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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爱情诗《击鼓》原文及赏析

2023-04-25 14:29:59

  诗经·邶风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 不我活兮! 于嗟洵兮! 不我信兮!

  这是《诗经·邶风》里的一篇,作者是卫国与陈、宋两国共同讨伐郑国一仗中的士兵。诗中充分流露出厌战恋家的心理和情绪,缠绵婉转,痛不欲生。可以说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最古老的一篇士兵写战争和爱情的诗的。《诗序》云:“《击鼓》,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是符合事实的,代有定论。不过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它决不是仅仅“怨其勇而无礼也”,而是在对不义之战的鞭挞之中,强烈地歌颂了纯贞的爱情。

  诗分五章。第一章描写了战争的契机:击鼓其镗,踊跃用兵。

  镗,象声词,击鼓声。兵,武器,“用兵”即打仗。战鼓擂得咚咚作响,士兵们欢呼跳跃,挥刀舞剑去打仗。乍看之下,热闹非凡,丝毫没有非战的意思。然而在这热闹的背景上,究竟隐伏着什么呢?王闿运的《湘绮楼说诗》评之云:“开口便如灞上、棘门之军,徒儿戏耳。”宋吕祖谦在其《家塾读书记》中也引过曾巩的话说:“镗然击鼓,踊跃用兵,想见州吁好兵喜斗之状。”诚然都是很尖锐的。作为一国之主的州吁竟把战争视如“儿戏”,军纪不整,行兵哗然,而且“好兵喜斗”,难怪他好景不长。“好兵喜斗”正是州吁发动不义战争的契机,热闹之中却潜伏着失败的祸机。这两句既包含了诗人的讽刺和嘲弄,又为下文的厌战与恋家张本。

  “土国城漕,我独南行”。土,动词,意即加土,巩固;国,国都,即朝歌。城,筑城;漕,卫地名,即今之滑县。“南行”,朝歌,在今淇县东北,郑国在今新郑以北,由淇到新郑正是南行。这两句说,有的在朝歌加固工事,有的在漕地筑城;而我却偏偏被派在南征的行列中。上句是客,下句是主,用上句来陪衬下句。由此可见,他宁可在本国服劳役,因为那有一种安全感和亲切感;而不愿去城国打仗,因为那有一种危险感和生疏感。一个“独”字,既表达了作者的怨望之情,又体现他集天下忧患于一身的觉醒意识,更为后文夫妻不能白头偕老的主题做了铺垫。

  第二章承“南行”而来,写对战争的预料。“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两句介绍“南行”的任务。从,跟随;孙子仲,即公孙子仲,此次“南行”的将帅。平,联合;“平陈与宋”即联合陈、宋和蔡三国去攻打郑国,事见《左传·隐公四年》。以下两句写对自己前程的顾虑。战争是残酷的,更何况是非正义的战争,注定是要失败的。远见卓识的诗人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说“不我以归”。“不我以归”就是“不我归”,“我不归”,用现代的话说即“我回不来了”。参战的人“朝行出攻,暮不夜归”,岂不意味着死了! 明知要战死他国,一去不返,难免“忧心有忡”。忡,忧虑不安的样子。忧虑什么呢? 以下两章便是其具体内容:

