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大喜欢音乐。不知为什么,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即使是所谓“轻性音乐”,那跳跃也像是浮面上的,有点假。譬如说颜色: 夏天房里下着帘子,龙须草席上堆着一叠旧睡衣,折得很齐整,翠蓝夏布衫,青绸裤,那翠蓝与青在一起有一种森森细细的美,并不一定使人发生什么联想,只是在房间的薄暗里挖空了一块,悄没声地留出这块地方来给喜悦。我坐在一边,无心中看到了,也高兴了好一会。
还有一次,浴室里的灯新加了防空罩,青黑的灯光照在浴缸面盆上,一切都冷冷地,白里发青发黑,镀上一层新的润滑,而且变得简单了,从门外望进去,完全像一张现代派的图画,有一种新的立体。我觉得是绝对不能够走进去的,然而真的走进去了。仿佛做到了不可能的事,高兴而又害怕,触了电似地微微发麻,马上就得出来。
总之,颜色这样东西,只有没颜落色的时候是凄惨的; 但凡让人注意到,总是可喜的,使这世界显得更真实。
气味也是这样的。别人不喜欢的有许多气味我都喜欢,雾的轻微的霉气,雨打湿的灰尘,葱,蒜,廉价的香水。像汽油,有人闻见了要头昏,我却特意要坐在汽车夫旁边,或是走到汽车后面,等它开动的时候“布布布”放气。每年用汽油擦洗衣服,满房都是那清刚明亮的气息;我母亲从来不要我帮忙,因为我故意地把手脚放慢了,尽着汽油大量蒸发。
牛奶烧糊了,火柴烧黑了,那焦香我闻见了就觉得饿。油漆的气味,因为簇崭新,所以是积极奋发的,仿佛在新房子里过新年,清冷,干净,兴旺。火腿咸肉花生油搁得日子久,变了味,有一种“油哈”气,那个我也喜欢,使油更油得厉害,烂熟,丰盈,如同古时候的“米烂陈仓”。香港打仗的时候我们吃的菜都是椰子油烧的,有强烈的肥皂味,起初吃不惯要呕,后来发现肥皂也有一种寒香。战争期间没有牙膏,用洗衣服的粗肥皂擦牙齿我也不介意。
气味总是暂时,偶而的;长久嗅着,即使可能,也受不了。所以气味到底是小趣味。而颜色,有了个颜色就有在那里了,使人安心。颜色和气味的愉快性也许和这有关系。不像音乐,音乐永远是离开了它自己到别处去的,到哪里,似乎谁都不能确定,而且才到就已经过去了,跟着又是寻寻觅觅,冷冷清清。
我最怕的是凡哑林,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就好得多,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
凡哑林上拉出的永远是“绝调”,回肠九转,太显明地赚人眼泪,是乐器中的悲旦。我认为戏里只能有正旦贴旦之分而不应当有“悲旦”,“风骚泼旦”,“言论老生”。(民国初年的文明戏里有专门发表政治性演说的“言论老生”。)
凡哑林与钢琴合奏,或是三四人的小乐队,以钢琴与凡哑林为主,我也讨厌,零零落落,历碌不安,很难打成一片,结果就像中国人合作的画,画一个美人,由另一个人补上花卉,又一个人补上背景的亭台楼阁,往往没有情调可言。
大规模的交响乐自然又不同,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
然而交响乐,因为编起来太复杂,作曲者必须经过艰苦的训练,以后往往就沉溺于训练之中,不能自拔。所以交响乐常有这个毛病: 格律的成份过多。为什么隔一阵子就要来这么一套?——乐队突然紧张起来,埋头呀交,进入决战最后阶段,一鼓作气,再鼓三鼓,立志要把全场听众扫数肃清铲除消灭。而观众只是默默抵抗着,都是上等人,有高级的音乐修养,在无数的音乐会里坐过的;根据以往的经验,他们知道这音乐是会完的。
我是中国人,喜欢喧哗吵闹,中国的锣鼓是不问情由,劈头劈脑打下来的,再吵些我也能够忍受,但是交响乐的攻势是慢慢来的,需要不少的时间把大喇叭小喇叭钢琴凡哑林一一安排布置,四下里埋伏起来,此起彼应,这样有计画的阴谋我害怕。
我第一次和音乐接触,是八九岁时候,母亲和姑姑刚回中国来,姑姑每天练习钢琴,伸出很小的手,手腕上紧匝着绒线衫的窄袖子,大红绒线里绞着细银丝。琴上的玻璃瓶里常常有花开着。琴上弹出来的,另有一个世界,可是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不过是墙上挂着一面大镜子,使这房间看上去更大一点,然而还是同样的斯文雅致的,装着热水汀的一个房间。
有时候我母亲也立在姑姑背后,手按在她肩上,“拉拉拉拉”吊嗓子 。我母亲学唱,纯粹因为肺弱,医生告诉她唱歌于肺有益。无论什么调子,由她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 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 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哥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子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姑姑窃窃议论一个红头发的女人: “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女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 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绢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太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下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地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 但是我还是害怕,每次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混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功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在里面叮叮咚咚弹琴,纷纷的琴声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而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声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搭搭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阑杆,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的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 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瓷器,连房间家具都用瓷器来做,白地描金,非常细巧的椅子。我最喜欢的古典音乐家不是浪漫派的贝多汶或箫班,却是较早的巴黑。巴黑的曲子并没有宫样的纤巧,没有庙堂气也没有英雄气,那里面的世界是笨重的,却又得心应手:小木屋里,墙上的挂钟滴搭摇摆;从木碗里喝羊奶; 女人牵着裙子请安; 绿草原上有思想着的牛羊与没有思想的白云彩; 沉甸甸的喜悦大声敲动像金色的结婚的钟。如同勃郎宁的诗里所说的:
