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称《钦定大清会典》。典章制度史著作。一百卷。昆冈、徐桐、刚毅、孙家鼐等任总裁官,奉敕续修。成于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
昆冈,生卒不详。满洲宗室,光绪十二年任工部尚书,迁礼部尚书。后改东阁大学士,修《会典》时为会典馆正总裁,二十九年为文渊阁大学士。
早在清入关前的崇德年间即纂有《崇德会典》,基本是《明会典》的翻版。至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时,敕谕内阁开馆纂修会典,二十九年(1690年)书成,计六十四册,一百六十二卷,同年由内府刊印,书前有敕修之旨及康熙御序。该书由吏部尚书伊桑阿任总裁,监察御史阿世坦任纂修。本书以官统事,纂辑清初至康熙二十六年清代的政治典章制度,按照宗人府、内阁、吏部(下分文选、考功、验封、稽勋等司)、户部(下分十四司职掌、田土、户口、赋役等细目)、盛京户部、礼部(下分仪制、祠祭、主客、精膳等司)、兵部(下分武选、职方、车驾、武库等司)、刑部(下分十四司职掌、律例、罪名、分呈词讼、旗人犯罪、朝审、热审等细目)、盛京刑部、工部(下分营膳、虞衡、都水、屯田等司)、盛京工京、都察院(下分风宪总例、督抚建置等细目)、通政司、大理寺、内务府、武备院以及其他坊、局、寺、监、科、司、卫等门编纂,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明会典》的影响,却比其更为严谨。其主要依据的是康熙年间内外各衙门开造之文册及《品级考》、《赋役全书》、《学政全书》、《中枢政考》、《大清律例》、《六科录疏》、《六部则例》诸书。
雍正十年(1732年),由内府刊印、纂成《雍正会典》,计一百册,二百五十卷,书前有雍正御序。该书将康熙二十六年至雍正五年间的典章制度分载于《康熙会典》各门之下,其中门类稍有增损。
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又纂成《乾隆会典》,由内府刊印,计二十册、一百卷,书前有乾隆御序。该书据《康熙会典》及《雍正会典》重纂,辑入清太祖,太宗,世祖三朝的典章制度。以宗人府为始,下列内阁、六部以及院、寺、监各衙门。其中刑部内有叙官、刑制、律纲、听断、秋朝审、钦恤、督捕七目,而坛庙、职方等均有图表。该书有乾隆年间手抄本二十四册,以及三十六册本两种抄本,还有光绪十九年(1893年)上海图书集成印书局据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刊本重印的一百卷、八册本,以及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上海书局刊印的一百卷、六册本。
康、雍之《会典》,典、例合律,而典为国家经制,不容改易,例则因时制宜,时有损益。乾隆为防止“妄相牵引”,遂将典、例分开,令太子太傅来保、太保张廷玉编修《会典》,并另纂则例,成《乾隆会典例则》,亦于二十九年(1764年)与《会典》同时奏进。书前有乾隆十二年谕旨及法臣奏章,是年内府刊印,为一百册,一百八十卷。全书分宗人府、内阁、吏部文选清吏司、吏部考功清吏司、吏部稽勋司、吏部验封清吏司、户部、礼部仪制清吏司、礼部祠祭清吏司、礼部主客清点司、礼部精缮清吏司、乐部、兵部武选清吏司、兵部职方清吏司、兵部车驾清吏司、兵部武库清吏司、刑部、工部营缮清吏司、工部虞衡清吏司、工部都水清吏司、工部屯田清吏司、盛京、理藩院、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翰林院、詹事府、光禄寺、太仆寺、顺天府、奉天府、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太医院、内务府、八旗都统、前锋统领、护军统领、步军统领、火器营、圆明园护军营等四十四项,堪称博考朝章,详稽核实。另有乾隆年间手抄本,一百八十卷,一百二十六册。
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武英殿刊印托津等奉敕纂修的《嘉庆会典》,继康雍乾三次纂修会典之后,续入嘉庆十七年之前的典章制度,体例悉照《乾隆会典》。计八十卷,三十二册。另有同治十一年湖北崇文书局重刻本。二十三年亦纂成《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续纂乾隆二十三年至嘉庆十七年间各衙门职司例案,体例悉依《乾隆会典则例》。计一百九十二册,九百二十卷,由武英殿录与《会典》同年刊印。另外,嘉庆还于六年(1801年)敕托津等纂《大清会典图》,十八年武英殿刻,二十四册,一百三十二卷。首次将图从《会典》中分离出来,以图表说明清代的典礼、文物、制度。此外尚有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内府刊印的十五册、一百三十二卷本。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宗室昆冈等奉敕纂成《光绪会典》,同年官刊颁行,计一百卷,三十六册,书前有光绪御序。
光绪九年(1883年)即谕各部门堂官督饬司员悉心编辑历年掌故,十二年又奏定所有在会典馆的人员亲赴皇史宬抄录光绪前诸皇实录,以备汇纂,十六年又奏请国史馆及内廷所藏各种材料调出,以资互相考订,前后十余年成书。
此次纂修之《光绪会典》,悉遵《嘉庆会典》体例,各门各目按年排比,光绪二十二年以前,嘉庆十八年以后的典章制度一并纂入。仍按宗人府、内阁、办理军机处、稽查钦奉上谕事件处、中书科、吏部、户部、盛京户部等六部、院、司、翰、詹、寺、府、监、卫、营的顺序排列,光绪朝增加的两个机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和神机营也增入,前者置于内务府之后,后者放在火器营之前,而且垂帘听政、亲政礼制亦纂入《会典》。该书对清朝各机关职掌分述详备,是为中国古代人行政法典之最。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刊有一百卷、十册本,宣统元年(1909年)又据该馆该本予以重刊,宣统三年(1911年)该馆又据元年版重印。一九六三年,台湾启文出版社据光绪二十五年刻印本影印,一九六八年,台湾商务印书馆,据光绪二十五年刊本影印,为二册,集于该馆之国学基本丛书中。现在通行的是万有文库据光绪时抄写本的影印本。
昆冈纂修《会典》的同时,又续纂嘉庆二十三年至光绪二十三年历代的重要文物制度,以图说明之,修《钦定大清会典图》,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书成奏进,内府刊行。计七十四册,二百七十卷,卷首一卷。该图说内分礼、乐、冠服、舆卫、武备、天文和舆地七门。另有光绪三十四年上海商务印书馆石印本,七十四册;宣统三年(1911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刊印本,七十四册;一九六三年,台湾启文出版社根据光绪二十五年内府刊本影印本,为四册。
昆冈等亦奉敕纂成《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与典、图同年奏进刊行,按《嘉庆会典事例》体式,续纂嘉庆十八年至光绪二十二年间各种制度事例。计三百八十四册,一千二百二十卷。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刊印的一百五十册本;宣统元年,该馆又予重刊;一九六三年台湾启文出版社据光绪二十五年刻本影印本,为十九册。
一九七六年十月台湾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光绪二十五年刻本,将典、图、例一起影印出版,但三者仍各有保持独立的体系。总计二十四册,其中《会典》一册,《图说》四册,《事例》十九册。是目前最便于阅览利用的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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