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党第十 共十六章
10.1 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
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
【译】孔子在家乡,恭顺谦逊,好像不会说话。他在宗庙和朝廷,讲话雄辩,但很谨慎。
在朝廷中,他与同级说话,直率畅快;与上级说话,温和恭顺;国君在的时候,敬畏不安,态度严肃。
【注】《朱注》:恂恂,信实之貌。似不能言者,谦卑逊顺,不以贤知先人也。乡党,父兄宗族之所在。侃侃,刚直也。訚訚,和悦而诤也。……踧踖,恭敬不宁之貌。与与,戚仪中适之貌。……此一节,记孔子为君傧相之容。
《正义》:夫子仕鲁为小司空、小司寇,是下大夫。
《康注》:以视人之骄于乡里而讷于朝廷,何相反也。此记孔子在乡党、宗庙、朝廷言貌之不同。
【记】这篇都是记述孔子的公私生活、饮食起居,就是没记性生活。希腊古代有各种性交图样,中国也有彭祖御女术,但儒家不传这些,看来是一大缺点。因为如果儒学能传讲这个方面,由于实用理性的制约,既可免去荒诞不经,又可排除后世的理学禁欲。之所以不传,是因为关于性技术等方面没有礼制的规定。本篇所记均孔子行为举止、态度容貌对礼的践履。其中字句涉及多种仪文制度,历代考据甚多,今日已无意义,均不讨论。
本章则记录孔子在不同人们中间的言语、态度。看来似可笑,为什么对不同等级的人讲话姿态都不同呢?这是因为它们均由各种巫术仪式演变而来,均ritual、taboo之类的理性化遗迹。其实虽今日对老板讲话和对同僚讲话,毕竟仍不大一样。只是在古代由巫术演化为规范化的礼制而孔子忠实履行之而已。今日官僚之谄上慢下,与康注同。叹之。
10.2 君召使摈,色勃如也,足躩如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后,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
【译】国君命他迎接外宾,面色马上变得庄重,起步快速。向站着的人们作揖行礼,或左或右,他的衣服前后飘动,都很整齐。很快地行走,像鸟展开翅膀一样。宾客走后,一定回来报告说:“客人已经不回头了。”
【注】《正义》郑曰:君召使摈者,有宾客使迎之。
【记】这章记载孔子被任命接待外宾时的姿态。最后一句是说,一直等宾客走远不再回头作别时,自己才回来,以示慎重和礼貌。“宾”是古代重要礼制之一。本篇所记孔子忠实履行礼制之细节,即意义在于展示礼制乃日常生活中之神圣仪式也(从芬格莱特说,他举西方之握手礼仪为例,甚有趣)。正因为神圣,所以才如此严肃和严格。但芬氏未指出此礼制之所以如此神圣实来源于原始巫术仪典。
10.3 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
立不中门,行不履阈。
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其言似不足者。
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
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
没阶,趋进,翼如也。
复其位,踧踖如也。
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
享礼,有容色。
私觌,愉愉如也。
【译】孔子走进国君的大厅,弯着腰,好像容不下自己似的。
不站在大厅中间,行走不踩门槛。
走过国君的座位时,面色变得庄重,行步快速,话也好像没有了。
提着衣襟走上台阶,弯着腰,轻声呼吸而不喘气。
出来,走下一个台阶,就放松容貌,一种舒适、愉快的样子。
走完了台阶,快走前进,像鸟展翅。
回到原来的位置,一副敬畏不安的样子。
手拿着玉圭,弯着腰,好像负担不起。上举,像作揖;下举,像交接。面容庄重,战战兢兢。用紧凑的小步行进,像一条直线一样。
献礼时,脸色凝正。
私下相见,则轻松愉快。
【注】《集释》《皇疏》:位,君常所在外之位也。此位可尊,故臣行入,从位之边过,而色勃然,足躩为敬也。
《杨注》:圭,一种玉器,上圆,或者作剑头形,下方,举行典礼的时候,君臣都拿着……足蹜蹜如有循——“蹜”音“缩”。“蹜蹜”,举脚密而狭的样子。