上帝在他的天庭里,
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惴惴慑伏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另一只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
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
你走高的路罢,
我走低的路……
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
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①,长长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没脑。那显着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 “蓝天”,“你”:——
因为我想她,想那
本埠新闻里的姑娘
想那粉红纸张的
本埠新闻里的
年青美丽的黑头发女人。
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的琮琤。 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了,挂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 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极单纯的沉湎,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青人唱《描金凤》,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松似的。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性刺激。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唱的是:“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忒楞楞急雨样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扩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抄了来的。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偌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淡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哗!”锐叫,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 哗……哗! 哗!”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哗!哗!”渐渐远了。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沿,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圆满也有它的可爱可亲。
(选自《流言》)
张爱玲《谈音乐》赏析
张爱玲这个名字,青年读者或许是陌生的。这也难怪,建国以后出版的文学史,对这位女作家只字不提,致使许多青年人根本不知道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曾有过这样一位杰出的女作家。与此相反,海外文学界对这位四十年代的上海最著名的作家却给予了极高的评价,甚至还形成了一批酷爱读张爱玲作品的“张迷。”近两年,随着国内的改革开放形势和文学界的“拨乱反正”,张爱玲的作品重新与读者见面,并受到广泛的欢迎。但大部分读者也只是阅读了她的小说,对她的散文却不甚了然。事实上,张爱玲不仅是位卓越的小说家,也是一位一流的散文大家。
《谈音乐》选自张爱玲的散文集《流言》,这是一篇极有特色的散文佳作,具有鲜明的个性色彩和独特的艺术感觉。我们尽可以不同意张爱玲对音乐的看法,但不能不为她精湛的描写和那不同凡响的艺术感觉而叹为观止。“我不大喜欢音乐。” 由一个不大喜欢音乐的人来谈音乐本身就是一件奇事。且让我们来看看她为什么不喜欢音乐。张爱玲将音乐和颜色与气味相比较,说明自己为什么喜欢颜色和气味,不喜欢音乐。“颜色与气味常常使我快乐,而一切的音乐都是悲哀的。” 为了证实这个感觉,张爱玲先是津津乐道地描述起日常生活中各种颜色与气味所给予她的种种乐趣。接着作为对照,又分门别类地描写了各种音乐给予她的感觉。虽然是谈论音乐,但张爱玲摒弃了通常用来形容音乐的那些陈词滥调,而代之以新颖生动的比喻。凡哑林(小提琴)的声音被她比喻成“水一般地流着,将人生紧紧把握贴恋着的一切东西都流了去了。”胡琴的声音在她听来“虽然也苍凉,到临了总像是北方人的‘话又说回来了’,远兜远转,依然回到人间。”而对交响乐的形容又可谓别出心裁,“那是浩浩荡荡五四运动一般地冲了来,把每一个人的声音都变了它的声音,前后左右呼啸嘁嚓的都是自己的声音,人一开口就震惊于自己的声音的深宏远大;又像是在初睡醒的时候听见人向你说话,不大知道是自己说的还是人家说的,感到模糊的恐怖。”音乐是一门抽象的艺术,用语言来形容音乐往往会词不达意,不能准确地表达出音乐的形象。但张爱玲却棋高一着,她展开了丰富的想象力,成功地运用了“通感”的艺术手段,将音乐这一抽象的听觉印象转化为现实生活中具体的、可感的、人们熟悉的生活场景,从而生动形象且又贴切地表达了自己对音乐的感觉。
张爱玲不大喜欢音乐,并不等于她不熟悉音乐,她和音乐的关系可谓“渊源流长”。在《谈音乐》中,她回忆起八九岁时接触音乐的情景和自己学钢琴的历史。事实上,张爱玲并不是不喜欢所有的音乐,有些音乐她还是比较喜欢的,如巴赫 (十八世纪德国作曲家)的作品、苏格兰的民歌、上海的申曲(即今日的沪剧)等。为什么喜欢这些而不喜欢另外一些音乐,张爱玲都作了极为形象生动的描绘。而这些精湛的描写之所以能够成立,首先是因为张爱玲熟悉各类音乐,她有资格谈论音乐的长短与优劣之处,其次,是由于她具备了机敏细腻的艺术感觉,善于将抽象的时间性的音乐转化为具体形象的空间之物,加之诙谐调侃的口吻,生动新奇的比喻,令人过目之后经久难忘。
张爱玲的《谈音乐》,写得从容不迫,细致有加。女性所特有的细腻和絮语在张爱玲的笔下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在她的作品里,几乎找不到仓促和草率的痕迹,一切都是那么有条不紊、面面俱到,连一个细节也不轻易放过,而是极尽描写之能事。由于张爱玲擅长将陈旧的事物化为新鲜的经验传达给读者,因而,她的“唠唠叨叨”不仅不使人腻烦,反而给人带来无穷的乐趣与盎然的兴致。
(施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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