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考释吴方言词汇著作。十二卷。清胡文英撰。书前有钱人麟序,钱序作于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该书当于此之前完成。(撰者事迹无考)
《吴下方言考》的主旨在于考释吴语,注明吴音,以求通晓当时的语言和古代的训诂。该书共收录清代流行于常州、无锡、苏州一带的方言词语一千条左右。所收词语均按各自所属的平水韵韵部编排,复音词则按最后一个音节所属的韵部归类,字音相近的词语以声相从,排列在一起,然后以平上去入四声为序,分作十二卷,卷一至卷六收录平声韵字,卷七至卷八前半部分收录上声韵字,卷八后半部分至卷十前半部分收录去声韵字,卷十后半部分至卷十二收录入声韵字。其韵词条太少者,则附在相近的韵下,如卷一中的冬韵附于东韵之下,阳韵附于江韵之下。该书中每一词条,一般先列词目,再援引书证说明该词语在典籍中的出处,最后加案语以阐释词义并说明该词语在吴方言中的用法。例如:
花黄,《木兰歌》:对镜贴花黄。徐悱《咏照镜》:轻手约花黄。案:花黄,未嫁之饰也。今俗谓女子未嫁者曰黄花女。
弓,《淮南子·说林训》:盖非弓不能蔽日。案:弓,谓隆起如弓也。吴中凡物之中央高起者俱谓之弓。若遇有生僻的字或容易误读的字,则在词目之下加注吴方言的同音字,偶尔也使用反切注音。例如:
看,音堪。少陵句:苏武看羊陷贼庭。案:看,守也。吴中谓守物曰看。
硙,音碍平声。《洛阳伽蓝记》:��硙舂簸。案:硙,细擂研以为米也。吴中谓研米为硙,缓磨亦曰硙,故吴中称磨墨为硙墨。
该书研究的虽是活方言,但胡氏的主要目的却是要考本字,明训诂,证古书,即所谓“尽考古来四部之藏,证诸吴音”(钱序语),出此目的,该书对所收方言口语词条都要引经据典,务求其本字,因而也就难免有望文生义,穿凿附会之处了。
《吴下方言考》记录、解释了不少清代吴方言中的口语词汇,并通过词语的注音为人们提供了一批吴语方言材料,这些对了解清代的吴方言以及研究吴方言的发展变化都有较大的价值。
《吴下方言考》通行的是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留芝堂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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