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学 > 红楼梦 > 红楼研究

揭秘元春宝玉年龄之谜

2021-06-09 10:24:41

  《红楼梦》时间背景新考(二)溯本探“元”

  红学研究

  2.1 元春生辰之滑稽

  既然首先反证假设《红楼梦》是一个系统,那我们不妨首先从“发就顺”的第86回出发。这时,我们就发现了一个作者的“埋伏”。在120回《红楼梦》第86回:《受私贿老官翻案牍  寄闲情淑女解琴书》这样描写:

  宝钗道:“不但是外头的讹言舛错,便在家里的,一听见‘娘娘’两个字,也就都忙 了,过后才明白。这两天那府里这些丫头婆子来说,他们早知道不是咱们家的娘娘。我说:‘你们那里拿得定呢?’他说道:‘前几年正月,外省荐了一个算命的,说是很准。那老太太叫人将元妃八字夹在丫头们八字里头,送出去叫他推算。他独说这正月初一日生日的那位姑娘只怕时辰错了,不然真是个贵人,也不能在这府中。老爷和众人说,不管他错不错,照八字算去。那先生便说,甲申年正月丙寅这四个字内有伤官败财,惟申字内有正官禄马,这就是家里养不住的,也不见什么好。这日子是乙卯,初春木旺,虽是比肩,那里知道愈比愈好,就象那个好木料,愈经斲削,才成大器。独喜得时上什么辛金为贵,什么巳中正官禄马独旺,这叫作飞天禄马格。又说什么日禄归时,贵重的很,天月二德坐本命,贵受椒房之宠。这位姑娘若是时辰准了,定是一位主子娘娘。这不是算准了么!我们还记得说,可惜荣华不久,只怕遇着寅年卯月,这就是比而又比,劫而又劫,譬如好木,太要做玲珑剔透,本质就不坚了。他们把这些话都忘记了,只管瞎忙。我才想起来告诉我们大奶奶,今年那里是寅年卯月呢。”

  由此可知,元春生于“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正月初一)辛巳时”。再对照第95回:

  是(应为逝)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

  我们发现可疑之处了。根据《六十甲子顺序表》,甲申年正月初一出生,乙卯年第二天去世,相差31或91年,但只能是三十一岁,绝非文本中的“存年四十三岁”。

  一、生年错了。查电子版万年历,甲申年丙寅月只能是1584年 /1644年 /1704年 /1764年,但日子不对,带卯日的分别为1584年初一日、1644年初二日、1764年初三日,其中也只有1584年初一是丙寅月己卯日。在时间叙述的问题上真是“只怕时辰错了”。

  二、假如生年时间记述正确,但去世和存年的年份都错了。譬如张爱玲说,古文竖立排版,过录工抄错了,应存年四十一、二岁(古代男子减岁女子进岁,计算可能2-3/岁差数,实际38/39岁)尚可接受。但是一:如果生于甲申年而去世时38/39/40岁,那么当年必定是癸亥年/壬戌年/甲子年,而第95回中“是(应为逝)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应该写作癸亥年/ 壬戌年/ 甲子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二,如果去世时的确是43岁,且逝世时是立春交乙卯年寅月,那么她应该逝世于丙寅年是二月十九日。第95回中“是(应为逝)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应该写作为丙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在时间叙述的问题上又是“只怕时辰错了”,是否文本过录抄写有误?

  三、假如去世、存年的年份是正确的,但生年年份却错了。“是(逝)年甲寅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正确,那么元春应生于壬申年丙寅月乙卯日(正月初一)辛巳时,按壬申年查万年历,1632/1692/1752年,除夕、初一、初二三天此三个年份分别为戊戌/己亥/庚子日、庚戌/壬子/辛亥日、壬戌/癸亥/甲子日,均无乙干和卯支日。此情况最不可能存在。

  总之,寅/子、和甲/丙,这几个字云泥之别,口读或手书时不可能象张爱玲说的抄写之误的,《红楼梦》第95回的文本中犯了明显的常识性错误,但现存的程伟元和高鹗元本子都是完全一致,置明显错误若罔闻,听之任之。但仔细琢磨,全书120回,正儿八经的天干地支纪年只有这一处详细使用了。应该是作者慎重提笔的。

  可见元春的出生、薨逝和年龄,三者矛盾重重。这也是故意“抖搂” 的什么烟雾么?