【记】“屏气似不息者”,一般应译为“憋着气好像不呼吸一样”,太过分了,又不是潜水游泳,何必如此?读此章,难怪青年人讨厌孔子。这副卑屈身貌,现代人看来很不雅观。这倒很有点像后世“侍君如侍虎”的描写,孔子时代不应有此。其实这是礼制(来自父系家长制所建立的对氏族首领即部落国君的敬畏礼仪),孔子忠实履行之,学生忠实记录之。
“足蹜蹜如有循”,是否即今天日本妇女还有的那种“紧凑的小步行进”呢?总之是一种表示恭顺、敬畏的礼仪举止。本篇记述孔子严格遵循周人礼制的动作、行为、语言、姿态,如此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并充满如此庄重敬畏的情感态度。之所以如此,仍由于礼出乎巫,即原始巫术礼仪的制度化理性化后之产物,其中保存和积淀了上述特征。礼者,履也,履巫步也。因此任何姿态、语言、动作均有严重的神圣性。如“执圭……如不胜”即对自己职位的敬畏尊重。
10.4 君子不以绀緅饰,红紫不以为亵服。
当暑,袗絺绤,必表而出之。
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
亵裘长,短右袂。
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
狐貉之厚以居。
去丧,无所不佩。
非帷裳,必杀之。
羔裘玄冠不以吊。
吉月,以朝服而朝。
【译】君子不用黑色作衣服领子、袖口的镶边,不用红色、紫色作便服。
夏天,穿单汗衫,一定加件外衣才出门。
黑衣配紫羊皮,白衣配鹿皮,黄衣配狐皮。
在家穿的皮衣长一些,但右袖短一些。
一定有小被子,长度是身长的一倍半。
用狐皮等厚毛作坐垫。
丧礼完毕以后,就没有什么不可以佩戴的了。
除了上朝祭祀的礼服,一定有连缝。
不穿紫羊皮、不戴黑帽去吊丧。
每月初一,一定穿着礼服去朝拜。
【注】《朱注》:吉月,月朔也。苏氏曰:此孔氏遗书,杂记曲礼,非特孔子事也。
【记】这章讲孔子穿衣服的礼制。中国以白吊丧,黑是好颜色。红、紫是君王用的贵重色彩,不能随便使用。“礼”的特点是“分”,分别各种等级秩序,以表示上下左右、尊卑贵贱。于是连色彩也如此划分,自远古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初,巨细无遗地统治了人们的举止行为甚至衣服穿戴,涉及社会生活的各种公私领域,太过于束缚了。似其他文化所少有,它仍源于上古巫术礼仪。所以在衣着方面的“造反”活动也可以算作一种现代思潮。晚明、晚清均有此。
10.5 齐,必有明衣,布。
齐必变食,居必迁坐。
【译】斋戒,一定有浴衣,布做的。
斋戒,一定改变饮食,改变住房。
【注】《杨注》:迁坐,等于说改变卧室。……斋戒之时则居于“外寝”(也叫“正寝”),和妻室不同房。唐朝的法律还规定着举行大祭在斋戒之时官吏不宿于正寝的,每一晚打五十竹板。这或者犹是古代风俗的残余。
【记】斋戒时一定要洗澡,所以有浴衣。之所以必须是布做的,以及吃素、不性交,等等,都是为了节制自己的享受和快乐,以表示忠诚、崇敬和畏惧。此乃古代巫术仪式的残存。儒家的“敬”、“畏”一直保存这种宗教性的禁欲特征,发展为宋明理学的“灭人欲,存天理”的着名理论。
10.6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
肉虽多,不使胜食气。
唯酒无量,不及乱。
沽酒市脯,不食。
不撤姜食,不多食。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食不语,寝不言。
虽疏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
席不正,不坐。
【译】饭食不嫌精,鱼肉不嫌切得细。
饭菜馊了,鱼肉腐烂了,不吃。变了颜色,不吃。发臭,不吃。没煮熟,不吃。季节未到,不吃。杀牲不对路,不吃。没有合式的调料,不吃。
肉虽然多,不超过饭菜。
酒虽然不限量,但不喝醉。
过夜的酒,街上卖的肉,不吃。
不离开吃姜,但不多吃。
参加公家的祭祀,祭肉不留到第二天。自家的祭肉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吃了。
吃饭时不交谈,入睡时不讲话。
虽然是用粗饭蔬汤瓜果祭祀,也一定进行斋戒。
坐席摆得不正确,不坐。
