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炎热的下午,坐在街角的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乞丐已趴在她的西瓜上睡着了。阳光似乎在空气中嗡嗡作响,衰老的猎狗弗拉希靠街上阴凉的一边,顺着它所熟悉的道路,跨着碎步向市场的方向跑去。整个市场阳光耀眼,到处都是凉篷、小摊和色彩艳丽的遮阳伞。女贩们坐在水果筐旁,鸽子拍打着翅膀,钟声在响个不停,马鞭声噼啪作响。佛罗伦萨的各色杂种狗在市场里跑来跑去,这儿嗅嗅,那儿扒扒。整个市场就像蜂房一样热闹,又像火炉一样灼人。弗拉希到处寻找阴凉的地方。它跑到它的朋友卡特琳娜身边,躺卧在她那大筐子的阴影里。一个装着红黄两色鲜花的褐色水罐在边上投下了一道影子,它的头顶上是一座右手伸向前方的雕像,雕像的影子投下来,加深了这一片阴影,使它成了紫色。弗拉希躺在阴影里,观望着小狗们嬉戏玩耍。它们叫着、咬着,伸懒腰打滚,尽情地享受着青春的欢乐;它们互相追逐,跑来跑去,兜着圈子,就像它曾经追逐胡同里的那条西班尼尔狗一样。有那么一阵,弗拉希的思绪又回到了雷丁。它想起了帕先生的西班尼尔狗,想起了它的第一个恋人,想起了它青春的狂热和天真。是呵,它有过自己春风得意的日子,它并不妒嫉它们。它已经充分地享受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快乐,现在已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女贩伸手到它身背后搔了搔。弗拉希过去经常偷吃她的葡萄,或干些别的坏事,为此它没少挨她的巴掌。可现在弗拉希老了,她也已不年轻,弗拉希替她看西瓜,她就替它搔耳朵;现在她在织毛衣,弗拉希则在打瞌睡。剖开的大西瓜露出粉红色的瓜瓤,引得苍蝇嗡嗡地围着西瓜直打转儿。
阳光透过百合花的叶缝,透过那些五颜六色的阳伞惬意地照射下来。大理石雕像减弱了阳光的热度,使它变得像香槟酒一样凉爽、清新。弗拉希躺在那儿,任凭阳光穿过它那稀疏的毛发,直晒在它裸露的皮肤上。市场里的人们一直在叽叽喳喳地讨价还价。买东西的女人不断地走过它的身边,又不时地停下来,用手指摸摸那些蔬菜和水果。集市上永远响着嘈杂的声音,弗拉希很喜欢听这种声音。过了一阵,它在百合花的阴影下面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沉入了睡梦中。没多长时间,它的脚突然一阵痉挛——是否它梦到了自己正在西班牙追逐野兔: 它正顺着被晒得灼热的山坡往上疾跑,身旁一群皮肤黝黑的人正叫着:“兔子!兔子!”同时,野兔则正从灌木丛中窜逃出来?可再过了一会儿,睡梦中的弗拉希又快又轻地吠叫起来,接连叫了许多声——或许是它听见了老主人正在雷丁催促着它这条灵犬前去追猎吧?又过了一阵,它的尾巴局促不安地摇晃起来——莫非是它梦见了老特福德小姐站在萝卜地中愤愤地挥动着雨伞,而自己则正溜回到她的身边,听着她呵斥:“坏狗!坏狗!”而后,它打起呼噜来,陷入了幸福的晚年才会有的那种深沉的酣睡之中。突然,它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抽搐起来,使得它猛然惊醒过来。它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险恶之境中——莫非又落入了怀特教堂的那群恶棍之手?莫非刀子又架到了它的喉咙上?