  1998年,徐子余在《红楼梦学刊》上,也对元春年龄的错误作了细致的分析:

  如果按元春死于甲寅年算,则存年三十一。这样才与前八十回有关人物的年龄相适应。第三十三回写贾政笞挞宝玉时,王夫人曾说:“我如今已将五十岁的人”。按此推算,年后元春死时,王夫人也只有五十挂零。如果元春存年四十三岁,那么母女相差最多只有十岁,显然不合常情。如果元春存年三十一岁,那么, 她比母亲小二十来岁,就合乎常情了。还有冷子兴说,王夫人先生贾珠,次生元春,再次生宝玉。如果把王夫人生元春定在二十来岁,那么,在这以前一二年生贾珠,三十多岁生宝玉,而宝玉挨打时约十五岁,元春比宝玉长十余岁。这样,作者介绍说“那宝玉未入学堂之先,三四岁时,已得贾妃手引口传,教授了几本书,数千字在腹内”,也就合情合理了。如果元春存年四十三,长宝玉二十来岁,那么,宝玉三四岁时,元春早已选入宫中作女史了,哪有机会教授宝玉?总之,元春存年三十一岁,才与前八十回所写王夫人和宝玉的年龄相适应。旧时以干支纪年,文人都能算出从甲申到甲寅是三十一年,到乙卯是三十二年,但续作者却算错了。何以会在这种常识性的问题上出差错呢?这真使人疑惑不解。(《“虎兔相逢”解作康雍两朝交替之年新证》)

  对于元春的存年岁数,现在有说法是陈林在《破译红楼时间密码》(2006年6月)中分析的,从文本前80回的情节来看,元春薨时的年龄绝不可能是43岁,只能是31岁:

  按照后40回作者的安排,贾宝玉在元春去世时大约16岁。如果元春死时43岁,那么她竟然比胞弟宝玉大了27岁,这是不合情理的。第33回《手足耽耽小动唇舌 不肖种种大承笞挞》写到,当年端午节后,王夫人哭求贾政不要打宝玉,她说:“我如今已将快五十岁的人,只有这个孽障。”这一情节距离元春去世日期不到4年时间。如果元春死时43岁,那么王夫人此时最多54岁。难道王夫人在11岁时就生下了元春?难道王夫人不满10岁就嫁给了贾政?从小说的情节和日常生活的逻辑来看,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的错误还不止于此,在关于元春年龄安排的问题上,这位作者也犯了一个明显的情理和逻辑上的错误。从小说前80回的情节来看,在31岁和43岁这两个存年数中,元春死时的年龄只可能是31岁,而绝不可能是43岁。按照后40回作者的安排,贾宝玉在元春去世时大约16岁。如果元春死时43岁,那么她竟然比胞弟宝玉大了27岁,这是不合情理的。

  张爱玲在《红楼梦魇》中,对这个错误作了较为细致的分析,并对错误产生的原因提出了大胆的猜测:

  元妃亡年四十三岁,我记得最初读到的时候非常感到突兀。一般读者看元妃省亲,总以为是个年轻的美人,因为刚册立为妃子。元春宝玉姊弟相差的年龄,第二回与第十八回矛盾。光看第十八回,元春进宫时宝玉三四岁。

  康熙雍正选秀女都是十三岁以上,假定十三岁入宫,比宝玉大九岁。省亲那年他十三岁,她二十二岁,册立为妃正差不多。写她四十一、二岁死,已经有人指出她三十八岁才立为妃。册立后“圣眷隆重,身体发福”,中风而死,是续书一贯的“杀风景”,却是任何续《红楼梦》的人再也编造不出来的,确是像知道曹家这位福晋的岁数。他是否太熟悉曹家的事,写到这里就像冲口而出,照实写下四十一二岁?

  张爱玲所说的“曹家这位福晋(王妃)”,指的是曹雪芹的大姑、曹寅的长女、由康熙皇帝指婚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嫁给平郡王纳尔苏的曹佳,想当然耳。在她看来,曹佳就是元春的原型人物,就象刘心武猜测写小说似的。张爱玲坚信后40回是续书,但她并不认为程伟元和高鹗是续书作者。她提出了续书作者知道曹佳的岁数、非常熟悉曹家的事情这样的疑问。

  其实,《红楼梦》自乾隆中后期开始广泛流传到清末民初的大约160年间,从现在发现并公开的史料来看,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小说的作者究竟是谁。虽然小说明写曹雪芹对初稿披阅增删,分章纂回。但是人们对于雪芹的身份则莫衷一是。周汝昌在《红楼梦新证》第七章《史事稽年》中写到,蒋瑞藻《小说考证拾遗》页五十二引赵烈文的《能静居笔记》:

