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养时晦。② 率领你们消灭了殷商。
时纯熙矣,③ 顿时天下重见光明,
是用大介。④ 从此上天永垂吉祥。
我龙受之,⑤ 我顺承天意继承帝业,
蹻蹻王之造。⑥ 赫赫的功勋归武王,
载用有嗣,⑦ 大周帝业后继有人。
实维尔公允师。⑧ 先公永远是榜样。
《酌》,是周朝宗庙祭祀的著名乐章。《汉书·董仲舒传》称: “虞氏之乐莫盛于《韶》,于周莫盛于《勺》”。《勺》即 《酌》。《礼记·内则》云: “童子十有三年 (岁) ,学乐、诵诗、舞勺; 成童舞象。” “舞勺”,说明 《酌》还是周代的著名舞乐,而且被规定为奴隶社会贵族少年的必修课之一。这首诗就是配乐节舞的歌辞。诗的作者汉代的研究者论定是周公姬旦。武王灭商后不久去世,成王年幼,由周公摄政,诗作于摄政期间。《郑笺》说: “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归政成王,乃后祭于庙而奏之。其始成,告之而己。” 《白虎通·礼乐篇》、《风俗通义》、《汉书·礼乐志》、《繁露·质文篇》都持这种看法。清人陈奂考证说:周公所作“《维天之命》,礼成,告文王;此乐成,告武王”。这首诗就是周公祭告于武王而作。据记载,周代最大的乐章是 《大武》之乐,《大武》共六章,都是歌颂武王克商之功的。但是,这六章的名称却没有能够确凿地记载下来。后来的解诗者推论,因为 《酌》也是歌颂武王灭商立国武功的。因此认为 《酌》就是 《大武》乐的六章之一,所以 《诗序》说:“(《酌》) ,告成 《大武》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 《酌》就是向武王祭告成功的 《大武》乐章之一。近代的王国维还进一步论定: 《周颂》中的 《昊天有成命》、《武》、《酌》、《赉》、《桓》、《般》等六篇即分别为 《大武》乐的六章。这一说法虽然缺乏确凿的依据,还有一些疑窦没有解决,但 《酌》是歌颂武王灭商武功的著名舞乐,诗是乐曲的歌辞,却是可以肯定的。
《酌》一章八句,前六句歌颂武王克商立国之功,后二句祭告周朝祚胤永锡,以慰先王。诗的大意是说: 呵,光荣的王师,武王率领你们攻克殷商,消灭了那无道的昏君,使得天下重见光明。从此以后,周朝国运隆昌。我大周承受上天的宠信继承帝业,造就了这显赫功勋的是武王。周朝的帝业后继有人,武王永远是师法的榜样。
由于《酌》所歌颂的对象是克商立国的武王,他已不是其他颂诗里所歌颂的周朝的远祖那种神话传说式的荒诞离奇形象,而是天下共戴的君主,所以诗纯粹从政治、道德观念出发,对武王克商立国的功绩作虚美的赞颂,而不再把他作为荒诞无稽的神来塑造。同时,颂祀的另一目的还在于奏告武王,由他所奠定的帝业后继有人,以及自己辅佐大任的完成,已没有再对武王灭商的历史事实和功绩作具体追叙的必要,所以全诗告成功代替了咏史,歌颂赞美代替了叙事,在充满着谀词颂声中渗透着浓厚的天命观念和说教意味。
在艺术形式方面,由于它是朝廷宗庙祭祀的舞曲歌词,要配合打击乐器和繁琐的礼仪程序,并保留着原始宗教和巫祝载歌载舞的形式,而歌辞篇章短小,又没有分章、乐曲的节奏一定缓慢,所以歌辞的语言典重板滞,词语庄重严正。再由于它产生在两周前期,年代久远,加之,这类祭祀已重在奏告先王,而不再具有早期祭祀的娱神性质,歌辞内容具有那种奏请的文告色彩,所以诗具有结构松散,不分章,不叶韵等散文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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