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之真义
红学研究
《红楼梦》第二回有冷子兴讲述宝玉所说的话: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见了女儿便;见了男子便觉,这似通非通的小孩子话颇为人们所欣赏--特别是女士们。其实这话是于理不通的。因为无论女儿群体或男子群体,其中都有正面人物与反面人物。以《桃花扇》为例(《红楼梦》与《桃花扇》有密切关系,情参阅拙文--该文载于):《赚将》一出戏里的那个叛国投敌的女儿侯氏夫人,便很难使人见了清爽;而抗清殉国的史可法,怎能使人觉得浊臭逼人呢?脂砚斋告诫我们:(读《红楼梦》)要看它的背面,不要看它的正面,也就是说,要看它的内里隐藏,不要看它的表面文章。宝玉所说的这几句似通又不通的话,写于书的开头极紧要处,肯定有重要内在隐寓,值得探讨。
要明白这几句话的真义,我们必须知道《红楼梦》里有关史可法的两个内容:一是第三十回的;再一是第四十三回。关于的隐义,已于上述拙文中提到了,我们已知这是为悼念沉江自杀的史可法(见《桃花扇·沉江》。我们应注意这节文字描述的不合理性:时当五月,龄官哭泣着在地上划字。天下起大雨来,雨水从她头上滴下,纱衣全湿了,可是她全然不觉,仍在地上划蔷不止。这件事合理吗?她岂不是在水中划!能划得出来吗?从表面看,龄官象是在思念贾蔷。但贾蔷就在她身边,而且对她很有情(见第三十六回贾蔷为她买雀儿一事),她何至于动情到如此地步?字正写为十七笔,为什么书中偏偏说是十八笔?宝玉看龄官划字,一般说只看她划的什么字就可以了,何必去计较这个字的笔划数目呢?笔划比较少的,还容易做到,但十八笔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谁还会一笔一笔地去统计这个字的笔划数目?当宝玉提醒她下雨了,要她赶快去避雨。她竟听不出是宝玉的声音,甚至连男女的声音都分辨不出来,竟称宝玉为!有这样的事吗?宝玉于大雨中跑回怡红院大声叫门,丫鬟们却听不出是他的声音,迟迟不给他开门。这又是不合理的事。后来袭人发现是宝玉在门外被雨淋着,遂大说大笑着跑来给他开门,宝玉竟听不出是袭人的声音,还以为是个小丫头子,竟狠狠地一脚把袭人踢伤了。这一系列不符合逻辑、有点象童话般的事,是作者用以提醒读者:一事有重大隐寓,不要被蒙蔽了去。
根据上述拙文,我们已知龄官划的字不是,而是三个字(这三个字恰为十八笔);龄官在大雨中全身被淋湿而自己全然不觉,继续在水中划三个字,这是为哀悼史可法之死,也象征性地表演史可法之沉入长江。宝玉狠踢袭人一脚,其实是踢读者,这是恨他们只看表面文章,不理解这节文字的真义,枉费自己的一片苦心。
在这一节文字中,还有一件事值得一说:怡红院丫头们堵住排水沟,积水在院内,把些绿头鸭、花鸂鶒、彩鸳鸯放在水中,观赏取乐。我们知道绿头鸭即是野鸭(雄鸭头上毛羽呈兰绿色,所以称绿头鸭),它与家鸭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形体略小些。野鸭一般都作为野味,供庖厨之需,没有将其养作观赏禽鸟的。像怡红院这样的地方,养鸂鶒、鸳鸯供观赏是合理的,但是哪里来的野鸭?笔者认为,这一不合理的小事也是有深意的,是为点出我国一个历史典故。这一典故如下:
三国时代魏朝皇帝曹芳嘉平年间,宫中的伶人曾密谋杀死当时心怀不轨的权臣司马昭,已立文书,只要皇帝画押即执行。司马昭只身入宫进见皇帝,天赐良机,事将发。但曹芳畏惧司马昭、司马师兄弟的熏天权势,临机迟迟不敢动笔画押。其时宫中正在演剧,伶人乃作一应急表演:伶人甲手持一鸭。伶人乙问甲手持何物?甲答曰:乙遂高唱:用隐语催促皇帝画押。但这位皇帝终未敢动笔,其事遂未果。自此以后,文人有时以代指鸭。例如:唐·温庭筠诗句(《经西坞偶题》)即是例子。
我们知道绿色即是青色,所以绿草也称青草,因此绿头鸭也可称青头鸭。由青头鸭易使人联想到鸭的别称青头鸡,进而联想到上述历史典故。曹雪芹当是利用怡红院所不应有的绿头鸭点出这一典故,其目的是借以表明一节文字具有重大政治隐寓,但作者也和那班伶人一样不敢明说出来,只能用隐语或其他方法加以表达。例如用五月端阳节前一天龄官全身被雨湿透,象征史可法之五月沉江;用字为十八笔,暗暗点出三个字;用龄官在水中画字,暗暗哀悼史可法之死于长江水;以及用许多不合理的事使读者看出一事表面文章的虚假性;希望那些心有灵犀的读者能领悟出这节文字内里的真实来。--在这节文字中有如下叙述:这女孩子一定有什么话说不出来的大心事,才这样个形景。外面既是这个形景,心里不知怎么熬煎。这就明明告诉我们,的用意作者不敢明说出来,因而心中受着熬煎!我们能懵懵懂懂地去读 《红楼梦》吗?
