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笔记。三十八卷。明何良俊撰。初刻于隆庆三年(1569年)。
何良俊,字元朗,号柘湖。生于嘉靖元年(1525年),卒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松江华亭人。嘉靖中以岁贡生入国学,特授南京翰林院孔目。弃官还乡后,因倭寇侵扰,又迁居苏州。其家藏书四万卷,自幼好学,二十年不下楼,涉猎殆遍。博学多闻,有名于世。著述除本书外,尚有《何氏语林》三十卷、《何翰林集》二十八卷。
何良俊家有四友斋,他日处于斋中,将其见闻,随时记录,日积月累,遂成书三十卷,是研究明初至嘉靖时社会与文化状况的重要资料,对南京松江等地情况所记尤详。
全书分十七类,有经、史、杂记、子、释道、文、诗、书、画、求志、崇训、尊生、娱志、正俗、考文、词曲、续史等,每类用札记或杂记形式进行叙述。其中史占十三卷,为最大的一类。史类内容很丰,有人物、制度、事件、习俗等。如史三,记述有东厂、西厂;史八记有庚申(嘉靖三十九年)南京兵变等等。又书中反映官场的腐败,民间疾苦的材料不少。如卷十三记载,正德以前百姓十一在官,十九在田,四民各有定业,四五十年以来,赋税徭役日重,民不堪命,遂投入乡官家为奴者,十倍于前。而变成“百姓十九在官,十一在家”,百姓身无完衣,腹无饱食”,缙绅之家,差役沓至,征租索钱之吏,日夕在门。”正俗、杂记诸卷也揭露了一些不良的风气,“正德间,诸公营产谋利。”有的官员积至十余万,为子孙数百年之业。有些官员皆言利之徒,欣欣乐道的是庄田岁收利若干,放贷几百两,岁可生息若干等等。还有,“近日士大夫家居,皆与府县讨夫皂”。每人要皂隶二名、轿夫四名、直伞一名,每人总七名。另官员家养戏子成风。《杂记》中记山东青州李中麓家戏子几二三十人,女妓二人,女僮歌者数人。西北士大夫饮酒皆用伎乐。类似的记载很多。
此书搜采既广,对研究明代江南历史、文化、风俗者,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不足之处,有某些传闻,不免有失实之处。
该书初刻于隆庆三年(1569年),仅三十卷,后又续撰八卷,合并为三十八卷,重刻于万历七年(1579年);一九五九年,根据万历刻足本重印。此书收入“元明史料笔记丛刊”。该书七卷摘抄本被收入《纪录汇编》、《丛书集成初编》、《景印元明善本丛书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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