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类笔记。五集七十四卷。宋洪迈撰。
洪迈,字景卢,别号野处。生于宣和五年(1123年),卒于嘉泰二年(1202年)。鄱阳(今属江西)人。绍兴进士,历任起居郎、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等官职,监修国史,最后官至端明殿学士。他博学多闻,以学识渊博著称,对经、史、百家、医、卜、星、算无不深究,将其所得随笔记之,历时长达四十余年而成此书,原计划每集各分十六卷,但书未成他就去世了,所以《五笔》仅存十卷。此外,他还撰有《夷坚志》、《唐人万首绝句》、《盘山集》等。
该书属笔记性质,共分五集,各集没有中心内容。内容分随笔十六卷共三百三十条,续笔十六卷二百四十九条,三笔十六卷二百四十九条,四笔十六卷二百五十九条,五笔十卷一百三十五条。其内容涉及经史典故、诸子百家之言及诗文语词等,包括了有关历史、文学、哲学、艺术等各方面的札记和读书笔记,特别是有关宋代典章制度的记载最为详细,其大多条目属考据辨证性质,其史料价值尤其重要。
书中所考典章制度,多为史传不详的材料,如随笔卷十二“元丰官制”、三笔卷五“枢密名称更易”、四笔卷二“文潞公奏除改官制”、五笔卷七:“执政辞转官”、“唐观察使”、“节度使称太尉”等官制沿革变化的条目,可与《文昌杂录》、《愧郯录》等书相参校。随笔卷九“高科得人”,续笔卷十三“科举思数”等条述宋代进士甲科授官之制。三笔卷十“词学科目”、“唐夜试进士”,四笔卷十二“小学不讲”,卷十三“科举之弊不可革”等条,反映了科学制度的一些情况。三笔卷二“汉宣帝不用儒”,“刘项成败”“占术致祸”、五笔卷一“昏主弃功臣”等条,叙述了一些历史典故。三笔卷四“九朝国史”、四笔卷八“历代史本末”、卷十一“册府元龟”等条,叙述了史书编纂原委。书中对一些笔记叙事之误加以考辨,如随笔卷一“浅妄书”驳《开元天宝遗事》,卷三“张嘉贞”驳《明皇杂录》都详核人物的年月、事迹,校正讹误。又如随笔卷四“野史不可信”指出《东轩笔录》和《梦溪笔谈》叙述的失实。对经学作者也很有研究,如三笔卷一“晁景迂经说”讲述晁以道所著有关六经之书:易规、书传、诗序论、中庸、洪范传、三传说,多与世儒有差异。四笔卷二“诸家经学兴废”考证了诸家经学兴废原委。书中大量篇幅是有关词章的考据,如随笔卷一“敕勒歌”纠正了鲁直关于此诗之词及作者之误,续笔卷五“杜诗用字”指出了杜甫诗用字的特点,卷八“诗词改字”考证了一些古诗原文及字词的修改情况,三笔卷六“东坡诗用老字”指出苏东坡用人姓名,多以“老”字成句的特点,其他如随笔卷一“乐天新居诗”、“青龙寺诗”、三笔卷三“李杜往来诗”,卷四“老杜寒山诗”、五笔卷二“元微之诗”,卷九“唐人草堂诗句”等,还有如随笔卷二“隔是”,卷四“宁馨阿堵”,卷七“羌庆同音”,三笔卷十四“规为公”等条之释语词,对研究古代文学史都有很大参考价值。三笔卷三“兔葵燕麦”,四笔卷十“过所”等条释名物,这些都显示作者考证的详明。
该书属考证类笔记,对宋以前历史、政治、经济、词章、典故等考据精详,对宋代典章制度的记述尤详,对有关历史人物、事件亦有所评议,对研究宋代及宋以前的社会历史的各个方面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其中许多内容可补史之缺,纠史之误。如记五代时朱梁轻赋役,为《资治通鉴》和《新五代史》所不载(见三笔)。以宋自翰林学士入相者非向敏中一人,驳沈括《梦溪笔谈》之误,又引国史梁景传证明陈正敏《遁斋间览》所记八十二岁及第之说为不实。
作者在四笔自序中称,写随笔前后用十八年时间,续笔用十三年,三笔用五年,而四笔只用了不足一年,草率促成,不免有牴牾。如说刘昭注《后汉书》五十八卷,补志当在其中,而不知《后汉书》本来无“志”,宜补其缺。
通行的有清同治年间《洪氏晦木斋丛书》、《四部丛刊续编》本,一九三五年至一九三七年上海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一九七八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校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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