第四十三回的与用意完全相同,不过是为祭奠史可法死后百日的。这节文字叙述宝玉在水仙庵井台上作神秘的祭悼。从表面看,他是为投井自杀的金钏作祭悼的,因为这一天是金钏的生日。但是金钏自杀的那口井就在贾府附近,宝玉为什么不去那口井,却偏偏骑马奔驰近十里地,到荒郊野外去祭悼?这一天是凤姐的生日,贾府有盛大庆贺宴会;这一天又是红楼诗社的社日,对宝玉来说,又是头等重要的大事,正如书中所有意强调的:然而宝玉竟不顾这一切,首先要去做这件事,说明宝玉的内在含义重大。笔者认为,宝玉所祭悼的人,表面上是金钏,实际上却是史可法!其证据如下:
首先,宝玉回来后,他对刚才做的事扯慌,说北静王的一个爱妾死了,他为北静王去道恼,因而误了凤姐的生日宴会。我们试想:宝玉是个极聪明的人,怎能在生日宴会上捏造这种凶丧的事作借口呢?笔者认为,作者借这件事,一方面暗示宝玉祭悼金钏是谎话,实际上所祭悼的却是另外一个人;另一方面也暗示,这一天不是受祭人的生日,而应与受祭人的死日有关。这个人应是谁?我们知道:《桃花扇》四十出戏都是按年月顺序排列的。乙酉年五月有三出戏,即《逃难》、《劫宝》、《沉江》。《沉江》一出在最后,说明史可法投江自杀是在五月下旬。如此算来,到凤姐的生日(书中明言为九月初二日),大体符合百日之期。这说明宝玉是为史可法殉难百日作祭奠的。
更重要的是:在前、后文中,作者一再暗示宝玉所面对的井水是史可法自杀的江河之水!作者将宝玉这一祭悼活动安排到莫须有的,其用意在哪里?根据书中所言,供的是洛神。据说伏羲氏之女宓妃溺死于洛水,成为洛水之神。所以水仙庵的井水,当然就是江河之水了。在后文中,则暗示得更为清楚:即宝玉回来后,紧接着让他看演《荆钗记》,书中有如下叙述:
话说宝玉和姐妹一处坐着,同众人看演《荆钗记》,黛玉因看到这出上,便和宝钗说道:睹物思人宝钗不答。宝玉听了,却又发起呆来。
这段叙述就明明白白地指点出宝玉刚才的,其实就是祭江了,--史可法正是自杀于长江的。由以上证据可使我们看出,宝玉所祭奠的,表面上是为金钏,实际上却是为沉江而死的史可法!
