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陵草原远处,白天与黑夜的空气浸透了忍冬和新干草的清香。在这里散步好,静静躺着也好;雨好,日头也好;是刮风好还是风和日丽的天气更好,我们还是让一个12月的审判日来决定吧。一天,雨下起来,无风,所有的运动都在黑黢黢的天空错综交叉地进行;天空混沌却使大地尽头显得格外美丽,比天空更显明亮;那是因为草地的绿色与丁香在生亮,因为假升麻花的黄色在添彩,因为正在成熟的玉米在随风轻轻地摇曳。然而,到了第二天,太阳早早地热起来。潮湿的干草蒸气缭绕,散发着香甜。一团团气向南飘去,丝丝缕缕地落尽一个山谷,叶繁枝茂的紫杉暖融融如果实墙壁,黏稠的芳香从墨角兰和百里香释放出来,又被来来往往的蝴蝶扇向四方;在这鲜花和翅膀的金黄与艳紫的热烈映衬下,湿汲汲的云彩正在拥拥挤挤地飘行,穿过蓝蓝的天空,沿着起伏的山头,呈现着融化的冰雪特有的灰白颜色。云团的巨大阴影久久地笼罩在干草上方,在更加暗淡的丘谷里风把中午前不停滴水的灌木丛吹得沙沙作响。夜过去的另一个早晨,蔚蓝的天空铺着高悬的白净的薄云,几阵强劲的晨风吹过,高空仿佛涟漪粼粼,云波起伏。千军万马似乎一下子停止了激战。战斗结束了,而战斗留下的所有残痕一览无余,历历在目;但是将士们放下了武器,和平在天空是广阔的,雪白的,唯有大地色彩斑斓——瞧瞧风铃草的湛蓝,蕨丛和活跃的荆豆间杂的玫瑰的浓紫,沙地上的欧石椟和毛地黄粉色一片,薄荷花酷似古色古香的丁香,白花锈线菊简直如同泡沫;水边有柳兰的桃红色,飞蓬的淡黄色,丘陵草原有龙胆的浅紫色和岩蔷薇的嫩黄色;在那些小而密的伊甸园里是无边无际的青枝绿叶,这里的荨麻和白芷和悬钩子和接骨术创造出了那些深深的小路两边斜坡上的每一个夏天。上千只雨燕上下翻飞,仿佛在群山最高处遇上了猛烈的风,掠过那个面向大海的大军营和军营的三座坟墓和苍老的荆棘,俯冲向耸立在下面玉米地老式院落周围的栗树林。
就在这些时光里,丘陵地带边际更远处升起座座云山,那里某个土地上的空中居住者似乎被引诱被迷惑住了。据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古怪的孩童们被捉拿到地上,人们问他们如何来到这里,他们说有一天他们在一个很远的乡村放羊时,偶然闯进一个洞里,他们在洞里听见了音乐,仿佛天上的铃声,吸引他们顺着洞的通道走啊走啊,一直走到了我们的土地上;他们的眼睛只习惯太阳永远落下与夜间永远不来的一种黄昏光线,这下被八月的光亮晃得眼晕,于是躺着,茫然不知所措,被人捉拿,因为他们一时没找到凡间通向他们那个洞的进口。这番历险一准是一个不管如何安居乐业的地区传出来的小小惊奇,因为这时大地正披上了雪白的玫瑰,要么是八月正值盛期。
最后一辆干草马车在榆树之间摇摇晃晃地艰难行走,收割者和收割机还没有开始干活儿。燕麦和麦子堆成垛摆在土地上。随后,八月的绿草如烟,不在其中棕色地块上走走是很难做到的。漫游的精灵无处不在。玉米的营帐地堆垛看去如同在进行一次露营。团团白云从黄灿灿的玉米地升上来,在蓝蓝的天空行走,把它们的脸设置在某个目标。旅行者的欢乐在一棵棵榛子树上留住,在一个个小白垩石坑的上面羁绊。白色的光束和杨树和埃及榕泼啦啦作响,翻出它们叶子的银色背面,沙沙地作着告别。这条没有树篱阻拦的地道的路,在榆树下,穿过玉米地,招呼道:“走正道,紧跟上。”一座座桥一次飞跃或者三次飞跃地跨过河流,桥拱多么像奔跑的猎狗拱起的身子啊!迅速散开的静谧的日落为行人脚下铺上了一条又一条道路的欢乐;黎明的巨大的空厅给人一种神一般的力量。
然而,要这两种水火不容的欲望之间制造什么如同休战的事情是很难的,因为一种欲望要在大地上走啊走啊,不停地走下去,而另一种欲望却愿意永远安居,在一处落脚,如同在坟墓里,不与变迁发生任何关系。假如一个人收到了死亡通知,为难的是决定徒步或扬帆走到尽头,一路不见人影,或者只是同陌路擦肩而过;还是坐着——孤独地坐着——想或者不想弄出尽可能小的变化。这两种欲望会经常痛苦地换来换去。即使在这些收获的日子,难以阻挡的引诱仍然徒步不停地走在田野的一隅,走在某座山上,远远地眺望着这个世界,这些白云。麦子红得如同赤红的沙子,而麦子上方高耸着榆树,隐身的预言神灵在恳求静默,恳求一方宁静,如同它们自己那样。