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宪》是中国古代天文学著作。东汉天文学家张衡撰。原书已佚,因南北朝梁代刘昭在注《续汉书·天文志》时作了引录而传世。也见于唐李淳风《乙巳占》和瞿昙悉达《开元占经》卷一等书。清人严可均编辑《全后汉文》时还从唐代类书中辑得不见于刘昭注等所引的文字。近世吕子方进而提出,今传《灵宪》并非全文,而仅是一部庞大著作的序文。其主要论据是除严可均所辑得的二段外,还在南宋郑樵《通志·天文略》中发现了大量张衡的关于星官的文字,这些文字吕氏认为均属《灵宪》的佚文。这一说法现在还缺乏其他证据。
张衡(78—139),字平子,河南南阳人。东汉天文学家、机械制造家和文学艺术家,于公元111年受汉王朝公车特征,拜郎中。114年迁尚书郎,次年迁太史令,121年迁公车司马令,126年复迁太史令。133年迁侍中。136年拜河间相。139年征拜尚书。就在这年逝世。张衡生平科技创造很多。主要的两项是造浑天仪,开创了我国水运浑象——机械计时器的先河;创候风地动仪,为世界最早的地震仪。《灵宪》是其天文学思想的全面总结。
刘昭注所引《灵宪》全文约1300余字。序文说明,天文学家(文中托称“先王”)要研究天文,必须先将浑仪安装准确,才可开始进行。正文叙述的天文学内容主要有以下7项:1,说明天地宇宙万物的生成过程。认为天地宇宙万物是经历太素之前的溟洋虚无,浑沌不分的太素以及清浊异位形成天地的太元这三个阶段而形成的。这个思想是《道德经》、《淮南子》中宇宙形成说的继承和发展。这种认为宇宙万物有其演化、形成过程的思想是宝贵的。2,指出天是个极近似球的椭球体,直径20003.23万里,南北短减、东西广增各1000里。地是半个椭球体。这些说法都是错误的。但是,认为天地之外有无垠广袤的宇宙,这个思想却是极精辟的。3,日、月的角直径为周天的1/736,即为29′24″,与近代测定值相差不超过3′。4,指出太阳自己发光,月亮则是在太阳光照及的地方才发光。对太阳而言在地的反对面因地的遮蔽而成为太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称为暗虚,当月亮进入暗虚时就发生月食。这些思想都是正确的。5,天上有已命名的星官444个,星2500颗。这些数字大大超出了三国以后定型的中国传统星座体系(283星官,1464星)。而且张衡还指出。他的数字中不包括“海人之占”。又认为天上还有微弱的暗星11520颗。这一数字当然不对,但是指出有暗星的概念确却是正确的。6,指出日、月、五星并不附在天上,而是离天有远近。“近天则迟,远天则速”。这与古希腊的天文学思想极为相似。7,金、木、水、火、土五颗行星分成二类。木、火、土三星是日类,金、水二星是月类。这样分类的理由《灵宪》称是前者“见晨,附于日”,后者“见昏,附于月”。“附于日”与实际有所偶合,“附于月”则是完全错误的。但这个分类正与内、外行星的分类相合。
《灵宪》一文,贯串了阴阳学说及天地、天人对应的思想等。因此也带来了许多牵强附会之处和其它错误。如,以日为阳,应为奇数,故有日中三足乌;月为阴,应为隅数,故月有四足兔。再如,上述行星的分类,显然是阴阳附会的结果。又以为,恒星是由地上山岳所宣之气,精华成于天而成为星的。《灵宪》称:“星也者,体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错跱,各有所属。”这实在是占星术的理论基础。另外,《灵宪》在思想上显然有矛盾之处。如把地看成有半个天球之大,这就无法解释它的有关月食的“暗虚”之说。
尽管有这些缺点,但仍不能减低《灵宪》的天文学成就的光辉。
近世学者大都重视《灵宪》的天文学内容。英国科学家李约瑟在其《中国科学技术史》中给予“暗虚”之说以很高评价,认为正确的月食理论从此建立起来了。国内陈久金曾专文全面介绍《灵宪》中的天文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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