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邑人》原文
邑有乡人,素无赖[1]。一日,晨起,有二人摄之去。至市头,见屠人以半猪悬架上,二人便极力推挤之,遂觉身与肉合,二人亦径去。少间,屠人卖肉,操刀断割,遂觉一刀一痛,彻于骨髓。后有邻翁来市肉,苦争低昂[2], 添脂搭肉,片片碎割,其苦更惨。肉尽,乃寻途归[3];归时,日已向辰[4]。 家人谓其晏起[5],乃细述所遭。呼邻问之,则市肉方归,言其片数、斤数, 毫发不爽。崇朝之间[6],已受凌迟一度[7],不亦奇哉!
[1]无赖:奸猾。无操守。
[2]苦争低昂:力争秤高、秤低。
[3]寻途:沿着旧路。寻,循,缘。
[4]向辰:接近辰时。辰时相当于早上七点至九点。
[5]晏起:起床晚。晏,晚。
[6]崇朝(zhāo 昭):终朝。从天亮到早饭之间。崇,终尽。
[7]凌迟:即剐刑。封建酷刑之一,对犯者碎割其肉至死。一度:一次。
聊斋志异《邑人》翻译
淄川县有一个乡人,一向无赖、霸道。有一天早晨起来,突然有两个人将他带走了。走到集市上,看见一个屠夫将半扇猪肉挂到肉架上,两个人便一个劲地朝肉架那边推挤他。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身子和架上的猪肉合到了一起,那两个人径自走了。过了一会儿,屠夫开始卖肉,拿刀砍割肉时,乡人就觉得砍一刀便疼一疼,痛彻骨髓。后来,邻居一个老头来买肉,他和屠夫讨价还价,又添肥搭瘦,片片碎割,那种疼痛更加难忍。
屠夫卖完肉后,乡人才寻着路回去,到家时已是八九点钟了。家里人说他起得太晚,他就详细地讲了刚才的遭遇。叫来邻居老头询问,老头买肉才回来,说起买肉的片数和斤数一点都不错。一早晨之间,便受到了一次凌迟酷刑,不也是很奇怪吗?
聊斋志异《邑人》赏析
流氓无赖为害乡里,无恶不作,人们恨而无法,便有死后阴司报应之说。本篇更设想新奇,匪夷所思,让流氓无赖活着身受凌迟碎剐苦刑,以惩戒其人,以发泄众愤。正如但明伦评语所说:“碎割之惨,令于生前受之,自口述之,鬼神或予以自新之路耶?抑借其言以警世耶?”
邻翁如此争斤少两,让无赖细受刀剐,难道身受其害而托冥冥报之乎?
广东临江山崖峻岩,常有元宝嵌石上。崖下波涌,舟不可泊。或荡桨近摘之,则牢不可动;若其人数应得此,则一摘即落,回首已复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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