  谒宋于庭丈(翔凤)于葑溪精舍,于翁言:曹雪芹《红楼梦》,高庙末年,和珅以呈上,然不知所指。高庙阅而然之,曰:“此盖为明珠家作也。”后遂以此书为珠遗事。

  这个小故事告诉我们,乾隆皇帝也不知道小说所写究竟是何人何事,“然之”就是肯定了“不知所指”这个情况。然后,乾隆皇帝又作出了自己的推测:小说大概、也许写的是明珠家的事情吧。

  且不说历史上是否真有乾隆读红楼这回事,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程伟元和高鹗的时代,没有哪位读者知道小说情节人物的历史原型。这样看来,张爱玲所谓“续书作者知道曹佳的岁数,非常熟悉曹家的事情”的猜测,反面即可能就是“续书者等于作者”,原作如此。所以,文本叙述存年四十一、二岁,极有可能。

  2.2 元春宝玉年龄之谜

  虽然鉴于目前版本的争议不决,但对于脂批系统的《石头记》而言,元春的年龄究竟是多少,也许无关故事发展的大局,这正像贾政、王夫人、贾赦、薛蟠、贾琏等人之具体年龄没必要交待一样。可是,120回《红楼梦》程高本对元春的年龄言之凿凿,引起了我们探索的兴趣。

  在前80回的脂批系统的《石头记》,譬如在第1回《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作者在叙述创作“旨义”时明确陈述:

  诗后便是此石坠落之乡,投胎之处,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其中家庭闺阁琐事,以及闲情诗词倒还全备,或【甲戌侧批:“或”字谦得好。】可适趣解闷,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甲戌侧批:若用此套者,胸中必无好文字,手中断无新笔墨。】却反失落无考。【甲戌侧批:据余说,却大有考证。蒙侧批:妙在“无考”。】(甲戌本,笔者注:胡适影印本上原作“甲戍”)

  虽然作者点出“朝代年纪”、“地舆邦国”“无考”,那么文本叙述大可不必出现“甲寅年”、“卯年寅月”等干支字样,但是第95回的作者却准确标出了“存年四十三岁”(或四十一二岁)。并且说什么“甲寅年”,又是“卯年寅月”等语,但是如前面所论,结果证明它的干支纪年大有问题。如果按照第86回干支纪年记述的话,元春只有31岁。这证明后40回作者仿佛对干支纪年尤其熟悉,但是又暗地下了埋伏。

  那么,我们来看看这个“存年四十三岁”,到底有没有合理性呢?

  在《红楼梦》第2回:

  这政老爹的夫人王氏,【甲戌侧批:记清。】头胎生的公子,名唤贾珠,十四岁进学,不到二十岁就娶了妻生了子,【甲戌侧批:此即贾兰也。至兰第五代。】一病死了。【甲戌侧批:略可望者即死,叹叹!】第二胎生了一位小姐,生在大年初一,这就奇了,不想次年又生一位公子,【甲戌眉批:一部书中第一人却如此淡淡带出,故不见后来玉兄文字繁难。】说来更奇,一落胎胞,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上面还有许多字迹,【甲戌侧批:青埂顽石已得下落。】就取名叫作宝玉。你道是新奇异事不是? (笔者注:只有“戚本”“舒本”作“后来”,校汇本一般也作“后来”,仅有程乙本孤本为“不想隔了十几年”,其他本子都作“次年”)

  从这段话中我们可以知道:贾珠最大,按照十月怀胎的科学他比元春至少大一岁,贾宝玉要小得多。

  第3回黛玉进贾府的文末叙述:

  次早(有版本为日)起来,省过贾母,因往王夫人处来,正值王夫人与熙凤在一处拆金陵来的书信看……(笔者按:薛家姨母寄来的通关信)

  乍一看,这一段是和黛玉入荣府连着写的事情,但其实,却不是黛玉初入荣府的第二天,细究已是三年后的“次早”了!——其实是第12、13回秦卿病逝的当年。为什么这样说呢?

