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 众恶之章
子曰:“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人都有长处,有不足,如果众口一词地称誉一个人,或者诋毁一个人,都是违背常理、不足以信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作认真观察,才可以下判断。
“众口铄金”的事还是很多的。有些自然形成,一个人最初树立了好形象,被人说好,渐渐地大家都跟着说了。有些却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为了抬举某人,刻意加以树立。“积毁销骨”的事也一样。
知人,应如孔子所言,不仅听,更要观察。做人,还是要反求诸身,自树形象,尽量避免落到积毁销骨的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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