不管它做了什么梦,总之它恐怖地从梦中惊醒了,撒腿便跑,仿佛它正从死里逃生,要去寻找一个藏身之所。女贩们见此状况,全都哈哈大笑,向它扔着烂葡萄,呼唤它回去。但它丝毫不理睬她们。它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大车的轮子几乎压着它,使得站着的赶车人连声咒骂,举起鞭子向它抽来。它飞跑过一群光着半截身子的孩子身边,那些孩子一边向它投掷鹅卵石,一边高叫:“它疯了!它疯了!”母亲们赶紧跑到门口,把他们拉了回去。弗拉希真的疯了吗?是太阳晒昏了它的头,抑或是它又听到了维纳斯的猎号,还是某个美国的促战精灵、某个隐匿在桌腿中的精灵终于又俘获了它?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它笔直地往前疾跑着,从一条街跑到另一条街,一直跑到自己家的大门。它径直跑上楼梯,又径直地冲进起居室。
布朗宁夫人正躺在沙发上看书,它冲进去时,吓了她一跳。她抬头看了一眼。哦,原来并非什么精灵,只不过是弗拉希。她微笑起来,当它跳上沙发,把自己的脸凑到她的脸旁时,昔日她题写的诗歌突然映现在她的脑海中:
……
我躺着,双颊未干,
突然,枕边伸过来一个茸茸的脑袋,
就像猎神紧挨着我的脸。
一双澄澈金黄的大眼令我惊叹,
一只下垂的耳朵搭上了我的脸,
欲将那泪珠儿擦干。
我始而一惊,像一个阿卡迪人,
面对着暮色中树丛里的猎神,不禁愕然。
可是,当这毛茸茸的头
擦去了我脸颊上的泪痕,
我明白了: 那是弗拉希在我面前。
对猎神的真心感谢,
胜过了悲哀和感叹。
猎神呵,您通过普通的动物,
把我引向了爱的圣殿。
这还是她多年前在温坡尔大街时写下的诗,那时她很不快乐。许多年过去了,她现在很幸福,但是她已经开始衰老,弗拉希也一样。她俯身瞧瞧弗拉希,真怪,她那宽大的嘴,大大的眼睛,浓密的鬈发,使她的脸仍然与弗拉希古怪地相像。他们各不相同,却似乎又出自同一个模型。他们或许已互为补充,唤醒了对方身体里沉睡的东西。但她是一个人,而它却是一条狗。布朗宁夫人继续看她的书,过了一会,她又看看弗拉希,可是弗拉希却没有抬头看她,它身上发生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变化。“弗拉希”,她叫道,但弗拉希一声不吭。它曾经是生命之物,可现在生机已离它而去了。奇怪的是,起居室里的那张桌子却仍然静悄悄地站在那儿。
(孔小炯、黄梅 译)
【赏析】
“弗拉希”是英国女诗人布朗宁夫人的爱犬。布朗宁夫人早年在伦敦温坡尔街的生活很不快乐,好在有这只爱犬与她朝夕相处,日夜不倦地守在她的病榻边,给她以无限的慰藉。它仿佛爱的化身,走进女诗人的诗歌和情书中。时光荏苒,它精灵般再一次出现在女作家伍尔夫的《爱犬弗拉希》——一部专为它而写的传记中。于是,它注定是一只与爱情、与文学结缘的可爱之犬。
在《爱犬弗拉希》中,伍尔夫通过小狗弗拉希的视角,为我们描绘出布朗宁夫妇二人浪漫的情感世界。正如布朗宁夫人在诗中歌吟的那样:“猎神啊,您通过普通的动物,把我引向了爱的圣殿。”
如果说,爱情是不老的神话,那么,爱的化身却会有老死的一天。弗拉希也不可避免地走到了这样的时刻。与作者《飞蛾之死》中飞蛾生的激情与死的优雅有所不同,爱犬弗拉希的死更多展示的是生的温暖与死的安详,它们代表了不同阶段的生命,犹如少年夭折与无疾终老的判然之别。
时间选在了一个炎热的下午,生命的热力已然褪去,人和动物昏昏欲睡,这样半梦半醒的状态最适宜我们的主人公在阴凉的地方铺陈回忆;地点选在了一个嘈杂的集市,生命的声色光影流转不休,众生相伴,热闹不已,犹如印象派的绘画,为我们的主人公搭建起回忆的幕布。于是,回忆变得无比幸福且从容,它装在一个垂暮之年的躯壳中,却充满了激情与欢愉。那遥远的逝去的时光中,有爱情的狂热、青春的飞扬,也有追猎与打斗。在梦境的切换中,灵魂抖擞地醒来,驱使它发疯似的奔跑,直至回归它栖息的居所。于是,在布朗宁夫人的身旁,灵魂唤醒灵魂的地方,爱重新完整如一,灵魂终于可以安宁地睡去,不用醒来。
生命的灵在人世走一遭,寄居在不同的躯壳内,可以是人,可能是一只狗,也可钻进桌腿中,所以才有天地万物之间的相濡以沫,生命不再孤单,回忆不会空白,死亡不再可怖。
有情生命无外乎生、死、爱,而这也是伍尔夫痴迷的主题,尽管她把这一丰富的内涵投射到一只狗的内心中,然而只要是生命之物,同样会在每一个普通的日子中,让“心灵接纳成千上万个印象——琐屑的、奇异的、倏忽即逝的或者用锋利的钢刀深深铭刻在心头的印象”。而这些充满色彩、声音、味道的印象就构成了我们的生命和记忆的点点滴滴,并足以支撑我们坦然以赴死亡之约。
伍尔夫继承了英国散文幽默含蓄、娓娓而谈的特点,并加以印象派风格的点染与想象奇特的描写,终以其渊博的学识、机敏的思维、高贵的格调以及女性的细腻蕴藉,把散文写得如行云流水,舒卷自如,清新活泼,自成一家。
(祝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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