另外一点,宝玉时,不用水仙庵老尼为他拿出的香供纸马中的香,却用自己菏包里的香。这又不合理。宝玉也知道用这种香--因为祭祀用的香需要用专门制作的香,别种用途的香是不恭的,荷包里的香甚至是亵渎的,是不能代用的。这明显又是作者给读者提出的一个思考题。宝玉使用的香名叫,这一怪香名恐怕连博物家也难得听说过。不过知道了宝玉的真义后,这一怪香名就不难解释了。笔者认为,的意思,是祝愿史可法的遗体速速沉入江底泥土中,以免受江水漂荡之苦,因为人死以入土为安!这就是宝玉用这一怪香的原因。
有意思的是:小厮焙茗不理解宝玉祭悼的对象为谁,结果受到宝玉的耻笑,并挨了宝玉的踢。作者写这一笔也是有深意的。它是说:如果《红楼梦》读者真以为这节文字是为悼念金钏,那么也就要受到耻笑,也该挨踢了。这与一节宝玉踢袭人的用意相同。
对于焙茗说的那些傻话,听起来很可笑,但我们绝对不可拿它当傻话看待。我们试想:一个聪明伶俐、善窥主人意向的小厮,怎能说出如此不着边际、于理不通的话来呢?究其实,这是作者利用这些傻话透露出一些真话来。我们看:
受祭的阴魂,虽不知姓名,想来自然是那人间有一、天上无双、极聪明清雅的一位姐姐妹妹了。
这是作者暗暗点出受祭人的身份或身价的。很明显,金钏是当不起的。可看出受祭者是一位了不起的人物。
二爷的心事,我没有不知道的,只有今儿这一祭祀,没有告诉我,我也不敢问。
二爷的心事难出口。
这些话应是说:作者对宝玉这次祭悼活动的真意和受祭人是谁,也和的真意一样,难以明说出来,只好让读者们去猜想、去思考了。
你在阴间,保佑二爷来生也变个女孩儿,和你们一处玩耍,岂不两下里都有趣了。
细味这话的意思,雪芹也有做史可法那样人物的心愿了。
脂砚斋对焙茗那些傻话之批语为:
这方是作者真意。
可见焙茗那些傻话是不傻的。
根据以上两处书文与我们的论述,特别是根据焙茗那些傻话,我们可以看出作者是以,也就是以隐指史可法;同时以龄官被大雨淋湿而不觉,以及金钏投井而死,表明史可法是水死的。因此,即意谓史可法为殉国而死于水,其骨肉葬于水中了。由于史可法是明亡殉国的代表人物,所以他可代表明亡之际那些为国战死沙场的人、自杀殉国的人、以及那些保持民族气节不仕于清,以致困顿而死的人,等等。由于这些人物之死与史可法之死的性质相同,因此他们之死都可认为死于水。焙茗的傻话其中二字,当然是指史可法和其他为国而死的人物。所以中的,不单指史可法,也包括其他为国而死的正面人物。我们知道红楼女儿们都是影射这些人物的,所以红楼女儿们都可认为死于水。大观园一个重要景点,应即暗示这一点。--其中的显然指红楼女儿们。
第二回有贾雨村转述甄宝玉的话:
这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瑞兽珍禽、奇花异草更觉希罕尊贵呢!你们这种浊口臭舌,万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要紧!但凡要说的时节,必用净水香茶漱了口方可,设若失错,便要凿牙穿眼的。
这话听起来十分幼稚可笑。但真的可笑吗?否!明白了是暗指以史可法为代表的那一批可歌、可泣、可敬的人,这些话就并不可笑,而是极其严肃认真的了。
曹雪芹在《红楼梦》开头时宣称:这部书是为女儿立传,使闺阁昭传的。现在我们明白了,他这是说:《红楼梦》是为以史可法为代表的一批明亡历史正面人物立传的。这就难怪脂砚斋一再宣称《红楼梦》为一部野史,并常使用、、等字眼了。
这一句中的,应指那些投降清朝的明朝文武官员、不知国家民族为何物的汉人纨绔、那些为功名利禄而相信或已成就(即所谓--见拙文)的文人名士、以及那时各式各样的历史反面人物。他们以薛蟠为代表。薛蟠一贯表现为纨绔形象,只知寻欢作乐,不知国家民族大义。第二十八回他在冯紫英宴会上说的四个,说明他就是叛国投清的许定国和侯氏夫人式的人物(见拙文)。他钟情金桂(金桂代表,即清朝),而虐待香菱(香菱代表华夏),说明他是一个忘本的汉人。等等。作者将薛蟠为泥做的骨肉一事,巧妙地隐藏于第六十七回之中,即:薛蟠从苏州回来,带回由虎丘艺人用泥捏成的自己的小像,借此以表明他的骨肉是泥做的。第四十七回薛蟠酒后遭柳湘莲痛打,并被迫喝苇坑里污浊泥水,以致呕吐不堪,臭气熏人。这应为暗合他的这件事。薛蟠正是在被打后,为避羞离家赴苏州,才带回他的泥捏小像的。这当是作者有意使两者产生联系,以表达薛蟠的与。总之,这都为表明薛蟠属于、也代表那些与成对立面的。
