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犬灯》原文
韩光禄大千之仆[1],夜宿厦间[2],见楼上有灯,如明星。未几,荧荧 飘落,及地化为犬。睨之,转舍后去。急起,潜尾之[3],入园中,化为女子。 心知其狐,还卧故所。俄,女子自后来,仆阳寐以观其变[4]。女俯而撼之。仆伪作醒状,问其为谁。女不答。仆曰:“楼上灯光,非子也耶?”女曰:“既知之,何问焉?”遂共宿止。昼别宵会,以为常。 主人知之,使二人夹仆卧;二人既醒,则身卧床下,亦不知堕自何时。
主人益怒,谓仆曰:“来时,当捉之来;不然,则有鞭楚!”仆不敢言,诺 而退。因念:捉之难;不捉,惧罪。展转无策。忽忆女子一小红衫,密着其 体,未肯暂脱,必其要害,执此可以胁之[5]。夜分[6],女至,问:“主人 嘱汝捉我乎?”曰:“良有之[7]。但我两人情好,何肯此为?”及寝,阴掬 其衫[8]。女急啼,力脱而去。从此遂绝。
后仆自他方归,遥见女子坐道周[9];至前,则举袖障面。仆下骑,呼曰:“何作此态?”女乃起,握手曰:“我谓子已忘旧好矣。既恋恋有故人意[10], 情尚可原。前事出于主命,亦不汝怪也。但缘分已尽,今设小酌,请人为别。” 时秋初,高粱正茂。女携与俱入,则中有巨第。系马而入,厅堂中酒肴已列。 甫坐[11],群婢行炙[12]。日将暮,仆有事,欲覆主命,遂别。既出,则依 然田陇耳。
[1]韩光禄大千:韩茂椿,字大千,淄川人。父源,明代任通政使司右通 政使。茂椿岁贡生,以恩荫授光禄寺署丞,补太仆寺主簿。传见《淄川县志》 五《恩荫》。
[2]厦,房廊。按,作者家乡一带,无前墙的房屋称厦屋,又叫敞屋或敞 棚,多供储放柴草杂物及安置碾磨之用。
[3]潜尾之:偷偷跟随其后。
[4]阳寐:假装入睡。阳,通“佯”。
[5]胁:要胁,胁迫。
[6]夜分:夜间,半夜。
[7]良有之:确有此事。
[8]掬:这里是双手剥取的意思。
[9]道周:路旁。
[10]恋恋有故人意:有旧交相爱不忘的情意。借用范睢语。见本卷《阿 霞》篇“绨袍之义”注。
[11]甫坐:刚刚坐定。
[12]行炙:谓斟酒布菜。
聊斋志异《犬灯》翻译
光禄寺署丞韩大千的仆人,一夜,在前厅睡觉,见楼上有盏灯,像明亮的星星。不一会儿,那灯像萤火一样,轻飘飘地落到地上,变成了一只狗。仆人斜眼一看,见狗转到屋后去了。他急忙起来,尾随在它后面。到了后园,那狗又变成了一个女子。仆人心中知道它是个狐精,仍旧回来躺下。忽然女子从后面走过来,仆人假装睡着了,看她要干什么。女子俯在仆人身上摇晃他,仆人装做刚醒来的样子,问她是谁。女子不回答。仆人说:“楼上的灯光,莫非就是你吗?”女子说:“既然知道,何必问呢?”于是两人一起睡了。从此女子白天走晚上来,习以为常。
主人知道这件事后,就叫两个仆人一边一个把这个仆人夹在当中睡觉。但当二人醒来时,却都睡在床下,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掉下来的。主人越发生气,对这个仆人说:“她再来时,你就把她捉来;不然,你当心挨鞭子!”仆人没敢言语,答应着退下,心中捉摸:捉她很难,不捉吧,少不了挨打。想来想去束手无策。忽然想起,女子睡觉时,贴身穿着一件小红衫,从来没脱下过,一定是她的要害,拿到这件东西就可以要挟她。
到了夜里,女子来了,问仆人:“主人叫你捉我了吗?”仆人说:“是有这回事。但咱俩感情这么好,我怎能这样办?”睡下后,仆人偷偷抓她的小红衫,女子急叫一声,使劲挣脱跑了。从此没有再来。
后来,仆人从外地回来的路上,远远看见女子坐在路边。他走到近前,女子就用袖子挡住面孔。仆人下马喊道:“何必这样作态?”女子便站起来,握住他的手说:“我以为你已经忘了咱们的旧情呢!既然你还恋着没忘,还可原谅你。以前的事是因为主人吩咐,我也不怪你了。但你我的缘分已尽,今天我准备了点小菜,请到我家小饮,算是告别吧。”这时正是初秋,高粱长得正茂盛。女子上前拉着仆人走进高粱地,一进去,见里面有座宽敞的大宅子。仆人把马拴好,见厅堂里已经摆好了酒肴。刚坐下,一群丫鬟就忙着给斟酒。太阳快下山时,仆人因有事,要回去禀报主人,便起身告辞。出来一看,仍是一片高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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