  推理一、在第4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中,英莲(后版本更名为香菱)“自五岁被人拐去”、“隔了七八年”,又被“呆霸王”薛蟠抢去后霸占为侍妾,带入荣府时年仅“十二三岁”。

  推理二、在第63回的《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袭人取出一签来,签上注中有:

  “坐中同庚者陪一盏。”

  “大家算来, 香菱、晴雯、宝钗三人皆与他同庚。”

  这说明,袭人、香菱、晴雯、宝钗四人同岁。在第6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中有“袭人本来是个聪明女子,年纪又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也渐通人事……”指明袭人比宝玉大两岁。所以上述四人都比宝玉大两岁左右。在第3回中,黛玉说:

  “在家时记得母亲常说,这位哥哥比我大一岁, 小名就叫宝玉。”

  可知,黛玉比宝玉小一岁,按照古人“女进男满”规矩,她比宝钗等四人应小二到三岁。从宝玉撰写的《芙蓉女儿诔》中:

  “窃思女儿自临人世,迄今凡十有六载。…… 相与共处者,仅五年八月有奇。”

  可知晴雯死时年仅十六七岁,和宝玉相处共五年零八个多月。也就是说,他们刚相处时,晴雯才十岁到十一岁。根据前面宝钗等四人同庚可以推得,宝玉此时八至九岁。这暗合第77回中所说:

  “这晴雯当日系赖大买的……那时才得十岁,贾母见了喜欢,就孝敬了贾母。”

  以及后来老太太又“打发”到宝玉屋里,也相吻合因文本论述了“宝钗和香菱同岁”。

  推理三、第2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黛玉“年方五岁”,已开始上学识字,并聘了贾雨村为“家塾教师”,“又是一载有余,不料女学生之母贾氏夫人一病而亡”。黛玉六岁多就丧母了,后被接入荣府。同一回中贾雨村说“上月其母竟亡故了”,宝玉“如今长了七八岁”之语,也说明宝玉比黛玉大一岁。(笔者按:程乙本上此处说宝玉“如今长了十来岁”)一个六七岁的幼年失怙的弱女孩, 被外祖母接去, 况且还是在其父的动员指教下“不忍离亲而去”的, 怎能说是“抛父进京都”呢, 难以理解。那么这是作者的失检点处,还是传抄时混入了别人的手笔呢? 不得而知。

  在第3回,黛玉进荣府时才六岁多,身量并不甚高——所以“林黛玉扶着婆子的手,进了垂花门”的, 而不是扶着婆子的胳膊或肩膀。于是就有:

  “凤姐携着黛玉的手,上下打量了一回……又忙携黛玉之手,问:‘妹妹几岁了? 可也上过学?’”

  再说,七八岁的宝玉,稚嫩得“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也引得脂批大发感慨。第19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叙述,袭人的哥哥“花自芳连忙抱下宝玉来”,“花自芳听说有理,忙将宝玉抱出轿来,送上马去”,而不是“扶下”、“扶上”,可见十二岁时,宝玉身量还小。可见作者用词之确。

  由此可知,“宝、黛”初识时黛玉六岁多,宝玉七八岁。所以,《石头记》之“木石前盟”,是宝玉七八岁后发生的贾府故事,这是否暗示:红楼系年并非从宝玉诞生日起算呢?

  综合以上,从文本细读可以推论,宝钗入荣府时也为十二三岁。此时小两岁的宝玉应为十岁多,黛玉才九至十岁。所以黛玉进“京都”荣府业已三年了。再看第20回《林黛玉俏语谑娇音》宝玉对黛玉说的:“你先来,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了这么大了,他(笔者按:指宝钗)是才来的,岂有个为他疏你的?”——两厢是倒契合的。这个问题,在1980 年人民文学版的《红楼梦》通行本注意到了,在“次早(日)”一段前空了一行,以期读者注意。

  宝钗在十二岁多到京都荣府,于是有了金玉良“缘”。于是,“日与黛玉、迎春姊妹等一处,或看书下棋或做针黹,倒也十分相安”。这期间“宝、钗”不可能就未见过面,但作者却未记下两“宝”初会的情形,只记下了一两年后的两“宝”识金锁、认通灵的事:

  宝钗因笑说道:“成日家说你这玉,究竟未曾细细的鉴赏,我今儿倒要瞧瞧。”说着便挪近前来。(第8回)

  此时秦钟已在荣府和宝玉相会要上家塾,两人都是十二岁左右。 宝钗应为十三四岁了,在荣府已有一两年了。这与下面第9回《起嫌疑顽童闹学堂》金荣妈胡氏劝金荣:“你这二年在那里念书……那薛大爷一年不给不给,这二年也帮了咱们有七八十两银子”,完全接榫。此前,在第4回叙述的“待选”“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人才赞善之职”,这也符合乾隆时代要求“仕官名家之女”13岁“待选”的典故。

  总之,如前所述宝钗入荣府时宝玉十岁多。此时贾兰“今方五岁,已入学攻书”,可知宝玉比贾兰大五岁左右。从第2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夫人王氏,头胎生的公子,名唤贾珠,十四岁进学,不到二十岁娶了妻生了子(指贾兰),一病死了。”可知贾珠最多比贾兰大二十岁(怀胎十月),比宝玉应大15岁左右。所以元春最大也应比贾珠小一二岁,就比宝玉大13-14岁。这完全相吻合程乙本的叙述:“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这里的“十几年”就是十三四年!

