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子》是 一部政论著作,作者傅玄。全书分为内、外、中篇,凡120卷 (篇),一说110卷,数十万言。《 隋书·经籍志》尚著录120卷,至《宋史·艺文志》仅载5卷。著作大部已佚。今本 《傅子》 是从 《太平御览》、《群书治要》、《永乐大典》等书中辑录,有文义完具者12篇,为正心、仁论、义信、通志、举贤、重爵禄、礼乐、贵教、检商贾、校工、戒言、假言。文义未全者12篇,另有附录48条。辑本有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清严可均所辑 《武英殿聚珍版书》 本、清光绪年间《汉魏六朝百三名家集》本(题为《傅鹑觚集》) 等。
傅玄 (217—278), 魏晋之际哲学家,字休奕, 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东南)人。博学善著文,精通音律历官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封鹑觚子。司马炎为晋王,以玄为散骑常侍,后任御史中丞,迁太仆,转司隶校尉。著有《傅子》、《傅玄集》。
本书以“撰论经国九流及三史故事,评断得失,各为区例”(《晋书·傅玄传》)为宗旨。在政治上,认为“天为有形之主,君为有国之主。天以春生,犹君之有仁令也。天以秋杀,犹君之有威令也。”故主张“圣人之治”,在乎“因物制宜”,“德”、“威”并举,广用贤材,以收“富国强兵”之效。又提出治天下首先要懂得“大本”,“大本有三:一曰君臣以立邦国,二曰父子以定家室,三曰夫妇以别内外。”(《礼乐》)还说“经国、立功之道有二: 一曰息欲,二曰明制”( 《校工》),而息欲明制又在于立 “公心”,有 “公道”、立“公制”(《通志》)。在经济上,主张“贵农贱商”,但又明确指出 “其人 (指商贾) 可甚贱,而其业不可废”,因为“商贾者所以伸盈虚而获天地之利,通有无而壹四海之财”(《检商贾》)。又提出分民定业论,其主要精神就是“上思其训,农思其务,工思其用,贾思其常,是以上用足而下不匮” (同上)。分民定业主要作用是能安民,因为“分其业而壹其事,业分则不相乱,事壹则各尽其力”(《安民》),人人能各尽其力而不相乱,则会由富而安。在赋役制度上,提出了一 套新的原则:第 一是至平。赋役要“计民丰约而平均之”,人民即可劳而不怨。第 二是积俭而趣公,即为封建国家的公利而不是为统治者的个人私利而行动。书中以大禹为例,说:“禹凿龙门,辟伊阙,筑九山,涤百川,过门不入。薄饮食,卑宫室,以率先天下。”而天下之所以乐尽其力,不敢辞劳,即是因为禹之用民能作到“俭而有节”,并且是为天下之公利而非为个人私利,第三是有常。赋税要有规定的制度。如“上不兴非常之赋,下不进非常之贡,上下同心,以奉常教。民虽输力致财,而莫怨其上者,所务公而制有常也”。如果“役赋无常,横求相仍,弱穷迫,不堪其命”,即会使民危而国不安。(以上见《平赋役》 及《安民》)在哲学上,提出“天地著信而四时不悖,日月著信而昏明有常”( 《义信》),认为自然界万物都有自己“时至自生,非德之力”的规律(《附录》),人的“德行”不能代替自然规律的作用,这具有唯物主义倾向。在人性上认为,“夫贪荣重利,常人之性也”(《戒言》)。“人之性如水焉,置之圆则圆,置之方则方”(《物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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