【注】《正义》:过三日,则肉不堪食。王氏鎏《正义》引任启运曰:当食时,心在于食,自不他及,日常如此,故记之。若礼食相会,岂无应对辞让之文?孔曰:斋,严敬貌。三物虽薄,祭之必敬。《曲礼》云:主人跪正席,客跪抚席而辞。可知凡坐时,皆有正席之礼。
《康注》:酒以为人合欢,故不为量。所谓一斗亦醉,一石亦醉,但以醉为节不及乱耳。肺为气主,喉有气管而声出焉。寝食则气窒而不通,言语恐伤之也。古人饮食,每种各出少许,置之豆间之地,以祭先代始为饮食之人,不忘本也。今印度祭犹如此。齐,严敬貌。孔子虽薄物必祭,其祭必敬,圣人之诚也。
【记】上章讲衣,这章讲食。记述孔子的饮食规矩,后儒解第1—2句有恰相反者,说孔子饮食不讲精细,释“厌”为“餍”(饱食),即食不过饱,亦可。因《论语》多次有“饭疏食饮水”,“一箪食,一瓢饮”,“士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的话。全章均记述孔子很讲究饮食起居,这正是儒学重生的具体表现,它们也确乎大体符合现代卫生,有益于健康。“割不正”也有多解,均不大通,这里含糊译出,原文也许指生病的牲口,不可知矣。隔夜酒、市上肉不吃,大概和祭肉过了三天就不吃一样,是因为不清洁,吃了容易生病。老吃姜,可能为了抵御寒气和杀菌?此章最重要的是“唯酒无量,不及乱”一句,这似乎已成为中国传统特征:喝酒的人不少,喝醉的也不少,但很少酗酒闹事,街头醉汉不多,始终强调自我控制,不予放纵而以“微醺”境界为高。所以我称之为“非酒神型”(见《华夏美学》)的文化。
其他的礼制及孔子的行为,似均普通常识,如“食不语,寝不言”,免影响消化及睡眠,但并非绝对,如注所言,请客人吃饭岂有不交谈的?对孔子言行及《论语》全书,尽信书则不如无书矣。公家发给的祭肉,时日比自家的必更久,所以更须尽快处理,等等。“席不正,不坐”、瓜祭必斋戒,则均礼制。
10.7 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乡人傩,朝服而立于阼阶。
【译】与老乡饮酒吃饭时,等老人离开了,自己才离开。老乡们举行巫术仪式时,穿着礼服站在东面的台阶上。
【注】《集释》《皇疏》:乡人饮酒,谓乡饮酒之礼也。礼,五十杖于家,六十杖于乡,故呼老人为杖者也。乡人饮酒者贵龄崇年,故出入以老人者为节也。
《杨注》:傩,古代的一种风俗,迎神以驱逐疫鬼……湖南,如果家中有病人,还有雇请巫师以驱逐疫鬼的迷信,叫作“冲傩”,可能是这种风俗的残余。
【记】再记孔子在乡里时的举止态度。《礼记·乡饮酒礼》也记述了敬老的各种细节,可参读。
“傩”,今日湘、贵僻远地区仍存有此驱鬼迎神、去灾求福的巫术表演仪式,远古巫史文化之流落在小传统中者也。未说孔子相信此巫术,但表示尊重、尊敬乡人的态度,仍是“敬鬼神而远之”的原则。
10.8 问人于他邦,再拜而送之。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
【译】托人问候别国的朋友,两次弯腰行礼而告别。康子赠送药品,鞠躬接受。说:“我不懂药性,还不敢吃。”
【注】《集释》《四书释地》:拜而受之,如今之一揖折腰而已。再拜而送之,则两揖。今拜使者,如拜所问之人,此当时使命之通礼。《四书辨疑》以必告为直,圣人之直,恐不如此。……王滹南曰:当是退而谓人之辞。
【记】再拜,表托也、谢也。或曰,“未敢尝”,不乱吃药也。
10.9 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译】马厩失火。孔子从朝廷回来后说:“伤人了吗?”没有问马。
【注】《集释》《反身录》:伤人乎?不问马,盖仓卒之间,以人为急,偶未遑问马耳,非真贱畜,置马于度外,以为不足恤而不问也。
【记】有注家句读为:“伤人乎?不。问马。”即问伤人后,如没有,再问马。此解聪明。人说此乃佛家影响,未必然,儒家自可由人及物。
10.10 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君赐生,必畜之。
侍食于君,君祭,先饭。
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
君命召,不俟驾行矣。
【译】国君送食品,一定摆正席位先尝一尝。国君送来生肉,一定煮熟了向祖先荐奉。国君送来牲口,一定饲养起来。
侍奉国君吃饭,国君祭祀,先供饭食。
病了,国君来探望,脑袋朝东,把礼服盖在身上,配着上朝的大带。
国君呼唤,不等车马驾好,便先走了。