  所以按照文本叙述,元春带三四岁的宝玉认字时,已是十七八岁了!因此,作者刻画惟妙惟肖“虽为姊弟,有如母子”(第18回),也相当贴切。宝玉刚过完十二岁生日(第33回),便遭罹其父一顿暴打,王夫人哭诉道:“我如今已将五十岁的人,只有这个孽障。”可知王夫人生宝玉时已三十七八岁了。因此推论,王夫人生元春时应为二十三四岁,生贾珠时二十二岁左右。

  因为在宝玉出走(大约几年年)之前,元春病死,也就是元春此时实岁至少是44岁(按照古代虚岁计算)。而如果贾珠活着,可以推论至少应是44岁。又按照第2回:“(贾珠)不到二十岁就娶了妻生了子,一病死了。”所以贾珠在19岁之前生了贾兰——我们假设在贾珠20岁时(再晚不能晚过二十岁)贾兰出生,那么贾珠44岁时(已经过了24年之后),贾兰至少24岁了——所以由此推得,在第119回宝玉考场走失时,其则至少29岁了!

  于是问题来了。

  问题一:贾兰岁数。按照程本第119回叙述这时候贾兰是“十四、五岁”,其实应为“二十四、五岁”了;

  问题二:宝玉岁数。按照程本第120回叙述贾政的话:“岂知宝玉是下凡历劫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其实,宝玉出走时应该为“二十九年”了!而所有的传统红楼梦学家按照“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等推出结论,说宝玉出走之时才19岁。

  什么原因呢?结合前面的分析的“木石前盟”,灵通宝玉的记载的故事,这是否暗示红楼元年并非是宝玉诞生年,而是按照脂批本从“宝、黛”初识时起算的,那时“黛玉六岁多,宝玉七八岁”,结果宝玉出走是在26-27岁,此时元春如果活着,那么年岁应该:13、14+27=40岁左右,推理出元春既不可能是43岁,也不可能在31岁薨逝——都不对。

  于是,我们回头检索程乙本,还真有一个可以相信的惊喜:

  雨村笑道:“果然奇异,只怕这人的来历不小。”子兴冷笑道:“万人都这样说,因而他祖母爱如珍宝。那周岁时,政老爷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世上所有的东西摆了无数叫他抓。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玩弄,那政老爷便不喜欢,说将来不过酒色之徒,因此不甚爱惜。独那太君还是命根子一般。说来又奇,如今长了十来岁,虽然淘气异常,但聪明乖觉,百个不及他一个,说起孩子话来也奇,他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你道好笑不好笑?将来色鬼无疑了!” (第2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

  按照此本冷子兴演说时说的,在“木石相会”前,宝玉“如今长了十来岁”,“岂知宝玉是下凡历劫的,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是指通灵宝玉经历滚滚红尘19年,那么推论,19+10==29岁。结果这与元春、贾珠、贾兰的年龄一一完全关合!

  如果说43岁是高续时从前80回推论的年龄,那么他同时在第86回所叙述的生日时,完全可以把元妃薨逝的干支纪年统一成43岁——但是按照后95回文本推得,年龄只有31岁。所以作为一个续写者绝不会如此犯混(除非不想让世人相信他的序言)。所以,这个86回和95回,只可能是红楼梦的真稿。

  所以不论从前80回,还是后40回推算,宝玉出走时年龄应该为“二十九年”了。看来,通行的程本的后40回文字确实与作者的元本有讹误——“二”字脱误了。但这与程乙本陈述的:“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一落胞胎,嘴里便衔下一块五彩晶莹的玉来”,完全相吻合。这里的“十几年”就是十三四年。按照文本叙述,元春带三四岁的宝玉认字时,已是十七八岁了!所以作者刻画得惟妙惟肖:“虽为姊弟,有如母子”,的确相当贴切。

  附后记:

