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学论著。一卷。元陈绎曾撰。具体成书年代不详。
陈绎曾,字伯敷。生卒不详。约活动于元至顺年前后。处州(今属浙江)人。举进士,官至国子助教。善长于真草篆书。
该书专论书法书写方法,分十二章,先列名目,各附以解说。第一执笔法,内又分指法、腕法、手法、变法;第二血法,因“字生于墨,墨生于水,水者字之血也”,故血法也即水法;第三骨法,内分提、纵二法,“提之则字中骨健矣,纵这则字中骨有转轴而活络矣。”第四筋法,即笔锋的藏、度,又分字法、指法二门;第五肉法,即指字的“笔毫”,又内分字法与纸墨笔砚的选用方法;第六平法;第七直法;第八圆法;第九方法;第十布法;第十一变法;第十二法书,杂述各家法帖。最后综述写字要“笔圆字方,傍密间豁,血浓骨老,筋藏肉洁”,主张“笔笔造古意,字字有来历,日临名书,毋吝纸笔,工夫精熟,久自得之”。其中有本于前人者,也有自创者,历来为人所重视。但也有认为该书所立各种名目,涉于繁琐,令初学者目眩神昏,不知所主。该书之前,书写都各执一说,自该书始,方试图为之定下法程,因而也可备为一说。
该书有《书法正传》本与《美术丛书》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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