至于东汉窦家的奴仆闹得尤其厉害,大概就是这诗的本事。窦宪的兄弟叫窦景。

  景为执金吾。瓌光禄勋,权贵显赫,倾动京都,虽俱骄纵,而景为尤甚,奴客缇骑依倚形势,侵陵小人,强夺财货,篡取罪人,劫略妇女。商贾闭塞,如避寇仇。(《窦融传》)

  闹得商家要罢市了,下文却说:“有司畏懦,莫敢举奏,太后闻之,使谒者策免景官。”窦太后不知从那里得的风声,不好不敷衍一下。从这段史文看,除掉皇帝正规的特务军警以外,并有许多奴隶阶级的小特务,附属在豪门,所谓奴客缇骑(穿着丹黄色绸缎的马队)“侵陵小人”,用白话说即欺侮老百姓。诗中所写的实是一个贵戚豪门的恶奴,所谓“羽林郎”、“金吾子”不过说说罢了。他怕连那个身分也还差的远哩。他自己既居之不疑,人家自然也不敢不这样称呼他,所以他的身分究属南军或北军,殆无须深考。是否特意要写得南北不分,来表示这个意思,却亦不敢附会。

  他身分虽不高,势力却很大,至少用来欺负一个年方十五的当垆胡姬,绰绰乎有余。所以这诗的后半,她的态度无论怎样坚决;但措辞却十分委婉,事实也不得不如此说;既不得不如此说,就不得不如此写了。这点必须首先认识清楚,方对下文可以了解。因为下文很容易引起误会的,特别是这几句:

  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裾,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

  假如作这样句读,便误了。“红罗裾”下不宜“,”号,当用“。”号,如上引全文的句读比较妥当。因为骤然把这四句一气读下所得的印象,好象男的在拉扯女的,而女的裂衣而起。果真如此,冲突得过火了。上文表过,她是不敢(或者并非不想)这样得罪“金吾子”的。这样的印象从诗意看,并不十分正确。

  依我的意思,有两个字的训诂必须要弄清楚。这儿只叙我个人之见,不敢说准对,但我也曾跟朋友讨论过。这两个字:一个是“结”字;一个是“裂”字。所谓“结”者,并非拉拉扯扯,只是要讨好那女人。“结”,读如“要结”之“结”,“结绸缪”、“结同心”之“结”。“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裾”,对文成义已完全了,所以该用句号。“贻我”、“结我”本差不多的,不过“青铜镜”女子所照,“红罗裾”她所穿着,更深了一层,即进了一步,所以““贻”、“结”二字亦似平似侧,表现得非凡恰当。再以上四句连读,就更明白了。

  “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就我求珍肴,金盘脍鲤鱼。”这前两句等于下两句;故中用“;”号表示。男所求于女的两样:好酒好菜;给她的亦两样;青镜红罗。红罗可以做裾(长裾之类),故曰“红罗裾”。多一“裾”字,这是押韵的关系。

  从“裂”字看去便可证明男方所给,只是一匹新的红罗。“裂”读如“新裂齐纨素”之“裂”(班婕妤《怨歌行》)。亦读如“裂下鸣机色相射”之“裂”(杜甫《白丝行》)。正缘把这“裂”字容易看走了,好象女子裂衣而起,殊不知假如这样,便闹得太凶了。北方话至今还说扯一件衣料,就是这“裂”字古义的流传。不过咱们现在说“扯”,每在整匹上扯下一块来;古诗所谓“裂”,是从机上扯下一匹来,看杜甫的话非常明白。这个豪华的羽林郎,金吾子要来巴结相好,自然是整匹的红罗,给她几尺几寸短短的一块,岂不寒伧?又《孔雀东南飞》诗中有“三日断五匹”句,断即裂也,也是指整匹说。

  “不惜”两句所以引起误会,不仅关于“裂”字的解释,句法上亦正有问题,因为这儿省略了两个主词。如把他填上,实为“君不惜红罗裂,妾何论轻贱躯”。把红罗抬得这般贵重,把自己身分贬得这样卑微,仿佛要一口答应,文家所谓欲抑先扬,然后转到下文“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人生有新故,贵贱不相逾”,始坚决拒绝,婉而愈厉。“新故”、“贵贱”提得极好。我觉得古诗有许多地方很难直译直解的。

  即以“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为例,在诗里如质直地讲亦很难懂。金吾子所欢,岂止一个胡姬,为后妇当不成问题;但是,十五岁的姑娘难道就有了前夫吗?诗人之意不过说男儿喜新,女子念旧,即“新故”是。当体会诗意,不可拘泥字面。

  “贵贱不相逾”,亦妙。好比说您无论怎样贵重,连所有一匹红罗都了不起;我无论怎样轻贱,连自己躯壳也是很贱的,奈我偏瞧不起您何。你虽喜新,奈我偏念旧何。左思《咏史》诗:“贵者虽自贵,视之若埃尘。贱者虽自贱,重之若千钧。”正可以借来解释这“不相逾”三字。所以结尾说:“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大有你害单相思不关我事的意思,把上文许多热闹场面说得雪淡冰凉。非常扫兴,痛快之极。

  古诗自以“温柔敦厚”为教(见《礼记·经解篇》),有人就把它跟“爱憎分明”对立起来,我觉得这不一定妥当,因为温柔敦厚,亦未尝不有爱有憎,而且亦正应该爱憎分明。不然,温柔敦厚了,就变为不知好歹、不分敌友的家伙,岂非白痴?那有这个理?所以在下文又说:“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可见温柔敦厚自有愚蠢之可能,却不应该有这样的偏差呵。

  这首诗主题选得好,表现亦很有力。我特别注意篇终提出“贵贱”的分别,并说到“不相逾”,自有凛然难犯之意。诗人立场可以说是接近于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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