  按照笔者后面从文本论证出的关于宝玉和元春生年相差13岁(元春为1723年出生,宝玉为1736年出生)的岁数问题,一般论者猛然看认为出乎意料,心理上有“隔”。譬如周汝昌、欧阳健和尤志心等前辈曾经认为相差太大不可信。有正本子是晚于程本系列,鉴于在程乙本有文本“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的叙述事实,欧阳健在《红楼新辨》论证时,确信高鹗等再校时把程甲本的“次年”反而又故作主张更为程乙本的“十几年”:“时间跨度不免过大,使得很多事情说不通!太大了!”所以,他们推论在有正本在1911年刊布时,改成“后来”一词,想是“尤其合适的”——其实是想当然了(包括现行的岳麓书社等出版的120回《红楼梦》都按照此说更改,可见偏误之深)

  据文本120回《红楼梦》第2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时,具体地提到他们之间的年龄差别:在程甲本作“不想次年又生了一位公子”(甲戌本、己卯本同上,庚辰本讹夺“了”字)。只有程乙本改为“不想隔了十几年又生了一位公子”。看起来,程高初版时忽略了这个小细节(譬如说高鹗很知道典故的内情等,这样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他们在校对程甲本时忽略了,所以次年其在刊布程乙本才决定又改回来,“一仍其旧”,改成原来孤本的样子了。

  另外也反证笔者考较的“一世三生/升”与“红楼十三月”的事件推论,是完全契合《红楼梦》创作原本事的,《红楼梦》第120回所记述的红楼历史为1765年(红楼30年),合乎文本真意——而且又说明程高之叙诚可信哉。

  红楼人物

  金陵十二钗正册林黛玉判词)、薛宝钗判词)、贾元春判词)、贾探春判词)、史湘云判词)、妙玉判词)、贾迎春判词)、贾惜春判词)、王熙凤判词)、巧姐判词)、李纨判词)、秦可卿判词

  红楼梦曲引子枉凝眉终身误恨无常喜冤家分骨肉虚花悟乐中悲世难容聪明累留余庆晚韶华好事终飞鸟各投林

  金陵十二钗副册甄英莲香菱判词)、平儿薛宝琴尤三姐尤二姐尤氏邢岫烟李纹李绮喜鸾四姐儿傅秋芳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判词)、袭人判词)、鸳鸯小红金钏紫鹃莺儿麝月司棋玉钏茜雪柳五儿

  十二贾氏贾敬贾赦贾政贾宝玉贾琏贾珍贾环贾蓉贾兰贾芸贾蔷贾芹

  十二官琪官芳官藕官蕊官药官玉官宝官龄官茄官艾官豆官葵官

  十二家人赖大焦大王善保周瑞林之孝乌进孝包勇吴贵吴新登、邓好时、王柱儿、余信

  其他人物贾母王夫人薛姨妈赵姨娘邢夫人林如海贾雨村甄士隐刘姥姥柳湘莲薛蟠贾瑞...了解更多人物,及诗词关注公众号(bcbeicha)杯茶读书,回复关键字获取。

  红楼诗词西江月二首葬花吟题帕三绝五美吟秋窗风雨夕柳絮词菊花诗桃花行芙蓉女儿诔姽婳词怀古绝句

  红楼梦每回主要内容及解读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三一三二三三三四三五三六三七三八三九四十四一四二四三四四四五四六四七四八四九五十五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六五七五八五九六十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六七六八六九七十七一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七七八七九八十八一八二八三八四八五八六八七八八八九九十九一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九六九七九八九九一百一零一一零二一零三一零四一零五一零六一零七一零八一零九一一零一一一一一二一一三一一四一一五一一六一一七一一八一一九一二零

  重要情节黛玉入府梦游太虚元妃省亲宝玉挨打宝钗扑蝶共读西厢黛玉焚稿湘云醉眠可卿之死紫鹃试玉探春理家惑馋抄园

  脂批红楼梦每回原文解读

  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一二二二三二四二五二六二七二八二九三十三一三二三三三四三五三六三七三八三九四十四一四二四三四四四五四六四七四八四九五十五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六五七五八五九六十六一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六七六八六九七十七一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七七八七九八十

微信搜索公众号【杯茶读书(bcbeicha)】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人名,获取相应的人物分析,如:黛玉。回复诗句,获取相关诗句解析,如:葬花吟。回复回目,获取相应回目的简介及分析,如:红楼梦第一回。其他更多的回复关键词等你探索,如水浒传、三国演义、简爱等……

相关推荐

无相关信息

图文推荐

人物关系图高清大图

红楼梦研究另类观点

脂砚斋批注红楼梦

红楼梦所有诗词鉴赏

红楼梦主题站 >>

相关文章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