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弼文集校勘注释著作。今人楼宇烈撰。上、下两册。成书于一九八○年。(王弼事迹参见“《周易注》”条)
《王弼集校释》汇集并校释了王弼的《老子道德经注》上、下两篇,八十章;《老子指略》;《周易注》上经、下经;《周易略例》;《论语释疑》等五种。依次每篇,逐章校释。《老子道德经注》是历史上著名的《老子》注之一。王弼在注中着重发挥了玄学贵无论“以无为本”、“崇本以举其末”、“守母以存其子”、“静必为躁君”、“以寡统众”、“因物之性”等思想,对《老子》思想多有发展和改造。由于《老子道德经注》是以注经形式出现的,离开所注经文无法了解注文意义,因此本书将其原文一并录入。楼宇烈在校勘过程中,旁征异文,博举众说,并引用《道藏集注》、《古逸丛书》、《广雅释诂》、《说文解字》、《道藏集义》等古籍的精华为《老子道德经注》作了详细的注释。如在注释第一章中王弼注:“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中的“指事”二字时说:“‘指事’,许慎《说文解字·论六书篇》说:‘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造’,为‘形’,《周易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韩康伯注:‘象况日月星辰,形况山川草木也。’‘指事造形’此处借以指可识可见有形象之具体事物。”在注释过程中,力求前后一致,突出主题。如第七章中为王弼“自生则与物争,不自生则物归也”作注中说:“‘自生’,意为只求自身之生,即所谓‘先其身’、‘存其身’、‘私其身’、‘有为于身’,亦即如五十章王弼所注说之 ‘生生之原’。‘不自生’,意为不求自生之身,即所谓‘后其身’、‘外其身’、‘无私其身’、‘无为于身’,亦即如五十章王弼注所说之 ‘善摄生者,无以生不生’。”
《老子指略》与《老子道德经注》相得益彰,两者思想很接近。楼宇烈在本书中做了简要注释。
《周易略例》以玄学解《周易》,提出了“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夫动不能治动,制天下之动者,贞夫一者也”(《明彖》)以及“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明象》)等著名玄学命题。它与《周易注》相互配合,集中地反映了王弼的《周易学》观点和解《周易》方法论,阐述了王弼注《周易》的指导思想和他“以无为本”理论的基本内容。楼宇烈在注校过程中将《周易注》的所有经文一并录入,力求资料丰富、条理清楚、见解独特。在王弼《周易注》之后,附有晋韩康伯注的上下《系辞》、《说卦》、《序卦》、《杂卦》等,这是对王弼一些言论的继承和发挥。在《周易略例》中全部录入了唐邢璹的全部注释,便于读者理解与参考。如在注释《周易略例·明彖》“夫众不能治众,治众者,至寡者也”时说:“‘众’,就卦象而言,指六爻;泛言之,则指万事万物,百姓庶民。‘至寡’,就卦象而言,指起主导作用那一爻;泛言之,则指万事万物之总根,最高统治者。邢璹注: ‘万物是众,一是寡。众不能理(治)众,理(治)众者,至少以理(治)之也。’”
《论语释疑》是对《论语》疑难问题的注解,借释《论语》以发挥其“以无为本”的思想。楼宇烈的注释博引众家之长,简单明了,突出主题。
本书的最后还引用《世说新语》、《王弼别传》、《魏志》、《晋书》等古籍对王弼的生平、事迹资料等做了附录说明。
由于本书的目的是取王弼的思想资料,因此在校释中仅限王弼的注文部分。对《周易》、《老子》及《论语》的原文,只录原文而不作校释。并根据王弼注文的意思,对《周易》、《老子》、《论语》的原文重新句读、标点,其中与其通行读本有不一致之处。另外,本书仅就王弼玄学的基本观点及其理论特点作了一些简要介绍和分析,并没有对王弼的全部哲学思想作评论。
本书是逐篇逐章进行校释的。在正式内容前楼宇烈著有校释说明和前言。在前言中,楼宇烈从政治上、从统治思想更替的需要上以及从理论思维发展的本身规律上三方面对魏正始年间(240—249年)魏晋玄学“正始玄风”出现的历史原因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分析。前言中归纳了王弼哲学思想的根本观点是“以无为本”、“举本统末”,指出其与《老子》的“有生于无”以及两汉神学目的论的“天人感应”思想在理论体系上的显著不同特点,表明了玄学在理论思维发展上的进步。
本书参校版本很多。主要的是:《老子道德经注》以浙江书局刻明华亭张之象本为底本;《周易注》以清阮元刻十三经注疏本为底本。参校清阮元著《周易校勘记》等;《老子指略》以王维诚辑校本为底本,并根据《雲笈七签》中《老子指归略例》以及《道藏》中《老子微旨例略》等重加校订,改正了王维诚辑校本中的某些错误; 《周易略例》以明汲古阁毛晋本为底本,参校以《四部丛刊影印宋本》、《汉魏丛书》本,《津逮丛书》本等;《论语释疑》以皇侃《论语义疏》及邢昺《论语正义》中辑出,以武英殿皇疏本及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作诠订。一九八○年中华书局出版有 《王弼集校释》。
相关推荐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