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考据学著作。正编一卷、续一卷、又续二卷、三续二卷,凡六卷。清阎若璩撰。完稿付刻于乾隆八年(1743年) (撰者事迹参见“《古文尚书疏证》”条)
阎氏擅长舆地之学,有感于治《四书》者因地理不明,以致误解经义,茫然无获,于是遍稽经史,著成《四书释地》一书。本书正编一卷,专门考释《四书》地名,凡五十七条。续一卷,除释地外,兼顾考辨人名,凡八十条。后阎氏又将涉及地理、人名、文字训诂、典章制度等内容的杂考一百六十二条集于一编,为又续,将其余解释经义所得一百二十六条汇总为三续。
全书内容以释地为主,所录条目就性质而论可归为三类:
其一,补苴前人《四书》注释的缺漏。如“长府”一条,阎氏根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记载及杜预注,又参以郦道元《水经注》的有关章节,推断了长府在曲阜城中的具体位置,发前人所未发。
其二,于前人虽注而未详明处加以引申阐发。如朱熹《四书集注》疏解。《孟子·万章上》“伊尹耕于有莘之野”一句中的“莘”字时,只讲是国名,未能确指其地点。阎氏则依据《元和郡县志》提拱的线索,论定古莘国当在汴洲陈留县东北十五里处。为避免混淆,阎氏又进一步考证,指出此处的莘国与周文王妃大姒所生之莘国是互不相关的两地。
其三,匡正前人注疏中的纰谬。如有学者将《孟子·梁惠王下》里面“齐宣王见孟子于雪宫”一句中的“雪宫”释为孟子投宿的馆舍,阎氏参酌本句上下文义,又举《晏子春秋》、《元和郡县图志》等史料以为旁证,论定雪宫当为齐国离宫之名,厘正了前人考证之失。
本书虽名释地,但并不拘泥于这一范围,从写法上看,旁征博引、探赜索微,纵横于各类专门学问之间。立论也时时推陈出新,超迈前辈,既显示了著者丰赡的学识、精妙的案断,又为历史地理学综合研究的展开注入新鲜气息,不愧为清代朴学的一部力作。
本书另一重要特色是作者将名物、地理考证与典制、义理的阐释融为一体,在注解地名、训诂文字的同时,发掘经典的深层涵义,以期最终达到通经明道、学以致用的现实目的。比如“赢”一条中,阎氏既解说了赢的位置所在,又印证了古礼“三年之丧”的真实性,更在全篇末尾嗟叹古礼衰歇不传的结局的可悲。
当然,此书也并非无瑕之璧,阎氏执论有时过于偏颇,如仅据《孟子·滕文公上》有“今也南蛮��舌之人”一句,便认同了许行为永州人的时人新论,见解虽独到,但经不起深究。
本书传世版本主要有:清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刻本、乾隆八年(1743年)阎氏眷西堂刻本,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南城吴氏重刻本。《皇清经解》收有此书。此外,清樊廷枚撰有《四书释地补》,凡六卷;宋翔风撰有《四书释地辨证》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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