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著作。一卷。明清间黄宗羲撰。成书于康熙二年(1663年)。(撰者事迹参见“《南雷文案》”条)
《明夷待访录》共有二十一篇论文,分为政权、教育、农田、兵制、财计、奄官等六大部分。
“明夷”:《周易》卦名,象征火入地中。表示昏主在上,明臣在下,不敢显露明智,智慧之士处在患难地位。“待访”:期待明君来访,共议天下大事,进行社会改革。该书从各个方面批判昏君之专制,提出社会改革理想,阐发民主启蒙思想。
《原君》篇赞扬古圣人之功德,是“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然后批判后世君主的不道德行为。撰者认为“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比之如父,拟之如天,诚不为过也。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雠,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
《原臣》篇认为,当事之臣不明臣事之道:“以谓臣为君而设者也;君分吾以天下而后治之,君授吾以人民而后牧之,视天下人民为人君橐中之私物”,这种认识是昧于“为臣”之议。该书认为:“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认为,君臣与父子不是同一概念,“君臣之名,从天下而有之者也。吾无天下之责,则吾在君为路人。出而仕于君也,不以天下为事,则君之仆妾也;以天下为事,则君之师友也。夫然,谓之臣,其名累变;夫父子固不可变者也。”
《原法》讲三代以上有法,三代以下无法。二帝三王之法是为天才所立,“固未尝为一己而立也。”而“后之人主”则是“一家之法而天下之法也”。该书还总结说:“夫古今之变,至秦而一尽,至元而又一尽,经此二尽之后,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无具,苟非为之远思深览,一一通变,以复井田、封建、学校、卒乘之旧,虽小小更革,生民之戚戚终无已时也。”该书还认为:“即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置相》篇讲述宰相之职的重要作用,揭露后主不设相的借口蔽端。书中说:“有明之阁下,贤者贷其残膏剩馥,不贤者假其喜笑怒骂,道路传之、国史书之、则以为其人之相业矣。故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则罢丞相之过也。阁下之贤者,尽其能事则曰法祖;亦非为祖宗之必足法也,其事位即轻,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以塞宫奴。祖宗之所行未必皆当,宫奴之黠者又复条举其疵行,亦曰法祖,而法祖之论荒矣。使宰相不罢,自得以古圣哲王之行摩切其主,其主亦有所畏而不敢不行也。”
《学校》、《取士》(上、下)等三篇论述学校的沿革、重要作用和用人、科举等问题。书中说:“古之取士也宽,其用士也严;今之取士也严,其用士也宽。古者乡举里选,士之有贤能者,不患于不知。”“宽于取则无枉才,严于用则少幸进。”该书还说:“今也不然。其所以程士者,止有科举之一途,虽使古豪杰之士若屈原、司马迁、相如、董仲舒、杨雄之徒,舍是亦无由而进取之,不谓严乎哉:一日苟得,上之列于侍从,下之置之郡县;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终身’不复取解,授之以官,用之又何其宽也!严于取,则豪杰之老死丘壑者多矣;宽于用,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
《建都》篇讲都城对国之兴亡的重要作用。“亡之道不一,而建都失算,所以(北都)不可救也。”《方镇》篇分析“自唐以方镇亡天下”的原因,认为“因时乘势,方镇可复也。”同时列举复方镇的五大利:“统帅专一,独任其咎,则思虑自周,战守自固,以各为长子孙之计”;“一方之财自供一方”;“一方之兵自供一方”;“各有专地,兵食不出于外,即一方不宁,他方宴如”;“外有强兵,中朝自然顾忌;山有虎豹,藜藿不采。”
《田制》共三篇,首篇讲废井田后的征税量问题。次篇驳斥苏洵不可复井田之理由,认为“凡苏洵之所忧者,皆非为井田者之所急也”。而“胡翰、方孝孺但言其可复,其所以复之法亦不能详。”而该书讲:“故吾于屯田之行,而知井田之必可复也。”即根据当时屯田的社会现象做定量分析后,得到“复井田可行”的结论。末篇论斯民之暴税苦有三:“有积累莫返之害,有所税非所出之害,有田土无等第之害。”具体讲述了自己对纳税提出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兵制》共三篇,首篇论述养兵数量和供给问题,反对无限制地招兵,给人们带来更大的负担。次篇论军中“将”的作用。末篇论述文、武合一问题。书中说:“唐、宋以来,文武分为两途,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惟“有明”截然不相出入;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任节制,与兵士离而不属。是故莅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莅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该书主张:“使文武合为一途,为儒生者知兵书战策非我分外,习知而知其无过高之论,为武夫者知亲上爱民为用武之本,不以粗暴为能,是则皆不可叛之人也。”
在《财计》三篇中,该书通过对历代钱币流通情况和征税形式的分析,得出“后之圣王而欲天下安富,其必废乎金银乎”的结论,主张改赋金银为实物征纳。该书还认为:“治天下者即轻其赋敛矣,而民间之习俗未去,蛊惑不除,奢侈不革,则民仍不可使富也。”
《胥吏》篇提出:“复差役、用士人”的主张。书曰:“古之胥吏者一,今之胥吏者二。古者府史胥徒,所以守簿书,定其会者也;其奔走服役,则以乡户充之。自王安石改差役为顾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为胥吏矣。故欲除奔走服役吏胥之害,则复差役;欲除簿书期会吏胥之害,则用士人。”
《奄宦》二篇讲述:“奄宦”对社会的危害及“奄宦”为何不去的历史原因。书曰:“奄宦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已,然未若‘有明’之为烈也。”“且夫人主之有奄宦,奴婢也;其有廷臣,师友也。所求乎奴婢者使令;所求乎师友者道德。”“奄宦之如毒药猛兽,数千年来,人尽知之矣;乃卒遭其裂肝碎首者,曷故哉?岂无法以制之与?则由于人主之多欲也。”文中多有攻明之语。
《明夷待访录》用新观点论证了君道。剥去了“天子”的神秘外衣,否定了“君权神授”的传统之见。提出了加重宰相职权以限制君权的思想。区别了一家之法与“天下之法”的界限,论证了“法治”和“人治”的问题。提出了以学校为议政机关的思想。提出“工商皆本”的经济主张。该书在历史上有过巨大的进步启蒙作用,对后代的民主思想的发展及推动维新变法运动发生了很显著的影响。在清乾隆年间,该书被列为禁书。
《明夷待访录》于清嘉庆年间有初刻本印行。一九五五年北京古籍出版社据《梨州遗著汇刊》,民国四年(1915年)再版本为底本,校点出版。一九八一年中华书局又以初刻本浙江慈谷二老阁本重校,刊行新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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