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例存疑》是清末重要法律史著作。薛允升著。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 北京琉璃厂翰茂斋始刊。
薛允升(1820—1901),字云阶、克猷,长安 (今陕西西安市)人。咸丰进士。历任山西按察使、山东布政使、署漕运总督、刑部尚书等职。他博览群书,精通律学,主要著作除《读例存疑》外,还有《汉律辑存》、《唐明律合编》、《服制备考》 及 《薛大司寇遗集》等。
本书54卷。1—6卷为名例律,其细目为: 五刑、十恶、八议、应议者犯罪、应议者之父祖有犯、职官有犯、文武官犯公罪、文武官犯私罪、犯罪免发遣、军籍有犯、犯罪得累减、以理去官、无官犯罪、除名当差、流囚家属、常赦所不原、流犯在道会赦、犯罪存留养亲、天文生有犯、工乐户及妇人犯罪、徒流人又犯罪、老小废疾收赎、犯罪时未老疾、给没赃物、犯罪自首、二罪俱发以重论、犯罪共逃、同僚犯公罪、公事失措、共犯罪分首从、犯罪事发在逃、亲属相为容隐、处决叛军、化外人有犯、有条别有罪名、加减罪例、称乘舆车驾、称期亲祖父母、称与同罪、称监临主守、称日者以百刻、称道士女冠、断罪依新颁律、断罪无正条,徒流迁徙地方、充军地方。7—8卷为吏律,分为职制1卷、公式1卷。9—17卷为户律,分为户役、田宅各1卷,婚姻2卷,仓库2卷,课程、钱债、市��各一卷。18—19卷为礼律,分为祭祀、仪制各1卷。20—24卷为兵律,分为宫卫、军政、关津、厩牧、邮驿各1卷。25—49卷为刑律,分为贼盗7卷、人命3卷、斗殴3卷,骂訾1卷、诉讼2卷、受赃、诈伪、犯奸、杂犯各1卷、捕亡3卷、断狱2卷。50—51卷为工律,分为营造、河防各1卷。52卷为总类,53—54卷为督捕则例。
薛允升前后任刑部官员近40年,退休之后又专著生平学问心得。《读例存疑》为诸书中最为重要的著作。全书以当时律例为依据,“随时酌中,因事制宜”逐条加以分析讨论,对于例中彼此抵牾,前后歧异,及应增应减、畸轻畸重,分析未明、罪名杂出的地方,一一疏证,并会通前代刑律,博引前人学说,阐发作者本人见解。薛允升的疏证对于律例源流更显清晰,体例概念归于统一,有很大作用,对研究清代法律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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