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过街角,看见三阳春的冲天招牌,闻见炒菜的香味,听见锅勺敲打的声音,我松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下课从学校急急赶到这里,身上已经汗涔涔地,总算达到目的地——目的可不是三阳春,而是紧邻它的一家书店。
我乘着慢步给脑子一个思索的机会:“昨天读到什么地方了?那女孩不知最后嫁给谁?那本书放在哪里?左角第三排不错。……”走到三阳春的门口,便可以看见书店里仍像往日样地挤满了顾客,我可以安心了。但是我又担忧那本书会不会卖光了?因为一连几天都看见有人买,昨天好像只剩下一两本了。
我跨进书店门,暗喜没人注意,我踮起脚尖,使矮小的身体挨蹭过别的顾客和书柜的夹缝,从大人的腋下钻过去,哟,把短发弄乱了,没关系,我到底挤到里边来了。在一片花绿封面的排列队里,我的眼睛过于急忙地寻找,反而看不到那本书的所在,从头来,再数一遍,啊!它在这里,原来不是在昨天那位置了。
我庆幸它居然没有被卖出去,仍四平八稳地躺在书架上,专候我的光临。我多么高兴,又多么渴望地伸手去拿,但和我的手同时抵达的,还有一只巨掌,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
“你到底买不买?”
声音不算小,惊动了其他顾客,全部回过头来,面向着我。我像一个被捉到的小偷,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我抬起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他威风凛凛地俯视着我。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
“看看都不行吗?”其实我的声音是多么软弱无力!
在众目睽睽之下,我几乎是狼狈地跨出了店门,脚跟后面紧跟着是老板的冷笑:“不是一回了!”不是一回了?那口气对我还算是宽容的,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但我是偷窃了什么吗?我不过是一个无力购买而又渴望读到那本书的穷学生!
曾经有一天,我偶然走过书店的窗前,窗里刚好摆了几本慕名很久而无缘一读的名著,欲望推动着我,不由得走进书店,想打听一下它的价钱。也许是我太矮小了,不引人注意,竟没有人过来招呼,我就随便翻开一本摆在长桌上的书,慢慢读下去,读了一会儿仍没有人理会,而书中的故事已使我全神贯注,舍不得放下了。直到好大工夫,才过来一位店员,我赶忙合起书来递给他看,像煞有介事地问他价钱,我明知道,任何便宜价钱对于我都是枉然的,我决没有多余的钱去买。
但是自此以后,我得了一条不费一文读书的门径,下课后急忙赶到这条“文化街”,这里书店林立,使我有更多的机会。
一页,两页,我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下去,我很快乐、也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有时一本书我要分别到几家书店去读完,比如当我觉得当时的环境已不适宜我再在这家书店站下去的话,我便要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然后再走入另一家。
我希望到顾客正多着的书店,就是因为那样可以把矮小的我挤进去,而不致被人注意。偶然进来看看闲书的人虽然很多,但是像我这样常常光顾而从不买一本的,实在没有。因此我要把自己隐藏起来,真是像个小偷似的。有时我贴在一个大人的身边,仿佛我是与他同来的小妹妹或者女儿。
最令人开心的还是下雨天,感谢雨水的灌溉,越是倾盆大雨我越高兴,因为那时我便有充足的理由在书店呆下去。好像躲雨人偶然避雨到人家的屋檐下,你总不好意思赶走吧?我有时还要装着皱起眉头不时望着街心,好像说:“这雨,害得我回不去了。”其实,我的心里是怎样高兴地喊着:“再大些!再大些!”
