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金陵乙》原文
金陵卖酒人某乙,每酿成,投水而置毒焉[1];即善饮者,不过数盏,便 醉如泥。以此得“中山”之名[2],富致巨金。早起,见一狐醉卧槽边;缚其 四肢,方将觅刃,狐已醒,哀曰:“勿见害,诸如所求。”遂释之,辗转已 化为人[3]。时巷中孙氏,其长妇患狐为祟,因问之。答云:“是即我也。”乙窥妇娣尤美[4],求狐携往。狐难之。乙固求之。狐邀乙去,入一洞中,取 褐衣授之,曰:“此先兄所遗,着之当可去。”既服而归,家人皆不之见; 袭衣裳而出[5],始见之。大喜,与狐同诣孙氏家。
见墙上贴巨符,画蜿蜒如龙[6],狐惧曰:“和尚大恶[7],我不往矣!” 遂去。乙逡巡近之,则真龙盘壁上,昂首欲飞。大惧亦出。盖孙觅一异域僧, 为之厌胜[8],授符先归,僧犹未至也。
次日,僧来,设坛作法[9]。邻人共观之,乙亦杂处其中。忽变色急奔, 状如被捉:至门外,踣地化为狐[10],四体犹着人衣。将杀之。妻子叩请。 僧命牵去,日给饮食,数月寻毙。
聊斋志异《金陵乙》翻译
金陵某乙,卖酒为生,每次酿好酒后,都往酒缸里掺水,而且加进一些麻药。即使是很能喝酒的人,喝不上几杯,便烂醉如泥。由此,他的酒得到古时“中山”美酒的好名声,他也以此致富,家资万金。
有一天,某乙早晨起来,看见一只喝醉了的狐狸睡在酒槽边。他用绳子把狐狸的四肢捆起来,刚要去找刀,狐狸醒了,哀求说:“不要杀害我,你有什么要求,我都可以满足你。”某乙就给它解开绳子。狐狸在地上打了个滚,马上就变成了个人。
当时,同一条街上姓孙家的大儿媳妇,被狐狸缠上了,某乙就问狐狸精这件事。狐狸精回答说:“那就是我。”某乙见过大媳妇的弟妹,认为长得比大儿媳更美,便要求狐狸精携带他一同前往,狐狸精很为难。某乙固执地要求,狐狸精只得请某乙跟它一起走。来到一个洞里,狐狸取出一件褐色的衣服给某乙,说:“这是我去世的哥哥留下来的,穿上它就可以去了。”某乙随即穿上褐衣回家,家里人都看不见他。换上平常穿的衣服出来,家里人才看见他。某乙非常高兴,和狐狸一起来到姓孙的家中。见孙家墙上贴着一张巨大的神符,画面上画着蜿蜒曲折的一条龙。狐狸一见害怕地说:“和尚太厉害,我不进去了。”说完匆匆逃走了。某乙试探着走到近前一看,却是一条真龙盘踞在墙壁上,高昂着头跃跃欲飞。某乙大惊失色,也吓得赶紧跑了出来。原来孙家找来一位外地的和尚,为他们家作法驱妖。和尚先给了孙家一张画符带回,贴在墙上,和尚本人还没有到。
第二天,和尚来到,设下神坛,作起法来。邻居们都来观看,某乙也夹杂在里面。忽然他脸色突变,急忙奔跑,那样子就好像被人追赶捉拿。跑到门外,扑倒在地,立刻变成一只狐狸,四肢还穿着人的衣服。和尚要杀死它,某乙的妻子急忙叩头哀求。和尚叫某乙的妻子牵了回去。妻子每日给些吃的喝的,过了几个月,还是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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