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奏稿》是康有为戊戌年间的变法奏疏辑录。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手撰奏疏63篇,提出其变法设想和主张。戊戌政变后,奏疏手稿被抄没,多所散佚。清宣统三年(1911),康有为长女康同薇将累年搜集钞存所得奏疏,由麦孟华编辑,在日本横滨铅印出版,是为 《戊戌奏稿》。国内有上海广智书局铅印本,系根据日本横滨铅印本重刊。中国近代史料丛刊《戊戌变法》第三、四册有收录,台湾出版之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亦收入,为影印本。
康有为(1858—1927),广东南海人,光绪进士,近代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思想家 (见 “新学伪经考”)。
《戊戌奏疏》共1册,约9万余字。卷首载徐勤撰《戊戌奏稿序》和麦孟华撰《南海先生戊戌奏稿凡例》。正文按上奏月份排列,收录戊戌年四月至七月间康有为所撰奏疏17篇,另有补录三篇 (系戊戌年以前所撰),附录进呈编书序文5篇,共计25篇。此外,《戊戌奏稿》还开列有奏疏存目13篇,无正文。按 《南海先生戊戌奏稿凡例》所称63篇之数,所收录者仅占三分之一。《戊戌奏稿》所收康有为奏疏虽不完备,但刊行以来,长期被视为信史,成为学术界据以研究戊戌变法运动以及戊戌年间康有为思想和政治主张的重要史料。
70年代,我国台湾省学者黄彰健首次对 《戊戌奏稿》的真实性提出了怀疑。他根据 《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等有关资料,对《戊戌奏稿》进行考订,认为其中绝大部分并非真折,而是康有为在政变后的伪作或补作,并将他自己考证认为真实可信者辑为《康有为戊戌真奏议》 出版。
近年来,国内学者对《戊戌奏稿》的真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1981年,陈凤鸣根据故宫博物院所藏的康有为戊戌年间的奏折内府抄本 《杰士上书汇录》,对 《戊戌奏稿》进行了比较研究。他认为,《戊戌奏稿》所辑的《应诏统筹全局折》、《敬谢天恩并统筹全局折》、《请励工艺奖创新折》、《请禁妇女缠足折》、《谢赏编书银两乞预定开国会期并先选才议政许民上书言事折》等五篇奏折,都不是当时呈递的真折,其中有的可能是当时的草稿,或后来根据当时的提纲、摘记等重写的;有的则是后来适应新的形势伪作的。同时,陈凤鸣还指出,《杰士上书汇录》所收录的康有为戊戌年间的奏折,皆系根据康有为的原呈或副本抄录,是真实可信的第一手资料。
1982年,孔祥吉通过对光绪二十四年 (1898) 的军机处档案和《杰士上书汇录》等材料的综合研究,认为 《戊戌奏稿》“在许多地方有原则性改窜,不能反映维新派在戊戌变法时期的政治主张。”并指出改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第1,是在 《戊戌奏稿》中加进了 “制定宪法,立行立宪”的内容,主要见于《应诏统筹全局折》、《敬谢天恩并统筹全局折》、《请告天祖誓群臣以变法定国是折》和 《进呈突厥削弱记序》等篇。
第2,是将维新派在变法时的政治主张由开制度局改为开国会,主要见于《请定立宪开国会折》、《谢赏编书银两乞预定开国会期并先选才议政许民上书言事折》、《请开制度局议新政折》和《进呈法国革命记序》、《进呈波兰分灭记序》等篇。
第2、是极力掩饰康有为尊崇君权的思想,主要见于《请励工艺奖创新折》等篇。此外,《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折》是康有为为了掩饰自己尊崇君权的思想而补撰的,该折在清宫档案和《杰士上书汇录》中均无记载。
孔祥吉经过考订认为,《戊戌奏稿》所辑录的奏折和进呈书序,除政变前已在《南海先生四上书记》公开发表过的《呈请代奏皇帝第七疏》和《进呈俄大彼得变政记》两篇文字略有改动外,其余各篇均与档案原件有异,有的则是后来补撰的。特别是一些重要奏疏,《戊戌奏稿》都作了原则性改动,有的甚至改的面目全非。故《戊戌奏稿》一书不能真实反映康有为在戊戌变法时期的思想和政治主张。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宋德华又以康有为戊戌年所拟上奏原件(包括草稿和进呈稿)为标准,对《戊戌奏稿》所辑奏疏是否为戊戌年所写进行了考订,并比较原件和非原件的异同。他指出,在《戊戌奏稿》所收录的二十篇奏疏和五篇进呈书序中,属于原件草稿,与进呈稿有文字差异的两篇;本有原件,日后重撰,内容有异或大异的十二篇;本有代拟原件,日后改撰,内容有异或大异的五篇;本无原件,日后另撰,内容与戊戌年变法主张有异或大异的六篇。他据此认为,《戊戌奏稿》绝大多数篇目系戊戌年以后撰写,且内容与戊戌年原件有异或大异,因而全书不宜再作为研究康有为及维新派戊戌年间思想认识的基本文献依据。但是,《戊戌奏稿》中与原件不同的文字,一方面表达了康有为戊戌年的相当一部分真实想法,另一方面又鲜明地反映了戊戌政变后其思想认识所发生的变化,因而仍具有重要价值。
可以看出,近年来对《戊戌奏稿》的研究取得了重大的突破,这对于研究康有为戊戌年间的真实思想和政治主张,重新认识和估价《戊戌奏稿》的历史价值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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