但我也不是个读书能够废寝忘食的人,当三阳春正上座,飘来一阵阵炒菜香时,我也饿得饥肠辘辘,那时我也不免要做个白日梦:如果袋中有钱够多么好!到三阳春吃碗热热的排骨大面,回来这里已经有人给摆上一张弹簧沙发,坐上去舒舒服服地接着看。我的腿真够酸了,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持另一条,有时忘形地撅着屁股依赖在书柜旁,以求暂时的休息。明明知道回家还有一段路程好走,可是求知的欲望这么迫切,使我舍不得放弃任何可捉住的窃读机会。
为了解决肚子的饥饿,我又想出一个好办法,临来时买上两个铜板(两个铜板或许有)的花生米放在制服口袋里。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要注意的是花生皮必须留在口袋里,回到家把口袋翻过来,细碎的花生皮便像雪花样地飞落下来。
但在这次屈辱之后,我的小心灵确受了创伤,我的因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再次地犯发,而且产生了对人类的仇恨。有一次刚好读到一首真像为我写照的小诗时,更增加了我的悲愤,那小诗是一个外国女诗人的手笔,我曾抄录下来,贴在床前,伤心地一遍遍读着,小诗说:
我看见一个眼睛充满热烈希望的小孩,
在书摊上翻开一本书来,
读时好似想一口气念完。
开书摊的人看见这样,
我看见他很快地向小孩招呼:
“你从来没有买过书,
所以请你不要在这里看书。”
小孩慢慢地踱着叹口气,
他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
他就不会看这老东西的书了。
穷人有好多苦痛,
富的永远没有尝过。
我不久又看见一个小孩,
他脸上老是有菜色,
那天最少是没有吃过东西——
他对着酒店的冻肉用眼睛去享受。
我想着这个小孩情形必定更苦,
这么饿着,想着,这样一个便士也没有。
对着烹得精美的好肉空望,
他免不了希望他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
我不再去书店,许多次我经过文化街都狠心咬牙地走过去。但一次,两次,我下意识地走向那熟悉的街,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地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
我再施惯技,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当我翻开第一页时,心中不禁轻轻呼道:“啊!终于和你相见!”这是一本畅销的书,那么厚厚的一册,拿在手里,看在眼里,都够分量!受了前次的教训,我更小心地不敢贪懒,多串几家书店更妥当些,免得再遭遇到前次的难堪。
每次从书店出来,我都像喝醉了酒似的,脑子被书中的人物所扰,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明天早些来,可以全部看完了”,我告诉自己。想到明天仍可以占有书店的一角时,被快乐激动得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
可是明天走过几家书店却看不见那本书时,像在手中正看得起劲的书被人抢去一样,我暗暗焦急,并且诅咒地想:皆因没有钱,我不能占有读书的全部快乐,世上有钱的人这样多,他们把书买光了。
我惨淡无神地提着书包,抱着绝望的心情走进最末一家书店,昨天在这里看书时,已经剩了最后的一册,可不是,看见书架上那本书的位置换了另外的书,心整个沉下了。
正在这时,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多么怕受人招待!)。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看见。但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
“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
啊,我接过书害羞的不知应当如何对他表示我的感激,他却若无其事地走开了。被冲动的情感,使我的眼光久久不能集中在书本的黑字上。
当书店里的日光灯忽地亮了起来,我才觉出站在这里读了两个钟点了。我合上最后一页——咽了一口唾沫,好像所有的智慧都被我吞食下去了。然后抬头找寻那耳朵上架着铅笔的人,好交还他这本书。在远远的柜台旁,他向我轻轻地点点头,表示他已经知道我看完了,我默默地把书放回书架上。
我低着头走出去,黑色多皱的布裙被风吹开来,像一把支不开的破伞,可是我混身都松快了。摸摸口袋里是一包忘记吃的花生米,我拿一粒花生送进嘴里,忽然想起有一次国文先生鼓励我们用功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1952年8月10日
〔注〕便士:英国的辅币,100个便士等于一英镑。
林海音《窃读记》赏析
如果把林海音的这种行为叫做“窃读”,那么,差不多所有的读书人都有类似的经历。因为,只有极少的富家子弟才可能见书就买,而见书就买者却又未必认真阅读。反而是像作者这样的“窃读者”才会全神贯注、专心致志地读书,更重要的是只有这样的读书人才能用自己的眼光在书海之中去挑选,去比较,去鉴别。每一个学者差不多都是从泡书店开始,然后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有选择地买书。上海人把这称之为“淘书”,“淘”到一本期待已久的好书,真是其乐无穷。林海音是闻名遐迩的名作家,她的丈夫夏凡(承楹)又是台湾的大出版机构“纯文学出版社”的负责人,家里必定藏书丰富,但她难忘的却是少年时代的“窃读”,这是什么道理?因为真正的读书是从这里起步的,每每想到这里,会萌动温暖和爱意。
一个心中常有爱意萌动的人,是幸福的,也是充实的。
林海音的文章行云流水,看起来好像无规律可寻,其实还是很有章法的:
为什么未到书店,先提“三阳春”饭馆?而且让“三阳春”炒菜的香味三次出现在书中?她正是用腹中的饥饿来衬托精神上的饥渴感。在书店里“窃读”,如“过屠门而大嚼”,十分畅意,腹中的饥饿却只能用两个铜板的花生来补救,穷孩子的两种饥饿,全部跃然纸上了。
林海音先告诉读者,遇到“一只巨掌,五个手指大大地分开来,压住了那本书的整个:‘你到底买不买?’”于是“她”狼狈地跨出了店门。
再告诉读者:“终于有一天,求知的欲望迫使我再度地停下来,我仍愿一试,因为一本新书的出版广告,我从报上知道好多天了。”于是“又把自己藏在书店的一角”。
最后,出人意料的是:“一本书触着我的胳膊,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在这波澜起伏之中,爱意涌现出来了,“人间自有真情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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