薛蟠将自己的小像摆放在自己室内才合理,甚或送给自己的母亲薛姨妈也还说得过去,怎能送给自己的妹妹薛宝钗呢?封建时代闺房内能摆放青年男子的小像吗?然而薛宝钗竟欣然接受,并且很欣赏这个泥做的薛蟠小像。这应如何解释?我们知道薛宝钗代表清王朝(见拙文),她欣赏以薛蟠为代表的那些汉人,那是当然的事了。
《红楼梦》的义旨之一也在于贬恶扬善,形容水做的(历史正面人物)为清爽,形容泥做的(历史反面人物)为浊臭,即体现出这一点。冷子兴转述宝玉所说的这几句话,写在书的开头处便不是偶然的了。
红楼人物
金陵十二钗正册:林黛玉(判词)、薛宝钗(判词)、贾元春(判词)、贾探春(判词)、史湘云(判词)、妙玉(判词)、贾迎春(判词)、贾惜春(判词)、王熙凤(判词)、巧姐(判词)、李纨(判词)、秦可卿(判词)
红楼梦曲:引子、枉凝眉、终身误、恨无常、喜冤家、分骨肉、虚花悟、乐中悲、世难容、聪明累、留余庆、晚韶华、好事终、飞鸟各投林
金陵十二钗副册:甄英莲(香菱判词)、平儿、薛宝琴、尤三姐、尤二姐、尤氏、邢岫烟、李纹、李绮、喜鸾、四姐儿、傅秋芳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判词)、袭人(判词)、鸳鸯、小红、金钏、紫鹃、莺儿、麝月、司棋、玉钏、茜雪、柳五儿
十二贾氏:贾敬、贾赦、贾政、贾宝玉、贾琏、贾珍、贾环、贾蓉、贾兰、贾芸、贾蔷、贾芹
十二官:琪官、芳官、藕官、蕊官、药官、玉官、宝官、龄官、茄官、艾官、豆官、葵官
十二家人:赖大、焦大、王善保、周瑞、林之孝、乌进孝、包勇、吴贵、吴新登、邓好时、王柱儿、余信
其他人物:贾母、王夫人、薛姨妈、赵姨娘、邢夫人、林如海、贾雨村、甄士隐、刘姥姥、柳湘莲、薛蟠、贾瑞...了解更多人物,及诗词关注公众号(bcbeicha)杯茶读书,回复关键字获取。
红楼诗词:西江月二首、葬花吟、题帕三绝、五美吟、秋窗风雨夕、柳絮词、菊花诗、桃花行、芙蓉女儿诔、姽婳词、怀古绝句、
红楼梦每回主要内容及解读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三一、三二、三三、三四、三五、三六、三七、三八、三九、四十、四一、四二、四三、四四、四五、四六、四七、四八、四九、五十、五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六、五七、五八、五九、六十、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六七、六八、六九、七十、七一、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七、七八、七九、八十、八一、八二、八三、八四、八五、八六、八七、八八、八九、九十、九一、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九六、九七、九八、九九、一百、一零一、一零二、一零三、一零四、一零五、一零六、一零七、一零八、一零九、一一零、一一一、一一二、一一三、一一四、一一五、一一六、一一七、一一八、一一九、一二零、
重要情节:黛玉入府、梦游太虚、元妃省亲、宝玉挨打、宝钗扑蝶、共读西厢、黛玉焚稿、湘云醉眠、可卿之死、紫鹃试玉、探春理家、惑馋抄园、
脂批红楼梦每回原文解读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三一、三二、三三、三四、三五、三六、三七、三八、三九、四十、四一、四二、四三、四四、四五、四六、四七、四八、四九、五十、五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六、五七、五八、五九、六十、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六七、六八、六九、七十、七一、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七、七八、七九、八十、
微信搜索公众号【杯茶读书(bcbeicha)】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人名,获取相应的人物分析,如:黛玉。回复诗句,获取相关诗句解析,如:葬花吟。回复回目,获取相应回目的简介及分析,如:红楼梦第一回。其他更多的回复关键词等你探索,如水浒传、三国演义、简爱等……
相关推荐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