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论》是中国古代的政治、哲学著作。东汉桓谭著。《隋书·经籍志》著录17卷。原书散失于唐末或宋代。元陶宗仪有辑本《桓谭新论》1卷。明吴虞康本《弘明集》收有《新论·形神篇》。清代孙冯翼、严可均都有辑本。严辑本较为完备,收录在《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晋六朝文》中。197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以严辑本为底本,校勘出版。
桓谭(约前23—56),字君山,沛国相(今安徽淮北市)人。东汉初年的哲学家、经学家。“好音律,善鼓琴,博学多通,遍习五经”,也通天文,主浑天说。官至议郎、给事中。因反对谶讳神学,“极言谶之非经”,被光武帝斥为“非圣无法”,几遭处斩。后被贬为六安郡丞,死于途中。据《后汉书》本传记载:桓谭“著书言当时行事29篇,号曰《新论》”,“所著赋、诔、书、奏,凡26篇”,另有《琴道》一篇未成,由班固续成之。
《新论》29篇,除《弘明集》所收 《形神篇》较完整外,其余仅存篇名。严可均《全后汉文》将辑文分类排比,系于各篇旧名之下,虽有不少臆测之处,但仍较他本为好。其篇名为:《本造》、《王霸》、《求辅》、《言体》、《见徵》、《谴非》、《启寤》、《祛蔽》、《正经》、《识通》、《离事》、《道赋》、《辨惑》、《述策》、《闵友》、《琴道》。约3万字。
《形神篇》“以烛火喻形神”,对形神关系作了唯物主义的解释,认为精神是依赖于形体,形体对精神起决定性作用。“精神居形体,犹火之然烛矣”,烛体燃烧完毕,灯火无法复燃,人的形体衰老死亡,精神也随之消灭。万物的生灭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主观愿望无法改变。
《新论》反对谶讳神学,认为灾异变怪为“天下所常有,无世而不然”(《谴非》),是一种正常的自然现象。那些根据自然现象编造的“符命”、“遣告”之类,完全是“巧慧小才伎数之人”的妄言。所谓谶出河洛图书,完全是 “后人妄复加增依托,称是孔丘,误之甚也”(《启寤》)。指出:“圣王治国,崇礼让,显仁义,以尊贤爱民为务。是为卜筮维寡,祭祀用稀” ( 《言体》),批驳了谶讳迷信非治国之道。
《新论》认为,治理国家不能 “释近趋远”、“事事效古”,因为 “前圣后圣,未必相袭”( 《正经》),一代政治总要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做到 “政合于时”。如果一味“美先圣制度”,是为“不知大体者也”。
《新论》主张“王霸道杂之”的统治方法,认为王霸异术,“其实一也”(《王霸》)。所谓王者之术,就是“先除人害,而足其衣食,然后教以礼仪,而威以刑诛,使知好恶去就,是故大化四凑,天下安乐”。所谓霸者之术,就是“尊君卑臣,权统内一,政不二门,赏罚必信,法令著明,百官修理,威令必行”。
《新论》主张重用“贤智大材”,认为他们是“国之柱栋而人之羽翼”( 《求辅》),刘邦就是用 “萧何、张良、韩信而得天下”,这是“知大体之效也”(《言体》)。还主张 “一其法度”,反对滥施刑威,并提出对 “不耕而食” 的富商大贾加以限制。
《新论》的无神论思想和进步的政治主张曾在我国历史上产生过积极的影响。王充高度评价本书,说桓谭“作《新论》,论世间事,辩照然否,虚妄之言,伪饰之辞,莫不证定”( 《论衡·超奇》),“世间为文者众矣,是非不分,然否不定,桓君山论之,可谓得定矣”( 《论衡·定坚》)。其后的杨泉、范缜等人的哲学思想都受到《新论》的直接影响。唐代魏征把本书有关政治见解的篇章,收入其《群书治要》。《形神篇》则被梁僧祐作为对立面收入《弘明集》。其它的名句言论也为他书所引用,计有3百余条,可见影响之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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