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纪事本末》是记载宋代 (960—1279)三百余年历史的纪事本末体史籍。明陈邦瞻撰。陈氏之前,有冯琦仿《通鉴纪事本末》体,编录宋代史实,未竟而卒; 又有南京侍御史沈越以纪事本末体编著宋代历史的《事纪》,亦未完稿。陈氏依据冯、沈旧稿和薛应旂《宋元资治通鉴》,于万历三十二年 (1604) 着手编纂《宋史纪事本末》,历时1年左右成书。此书撰成后,即由刘日梧、徐申校订刊行,刻于万历三十三年(1605),分为28卷。是为原刻本。万历三十五年监察御史黄吉士将此书合并为10卷,与《元史纪事本末》《通鉴纪事本末》合刻。明崇祯年间,张溥就黄刻本逐自加以论正,附于各篇之后,以篇为卷,重为刊版,是为109卷。清初以后,28卷本与10卷本流传较少,而109卷本则广为流传。以后多据以重刻。同治年间江西书局重刻张溥论正本时,曾对原书的错误有所刊正,是一个较好的本子。1977年,中华书局以江西局本为底本,出版了标点本。
陈邦瞻,(?—1623)字德远。明高安(今江西高安县)人。万历年间中进士。历任南京大理寺评事,吏部郎中,浙江参政,福建按察使,河南布政使,两广巡抚及总督,官至兵部侍郎。于治国理民颇有经验。他在总督两广军务兼广东巡抚时,曾经派兵讨平了广西内地的土司叛乱,击退海寇对广东沿海的侵掠;在任河南布政使时,曾 “开水田千顷,建滏阳书院,集诸生讲习”,传播文化。史书记载其 “好学,敦风节,服官三十年,吏议不及”。在史学方面,陈邦瞻对宋、元历史有较深的造诣。除了编撰 《宋史纪事本末》,还著有《元史纪事本末》。
《宋史纪事本末》,原刻本为28卷,109目。约60万字。现在通行本是109卷。
本书记载了自宋太祖代周,迄文天祥、谢枋得之死,宋朝一代兴衰治乱之事。包括辽、金和元初的史实。其主要内容:在《收兵权》、《平荆湖》、《平蜀》、《平南汉》、《平北汉》、《太祖建隆以来诸政》、《太宗致治》、《咸平诸臣言时务》、《庆历党议》、《英宗之立》、《王安石变法》、《元丰官制》、《元祐更化》、《学校科举之制》、《建中初政》、《高宗嗣统》、《建炎绍兴诸政》、《孝宗之立》、《韩侂胄专政》等卷中记载了宋元政治、典章制度及重大事件。在 《治河》、《营田之议》、《茶盐榷罢》、《浚六塔二股河》等卷中,记录了宋代的营田、治河、茶盐等经济状况。《礼乐议》、《正雅乐》、《孝宗朝廷议》、《道学崇黜》、《天书封祀》、《天圣灾议》等卷则记述了宋代的思想、文化、天文历法。在《蜀盗之平》、《方腊起义》、《平群盗》等卷中记载了宋代农民起义的情况,在《契丹和战》、《西夏叛服》、《夏元昊拒命》、《西夏用兵》、《金灭辽》、《金人入寇》、《金人渡江南侵》、《蒙古侵金》、《蒙古取汴》、《蒙古诸帝之立》、《蒙古立国之制服》等卷主要记录了辽、金、夏的历史和蒙古早期社会政治军事状况。本书对于抵御入侵者的李纲、宗泽、岳飞、陈亮等都予肯定。分列《李纲辅政》、《宗泽守汴》、《岳飞规复中原》、《陈亮恢复之议》。
此书涉及问题广泛,凡宋朝重要的政治、经济、典章制度、学术思想以及农民起义、民族关系均有专章叙述。它所凭藉的 《宋史》,内容芜杂,端绪难寻。陈邦瞻在编纂此书的过程中,不仅参考了 《宋史》,还参考了其他有关史籍,大都卷帙诰繁。他以高度的综合分析能力,用较少的篇幅,按历史事件把大量的史料加以剪裁、整理和集中。叙述颇有条理。读此书可对宋代历史的前后始末,一目了然。在编纂体例上,则弥补了《通鉴纪事本末》详于理乱兴衰,忽略典章制度的缺陷,开创了以后纪事本末体史书记述典章制度、经济和文化等方面活动的新内容。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 《宋史纪事本末》: “因仍 《宋史》之旧,舛讹疏漏未及订正者,亦所不免。然于记载冗杂之内,实有披榛得路之功,读《通鉴》者不可无袁枢之书,读 《宋史》者亦不可无此一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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