远处那些较小的丘陵地带上,苍白的燕麦田在幽暗的树林边沿流动;它们也提议把忘却深深地饮下,一劳永逸。然后,又一次,田野出现了——一块块田地——大量拥拥挤挤的燕麦,在白色的月亮下显得井然有序,排列在离海不远的平整的苏塞克斯土地上那些成排的榆树之间。脚下轻盈的万物与头上淡淡的月亮两相映对,幽黑的树木无以数计,仿佛那月儿悬浮在天地之间;禾束一捆捆摆置有序;它们被保护起来,但通过门道依然可见,一副不可侵犯的样子——由于它们永远满足不了身躯,却完全可以让灵魂得到满意。随后是由热而升的淡雾,这让我们想到秋天或者不是秋天,全看我们各自的性情了。整个夜间,大齿杨一直在颤动,猫头鹰在咕咕叫唱,头顶着清朗的满月,脚踩着银色的湿漉漉的露水。你爬上陡直的白垩石坡,穿过女贞和山茱萸矮林;身置散乱的杜松树间——在这种浓霾里如同黑暗中,它们把自己分成班组,一眼看去酷似向上攀爬的人、动物、怪物;在阔紫杉遮蔽下的死寂的土地上行走,由此又突然走在了乡球花发亮的小枝以及枝头的樱桃色浆果之下;走在一丛丛草皮上;随后穿过成簇的山毛榉,冷清而幽暗,如同一所教堂,静默无声;然后来到高处平坦而荒凉的玉米地,走上燧石群,走上黏土地。这里,那么多形似军旗的千里光①在同样高的茎秆上诞生出来,挺挺的,一动不动,近在咫尺看得好生清澈,但稍往远处便形成了一团绿雾,再往远处这花状表面竟只剩了影影绰绰,剩下一抹闪亮了。在灰蒙蒙的湿雾下,成团成团的绿色与金色显得格外宁静,宁静得完美,尽管风在山毛榉的树梢上沙沙响动,这宁静仍有一种不朽的美,一点没有想到它们应该有什么变化,此时此刻只是幸福地陷入一种莫名的自信与安逸。但是太阳在东南获得力量。它把夜雾变成了一件飘动的衣裳,不是冷灰色或暖灰色,而是飘渺的金色。在影影绰绰的树木间,风儿发出了大海一样的呜咽;晨雾波动着,飘来飘去,飘得七零八落,成了日光的一部分,成了蓝色天幕的一部分,成了云与树与丘陵的颜色的一部分。随着湿雾散去,幽灵一样的月儿隐去,只见丘陵地带尽头是一峰纹丝不动的白云。在薄雾映罩的日头的目光注视下,金灿灿的光亮与温暖开始在矮灌木外层那些稠密的叶子上舒舒服服地滞留下来。附近的山毛榉在鲜爽凉快的叶子间发出了新的声音,因为每一片叶子都忙着什么事情——凉爽,尽管空气本身是温暖的。斑鸠咕咕地叫唤。白白的云峰变成了丘原上一个硕大的半月状,几分裸露,在树木遮挡下又有几分鞍形;再往远处,再往下方,从南边淡烟中那片海洋般辽阔的树木间闪出一座尖塔。正是一座尖塔此时此刻无疑使上千人感动,上千人在思想,记起了人与事业,但是让我心动的却只是一个念头: 仅仅一百年前,一个孩子埋在了下面,小孩的母亲忍痛题写了一个牌子,告诉所有路过的人,她的儿子曾是“一个可亲可爱的孩子”。
山上的夜晚别有一番景象。榛树枝儿把低悬的满月破成了一团碎亮点。丘陵地带高高地隆向了明亮的夜空——它们一定是在自己的宁静中向上隆起的,一边还慢慢地吸着长气。月儿吊在半天空,正好悬在丘陵地带那条长长弯线的中央;丘陵上方,一条梯形白云平展开来,云脚下闪烁着一汪宽阔的塘水,丘谷的其他地方则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唯有几盏零散的灯历历在目,近处一块草地沐浴着月光,一眼望去像是一个湖。但是山上每片湿汲汲的叶子晶莹明亮,使悬在上面的星星黯然失色;许多叶子和叶刃上都挂着水滴,又大又亮宛如躲在幽深处的萤火虫。更大一点却不更亮的是丘谷窗户映出的三四束光亮。风息了,但是一英里长的树林从它们的叶子上下着雨,弄出了风声,每滴参差掉下的水珠从最近的枝杈坠落,清晰可闻,一种令人神往的声音,仿佛它们在一遍遍泄露阵雨的吻。空气自身沉甸甸的,如同蜂蜜酒多加了紫杉和红松和百里香的芬芳。
(辛梅 译)
注释:
① 千里光: 一种植物。
【赏析】
《夏天——苏塞克斯》是一篇写在冬季的散文,但它却是描写夏天景色的,美丽的自然景物与人类丰富的情感交融在一起,读起来令人感动。
托马斯出生于伦敦,在牛津接受了高等教育。他对城市文明进行了批判,他觉得城里人生活在一个由水泥钢筋凝固成的监狱中,丧失了一切的自然气息和生命活力。连自然的造物在城市中也失去了它的本性,失去了泥土的深厚的根基,只是在那儿半死不活的成长着,完全失去了自然的生存状态。水被囚禁在一座座钢铁的房屋里,失去了流动的姿态,失去了本应属于它的欢快。至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就更不用提了,完全变成了无知无觉的存在。他曾这样写城里人的生活:“每天的结束如同人的正常死亡,如同一盆闷烧而熄灭的火。”城里人生活在荒漠中,心里充满了现代人的矛盾与焦虑,惶恐不安,无法找到心灵的宁静与超越。