【注】《朱注》:病卧不能着衣束带,又不可以亵服见君,故加朝服于身,又引大带于上也。
《正义》郑曰:急趋君命,出行而车驾随之。
《集释》《荀子》曰:诸侯召其臣,臣不俟驾,颠倒衣裳而走,礼也。《诗》云:颠之倒之,自公召之。
【记】这章再次记述孔子对待国君的各种“臣礼”。如“不俟驾行矣”是说自己先走,让赶车的人把马驾好赶上来,总之,为迅速行动以表尊敬、畏惧君命,这是所谓“畏大人”的具体表现。“畏”也是一种“礼”。病了不能穿戴,也要把上朝礼服、绅带盖在身上以标明身份。“畏”不能简单理解为“害怕”、“恐惧”,而应理解为对某种巨大任务、事务、义务、“大人”(国君是它们的对象化、人格化的代表)的极度尊敬、敬重,因而“害怕”、“恐惧”自己不能负荷承担,即一己之有限性的展露∙∙∙∙∙∙∙∙∙也。这比清谈“有限性”之类远为具体而实在。
10.11 入太庙,每事问。
【译】孔子走进太庙,每件事情都问。
【注】《集释》:重出。
10.12 朋友死,无所归,曰:“于我殡。”
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译】朋友死了,没有人收殓,便说:“由我来负责丧事。”
朋友送礼物,即使是车马,如果不是祭肉,不行拜礼。
【注】《朱注》:朋友有通财之义,故虽车马之重不拜,祭肉则拜者,敬其祖考,同于己亲也。
《集释》:重朋友之恩。无所归,言无亲昵。
【记】表孔子交友之道:重感情,讲原则。礼物重意义的重轻而非财物之厚薄;祭肉涉及祖先,礼重,故拜。
10.13 寝不尸,居不客。
【译】睡不仰卧,坐不盘腿。
【注】《朱注》:尸,谓偃卧似死人也。
【记】睡觉,侧卧,不挺尸。“居不客”,有多种解说,此译取不必像做客时的坐法,因古代“席地而坐”的正式姿态,常常盘腿打坐,做客可能即这种姿态,当然不够舒适。“居不客”多有作“居不容”者,较难解,未从。
10.14 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
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
有盛馔,必变色而作。
迅雷风烈必变。
【译】看见穿孝服的,虽然平日很亲密,也一定改变容颜。看见戴着正式礼帽的人和盲人,虽然经常遇到,也一定表示礼貌。
遇到穿丧服的,在车上俯身表敬意,同样姿态对待拿着国家文件的人。
丰盛的宴席,一定改变面容以致意。
巨雷大风,一定变色(而起,坐)。
【注】《朱注》:(盛馔)敬主人之礼,非以其馔也。迅,疾也;烈,猛也。必变者,所以敬天之怒。此一节,记孔子容貌之变。
【记】都是“礼”。其中,“有盛馔,必变色而作”,很有意思。今天恐怕仍有遗迹。这也很自然:为表示谢意、礼貌而“变色”也。
10.15 升车,必正立,执绥。
车中,不内顾,不疾言,不亲指。
【译】上车:一定端正站好,拉着扶手。
在车中:不回头内看,不大声讲话,不随意指点。
【注】《康注》:古车无坐,故若此。
【记】似为安全也,亦礼制欤?!当时乘车乃重要事项,故须严肃对待。本篇意义在于说明孔子日常生活中严格遵行一整套礼制,本身具有宗教性道德的教育意义,表现了对生活、人生的严肃、认真及“敬畏”特征。
10.16 色斯举矣,翔而后集。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译】鸟惊飞盘旋一阵后停落下来。[孔子(?)]说:“这山坡上的野鸡真得其时啊,真得其时啊?!”子路去捉它,它多次惊顾,又飞走了。
【注】《正义》王引之《经传释词》:“色斯,犹色然,惊飞貌。”《尔雅》:“共,执也。”《尔雅》:“兽曰衅,人曰挢,鱼曰须,鸟曰狊。”并动走之名。
《正义》:“狊字从目从犬,《说文训》,‘犬视’亦惊顾之意,其字与‘臭’相似,故相伪曰‘臭’,唐石经‘臭’字左旁加口作‘嗅’,则后人所改,《五经文字》此字尚作‘臭’也。”刘氏逢禄《述何篇》:“孟子曰可以任则任,可以处则处,可以速则速,圣之时者也。《乡党篇》孔子言行皆准乎礼,而归之时中,礼以时为大也。”
【记】这章素来难解或无解,杨注曾说:“这段文章很费解,自古以来就没有满意解释,很多人疑它有脱误。”这里勉强译出。但山雉的惊飞,孔子的感叹,仍是一幅上好图画。无解也许就是可供玩味捉摸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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