  爰居爰处? 爰丧其马? 于以求之? 于林之下。

  爰,句首助词,无义;居,信息;处,驻扎。丧,死伤。“于以”,在何处;之,代词,指马,也暗指人。这是第三章,是忧虑战事和自己的具体形象。“爰居爰处”,是行军驻扎,休息整顿,说的是在陈国和宋国;“爰丧其马”,战马的死伤,只能是在战场上,“野战格斗死,驽马徘徊鸣”(《战城南》)也正说的是同一境况。这是作者想象发生在郑国的事情。马死了,人也保不准死了。所以说:“你到哪里去找我啊?就到林木底下去吧!”这同“索我于枯鱼之肆”的说法何其相同!《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谓秦师伐郑,蹇叔曰:“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师劳力竭,远主备之,无乃不可乎!”又哭其子曰:“孟子,吾见师之出而不见师之入也。”又哭而送之曰:“晋人御师必于殽……必死是间,余收尔骨焉。”都是推测逆料的说法。可见我们的诗人,也同蹇叔一样地具有过人之见和忧患意识。纵观诗意,与《左传》文情事句法语气尽相同,可以断定,这也是诀别之辞,而且百般凄惨,摧人肺腑。王肃早就认为“以下三章卫人从军者与其家室诀别之辞”,这是很有见地的。

  《左传·宣公十二年》载晋军败于邲,赵旃弃车而逃到林子里。逢大夫与二子乘车逃,让他们不要回头。没想到他们回头说:“赵老头在后边。”逢大怒,让他的儿子下车,并指着一棵树木说:“我到这里来收你们的尸首。”便让赵旃坐车逃掉了。第二天来寻,果然两个儿子在那树下叠尸而死。所以诗中说“于以求之? 于林之下”,恐怕不是泛泛而说的。

  既然是与家室(妻子)诀别,而且是生离死别,不由得泛起一阵美好的回忆和对幸福的珍惜来。可以说第四章的忧心是由分别引发了美好的回忆,回忆又加重了忧虑的程度。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契阔”,即絜括,胡承拱云:“死生契阔,言死生相于结合,不相离弃。”子,你,此系指诗人的妻子;“成说”即说成,说好,所谓男女之间的海誓山盟。这两句是倒装,正常的顺序该是“与子成说,死生契阔”。后一句当是成说的内容:同生共死,永不分离。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握着。“偕老”,共同到老。我握着你的手啊,这当是原初与你恩恩爱爱“与子成说”时的情态,那有多么亲密啊。同你白头偕老,这又是“成说”的内容了。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我们不妨把这四句重新组合一下,以期恢复它的原貌:执子之手,与子成说:“死生契阔,与子偕老!”

  诗中倒装,决不仅仅是因为修辞和押韵的需要,因为第四章是回忆,是在心境十分恶劣的情况下的回忆,就必然是片段的,零碎的,交叉的,作者正是惟妙惟肖地表现了这一曲折复杂的心理活动,不得不使人叹为妙笔。再者把“死生契阔”、“与子偕老”放在首尾,在音乐处理上势必会得到一种突出和强调。果真如此,在以后绵亘的文学史和绮丽的爱情史上,它们竟成了不二的誓词和美好的祝愿,为我们的生活和艺术增添了不知几多奇葩和佳话。我们怎能不感谢这位失去了名姓的伟大诗人!

  对未来的逆料,对往日的回忆,尽管他“忧心有忡”,也改变不了他“不我以归”的命运。人在真情大恸,无可奈何之际,未尝不呼天抢地,他也只能弹下那不该轻弹的泪。请听那撕裂肝肠的哭喊: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活,通会,会即相会的意思。洵,通悬,即生死悬绝的意思。信,通伸,即志愿的实现。其大意是:啊呀,就要远别啊!我们不能再相会啦!啊呀,生死路隔啊! 我们的誓言难实现啦!这一章与上章珠联璧合,声气相通。他要“信”的正是“成说”,而今就要死于“林之下”,哪里还能白头“偕老”!读到这里,诗人与爱妻抱头痛哭,惨不欲生的情状跃然纸上,有情读者,谁不为这一对恩爱夫妻洒一把同情之泪! 谁又不欲将发动这场战争、拆散鸳鸯的州吁扒其皮而烹其肉呢! 正因为情真意切,才感人至深!

  本诗前边热闹,后边凄惨,形成鲜明对比,对爱情的歌颂和战争的鞭挞张力极大。尤其是末章“兮”字的重叠运用,使读者如闻其声,如临其境,如睹其人,大肆渲染,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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