与此同时,他自己不断地在田野间散步中,写下了优美的篇章,赞美了乡村生活的美好。这种生活才是符合人的自然本性的生活方式,才是健康的生活方式,值得去追求。他也曾这样写道:“他(农夫)来来往往,不停地耕耘,耕到山坡上时,可见连绵的山丘与森林。行至林边时,可见野兔猝不及防,仓皇逃身。来到长着金盏草的树篱前时,莺啼鸟鸣,欢声不绝。”在托马斯的心目中,这算得上真正有意义有价值的生活。因为,看着农夫耕地,“是看着一个与太阳和风雨同盟的人,从古老的祭坛上取来香精,让大地变得美丽富饶,硕果累累并直至永远”。在这里,农夫作为个人与天地自然互相共存,他也因此更具有了神的特点,在某种意义上,他更接近于神而他的生活才更完满,也更容易获得心灵的宁静,精神的超越。
因此,自然并不仅仅是纯粹的自然,因为与人的生存 、与人的精神追求联系在一起,它才具有了更加深刻的意义。它是我们生命的源泉、人类神圣的教堂、心灵的家园。托马斯一生都在追求这种自然的生存,他行走于乡间小道,探寻着自己心灵的神圣与安慰,探寻着人类的心灵家园。
在自然景物的书写中,随处可见人类心灵的影子。通过自然这个中介,人与宇宙,人与无限,获得一种直接的联系。在明亮的天空,绿色草地的尽头,摇曳着人类精神追求的花朵,闪现人的影子。“迅速散开的静谧的日落为行人脚下铺上了一条又一条的道路的欢乐;黎明的巨大的空厅给人一种神一般的力量。”人的心灵感受与自然景物如此和谐的融合在一起,物中渗透了作者的情感情绪,主客间交相辉映,体现出托马斯独特的风格。他的写景更多地具有文学色彩。这是与他的教育背景紧紧相连的,也能够更成功地表达他的主题。
托马斯走在他一生钟爱的英格兰的土地上,走在宁静多彩的大自然中,用自己的心灵去感受大自然那一份沉静的美,抒写心中对那片土地的发自肺腑的热爱。帕乌斯托夫斯基曾经说过:“没有比讲述河水的气味或田野的寂静更困难的事了,而且必须讲得使听者分明闻到这种气味和感受到这种寂静。”而托马斯的讲述却异常成功,五彩斑斓的大自然在他的笔下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所有的景物不仅有了形状、色彩、气味、动作,甚至具有了灵魂,它们似乎是大家庭中形态各异的一分子,具有了吸引人的独特魅力。“麦子红得如同赤红的沙子,而麦子上方高耸着榆树,隐身的预言神灵在恳求静默,恳求一方宁静,如同它们自己那样。远处那些较小的丘陵地带上,苍白的燕麦田在幽暗的树林边沿流动;它们也提议把忘却深深地饮下,一劳永逸。”这哪儿是麦子啊,它分明是人的形象,有灵魂、会思考的人。它的身上具有作者的影子。
阅读托马斯的作品,需要我们心灵的投入。而他对大自然的钟爱实际来自于他对人类的爱,洋溢着对人类和人类赖以生活与劳动的大地亲人般的关怀。在一战中,他主动请求上法国前线战场,两个月后阵亡,葬于异国他乡。曾经有人问他为什么而战时,托马斯弯腰捧起了一把土,说道:“就是为这个。” 对于托马斯而言,英格兰不是一个概念,甚至也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片具有特殊意义的土地,一个被诗人称为身心之家的地方。或者说,托马斯投笔从戎,正是为了他所钟爱、歌颂并视为精神之依托的那片土地。在他不长的生命历程中,他选择了在乡间行走,为了更亲近大自然,曾经多次搬家。在不断地行走中,他发现了英格兰乡村的精华和大自然转瞬即逝的美。他觉得这些就是英格兰的珍宝,也是他一直在寻找的精神家园。他成长于都市,却一直在寻找乡土的根。他一生虽颠沛流离,历尽艰辛,却始终没有放弃对大地的热爱。他来自于大地,最终又回归大地,在大地的怀抱中安憩。而我们徜徉在他笔下展示的宁静的自然中,久久感受着他对大地深沉的爱!
(刘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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